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简政放权 2000—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印发《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区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根本目标,改革政府不合理的机构设置,调整重叠管理的职能配置,拆除政府职能转变的顽固藩篱,对相关机构作重大调整:将自治区物价局并入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将原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下属单位归自治区财政厅管理;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厅负责接纳自治区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能;原自治区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下属单位归自治区建设厅管理;原自治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和农研中心、乡镇企业管理局、菜篮子工作办公室的职能及其下属单位,全部并归自治区农业厅管理;开展对外贸易口部门合并和组建工作,原自治区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的职能并入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自治区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的下属单位,归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管理;开展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组建工作,原分散在自治区人事厅、劳动厅、民政厅、卫生厅等部门的社会保险职能,统一划归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展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组建工作,原自治区地质矿产厅、土地管理局、海洋开发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海洋局)的职能并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自治区地质矿产厅、土地管理局、海洋开发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海洋局)的下属单位归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局并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建自治区商务厅,撤销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自治区外商投资管理办公室、自治区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
在精简机构、理顺部门职权之后,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适时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制定政府规章,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确保地方性法规议案和政府规章的质量,2004年就取消广西政府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197项,精简幅度达80%。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1998—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把加强市场监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大事来抓。10年间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经济类文件,约有1/6属于市场监管内容。例如,1998年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治理整顿黄金矿业秩序的通知》,2000年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2003年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我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7年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等,都是针对广西个别地方市场秩序紊乱实施整治的文件。尤其是2005—2006年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2个文件,提出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主要内容有: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打击非法行医;打击商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及其配件、汽车配件、建材、卷烟和贩卖私盐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和传销及变相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金融监管,取缔地下钱庄和变相期货市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开展手机市场专项整治,查禁走私和以旧充新手机;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打击非法集资和银行卡短信诈骗,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外汇资金流动的监控,打击和防范逃汇套汇、网络炒汇以及洗钱行为。
2003年,广西建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资本市场监管。
2006年,自治区金融办联合国资委、财政厅和工商局等部门,建立资本市场联席会议制度。
2006—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注重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和执法体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一是推动行政执法体制的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下移监管重心,加强基层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从而进一步推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和国际合作;二是充实和加强基层版权、专利、文化、公安和工商专业执法力量;三是认真落实加快行政执法向刑事司法移送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案件该移送不移送、以罚代刑行为,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问题;四是对在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包庇纵容等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五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六是对重大案件继续实行部门联动、挂牌督办制度。
强化社会管理 2006年4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指示,经自治区党委同意,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督促检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及批示、指示精神;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与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协调全自治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治建设;负责协调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等职能。2007年先后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效推动全自治区各地各有关部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风险隐患和动态监控,落实综合防范和整改措施,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www.xing528.com)
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1999年12月21日,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自治区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副主席周明甫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调处办,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建兴兼任。1998—2007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申、制定颁布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广西“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等30部规范性文件,推动大量历史积案的调处和遗留问题的化解。10年间,全自治区共排查受理 “三大纠纷”案件87773起,结案76520起,调结率87.1%。
2003—2007年,广西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把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长期战略任务,坚持“严打”斗争,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形成,社会防范能力增强,治安状况有明显改观,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
优化公共服务 2005—2007年,自治区本级和14个市全部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全自治区109个县(市、区)有80个县(市、区)已建成启用政务服务中心,有15个县(市、区)在抓紧筹建。把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遇到的难点作为改进政府服务的重点,涉企涉民的事项尽可能网上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自治区、市、县三级具有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政部门,基本都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为投资者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行政审批的方便快捷。2007年10月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件4800份,当天办结876件,承诺期限内提前办结2716件,承诺期限内按时办结1208件,没有超期办结现象,实际办结时间比法定办结时间提速64%。
改善投资软环境 1998年6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决定》。2003年7月8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在行政审批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在进一步缩小投资项目审批范围、取消行业准入审批、放宽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范围、下放需享受进口设备免税的外来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的审批权限、下放建设用地审批权限、简化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程序、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允许未取得前置审批的投资项目法人先行办理登记注册、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和一般项目审批主办部门负责制度、缩短审批时限、推行网上审批制度等12个方面的简化审批手续上下大功夫,见真实效。2003—2007年,东盟各国、泛珠、长三角、西南等国内外企业到广西投资兴业、承接产业转移的成效明显,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五年实际利用外资22.62亿美元,年均增长15.9%;实际引进区外境内资金2462.5亿元。
转变工作作风 1998—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把转变工作作风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来抓,在接受社会监督下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改革和发展为己任,树立勤政为民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敢抓敢管敢负责,努力把改革和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始终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做好年度工作安排布局,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确保做到计划责实、工作责实、成效责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及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坚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在下基层指导工作中坚持做到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简化接待,轻车简从。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以外,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各部门,各地、市,各单位召开的会议以及所安排的接见、照相、颁奖、剪彩、首发首映式等事务性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不为部门和各地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的,一般不公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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