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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志·农业志:集体资产管理与产权制度改革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5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集体资产的范围和各级农业部门的主管部门职责,强调集体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1996年11月23日省政府发出通知,确定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0年5月27日,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情况和集体资产管理内容变化,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对《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

陕西省志·农业志:集体资产管理与产权制度改革

1995年以前一般不使用集体资产管理这个提法,主要讲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实际包含了对集体资产的管理,只是对资源性资产的管理强调不够。1995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集体资产的范围和各级农业部门的主管部门职责,强调集体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

陕西省在第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将资源性资产基本纳入土地承包管理范畴,按土地承包管理规定加强管理,主要是公开公平发包,严格履行合同,加强承包金管理。一般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主要指购置的资产管理,即非资源性资产管理。1996年11月23日省政府发出通知,确定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1997年清产核资基本结束,对能够货币计量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资产,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经过清产核资,截至1997年年底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有流动资产44.9亿元(其中应收款项17.8亿元),长期投资6.4亿元,固定资产68.9亿元,其他资产4.6亿元,总资产124.8亿元。同期全省流动负债39.8亿元,长期负债18.8亿元,集体净资产66.2亿元。

2001年4月,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并颁布《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农业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是指导监督集体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2002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使农民负担征收方式产生变化,引起农村财务资产管理方式也发生变化。原由村提留开支的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改为财政转移支付解决,村集体会计核算简化了许多,业务量也大为减少。汉中市汉台区采取“村会计集体办公”方式,合阳等县采取“村账乡管”方式,加强对村集体财务资产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效果。2003年12月,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印发《关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和审计监督,全面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肯定了村会计集体办公、村账乡管等做法。2004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结合贯彻两个文件精神,陕西省农业厅、财政厅、监察厅2006年10月印发《关于加强我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从完善村账乡代管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分22条全面提出了农村财务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2010年5月27日,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情况和集体资产管理内容变化,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对《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www.xing528.com)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成员资格界定缺少法律依据,确定集体分配对象困难,往往造成利益分配上的矛盾纠纷,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为明晰产权,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实现保值增值,2007年10月9日,农业部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陕西省由于市场经济发育相对滞后、市场需求不迫切等原因,这项工作多数地方没有开展,只是涉及“城中村”改造的一些村进行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其主要做法是将集体资产量化为股份,按成员资格(有的还考虑资历)一次分配到户,同时设立理事会,村民变为股东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后,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对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明晰归属,发展股份合作,有的县级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是年改革尚处于起步发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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