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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规定出台,示范区确定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9月13日,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对现代农业园区申报认定、目标考核、资金管理、检查验收等事项做出规定。年初富平县和安康市汉滨区被农业部确定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2015年6月,省农业厅修订印发《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园区建设和规范管理规定。

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规定出台,示范区确定

现代农业园区是经营主体围绕农业主导产业,通过集约土地、资金、劳动力,运用先进技术和现代经营模式建设的具有一定规模、按规定程序认定命名的经济区域。2009年农业部印发《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要求。陕西省2010年进行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摸底调研,确定把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作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当年12月成立领导小组,副省长姚引良任组长,省级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

2011年3月24日,省政府在定边县召开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启动大会,副省长姚引良出席并讲话,全面启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同年5月30日,省农业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7月1日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给首批认定的渭南市临渭区下吉、安康市汉滨区阳晨等25个现代农业园区授牌。9月13日,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对现代农业园区申报认定、目标考核、资金管理、检查验收等事项做出规定。同年年底又认定西安市灞桥区白鹿原、蒲城县龙阳等25个园区为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2012年2月27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确定2012年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年。年初富平县和安康市汉滨区被农业部确定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2012年2月28日,省编办批准将陕西省农业发展项目办公室农牧处更名为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管理指导中心,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指导工作。园区管理指导中心运转后,园区建设领导小组撤销。2012年9月省农业厅组织市县负责园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部分园区负责人,持续20多天观摩了30个县的46个园区,现场参观交流经验,发现问题找差距。

2012年12月19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在省级园区全覆盖涉农县区的基础上,加快市、县级园区建设,使园区面积达到全省耕地的10%以上,单位面积产出比周边非园区高30%以上,园区周边农民年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收入水平的目标。并提出加大扶持力度,对命名的国家和省级园区,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的资金支持。2013~2014年,分两批认定170个省级园区,组织对部分园区进行检查验收和规范建设指导。

2015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建设的通知》,要求完善农业园区产业体系,推动园区规模扩张,提质增效,创新园区发展。制定了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建设标准、园区“土壤、水质、化肥农药饲料兽药添加剂”综合治理技术要求和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方案。2015年6月,省农业厅修订印发《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园区建设和规范管理规定。在两年多立法调研的基础上,2015年7月30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颁布《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从建设经营、权益保护、服务保障、风险防范、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园区建设做出规定,为全国首部规范、促进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www.xing528.com)

2011~2015年,农业部先后确定西安市长安区、富平县等7个县区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每个县区中央财政补助1000万元。陕西省分6批认定省级现代农业园区336个,覆盖全部涉农县区,省财政为每个园区补助500万元,合计投入资金16.8亿元。各市县建设农业园区2350个。全省现代农业园区经营耕地510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8.6%。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为农村新型生产经营组织的示范典型,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形式,为加快集成运用农业科学技术创建了重要平台。

表2-4-2 陕西省2010~2015年现代农业园区情况表 单位:个、万元、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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