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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2 门窗与玻璃涉及的强条条款
图4-38 铝合金型材示例
图4-39 建筑玻璃示例
规范原文摘录
1 铝门窗 3.1.2
铝合金门窗主型材的壁厚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除压条、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外,门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0mm,窗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1.4mm。
2 铝门窗 4.12.1
人员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易于受到人员和物体碰撞的铝合金门窗应采用安全玻璃。
3 铝门窗 4.12.2
建筑物中下列部位的铝合金门窗应使用安全玻璃:
1 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体外开窗;
2 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3 倾斜安装的铝合金门窗。
4 铝门窗 4.12.4
铝合金推拉门、推拉窗的扇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推拉窗用于外墙时,应设置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
5 塑门窗 3.1.2(www.xing528.com)
门窗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1 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
2 距离可踏面高度900mm以下的窗玻璃;
3 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75°的倾斜窗,包括天窗、采光顶等在内的顶棚;
4 7层及7层以上建筑外开窗。
6 塑门窗 6.2.19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装置。
7 玻璃 8.2.2
屋面玻璃或雨篷玻璃必须使用夹层玻璃或夹层中空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
8 玻璃 9.1.2
地板玻璃必须采用夹层玻璃,点支承地板玻璃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必须进行均质处理。
9 玻幕 4.4.4
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10 隔声 4.2.5
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表4.2.5 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隔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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