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人大、政协履职促进神木市革区发展

人大、政协履职促进神木市革区发展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0年12月11日,神木县召开了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正式设立神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神木县从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至2011年10月召开的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共选举产生了九届县人大常委会。同时,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査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人大、政协履职促进神木市革区发展

1980年12月11日,神木县召开了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正式设立神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神木县从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至2011年10月召开的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共选举产生了九届县人大常委会。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神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对“一府两院”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神木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历届人大常委会依法有效行使决定权,对涉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经过深入调研,认真审议,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有效地促进了相关方面的工作,推进了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历次人民代表大会,组织代表认真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各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提出发展规划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主,依法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

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历届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努力探索加强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有效途径,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质量、讲求实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不断提高。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同时,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工作评议、述职评议、民主测评和个案监督等活动,促进了全县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依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结合神木实际,制订了相关人事任免办法,不断完善人事任免程序,人事任免工作逐步得到加强,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的原则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在人事监督方面,逐步实行了任前审核和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会议表决、颁发任命书、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等制度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历届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代表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决议、决定,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制度,组织和引导代表积极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发挥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主渠道作用。同时,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査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加大对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一府两院”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1980年12月至2012年11月,共督办代表议案、建议2700多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www.xing528.com)

顺利推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历届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换届选举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加强宣传动员,切实做好选民登记、提名推荐、投票选举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历次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热情高涨,选举产生的代表结构较为合理,代表素质不断提高,符合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要求。

全面加强基层人大工作 1992年10月,全县各乡镇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1995年2月起,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陆续选举产生乡镇兼职人大主席、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2003年起,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陆续选举产生乡镇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镇人大、办事处人大代表联络组坚持依法行使法定职权,注重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认真了解和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各级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为推动神木县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984年6月27日,神木县召开了第一届政协委员会,会议决定正式设立政协神木县委员会。

神木县从第一届政协委员会至2011年12月召开的第八届政协委员会,共选举产生了八届政协委员会。历届政协委员会在中共神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方面,做了很多卓越的工作,为神木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政协神木县委员会第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县政协提出要深入开展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清除“左”的思想影响,提高对统一战线工作和人民政协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紧紧围绕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大力开展活动;落实各项统战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助县委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积极开展对台宣传,欢迎港澳、台胞回大陆探亲访友,观光定居。

三届委员会期间(1990年—1993年),共提出各种意见、建议近200条,70%被县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四届委员会期间(1993年—1998年),县政协拓展参政议政工作面。在一年一次的全委会上,邀请县级6套班子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出席和列席会议。五届委员会期间(1998年—2006年),召开了“重点项目建设”“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红碱淖旅游开发”“地方道路建设”“退耕还林还草”等5次情况通报会和座谈会。第六届委员会先后召开了19次常委(扩大)会议、4次全委会、48次主席会议,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扶贫助学、水资源保护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等10多个重点课题进行了充分协商,提出了60多条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七届委员会期间(2006年—2011年),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加强项目建设等事关全局的重大课题,与县级领导和乡镇、部门负责人进行广泛协商,提出意见和建议200多条。先后就兰炭产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基本建设计划(草案)、“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等进行专题讨论,提出意见建议60余条,主席会就产业结构调整、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协商,提出建议20多条。八届一次会议期间,委员们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通过小组会议、大会发言、提案等形式,就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提出100多条意见和建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