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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学-建筑的分级及耐火等级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建筑构件在空气中遇火时的不同反应将其分为非燃烧体、难燃烧体和燃烧体三类:非燃烧体。表1.2 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续表注 以木柱承重且以非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房屋建筑学-建筑的分级及耐火等级

建筑可以按耐久年限和耐火等级进行分级。

1.3.1 按耐久年限分级

建筑物主体结构耐久年限主要是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规模大小来确定的,见表1.1。

表1.1 按建筑主体结构耐久年限分级

1.3.2 按耐火等级分级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由其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决定的。

1.3.2.1 构件的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是指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的作用时为止的时间,用小时(h)计。

在我国,构件的耐火极限判定条件为:

(1)当用标准规定的棉垫进行完整性测试时,如棉垫被引燃,表明试件完整性被破坏。

(2)如试件背火面的平均温升超过试件表面初始温度140℃或单点最高温升超过试件表面初始温度180℃时,表明试件失去隔火作用。(www.xing528.com)

(3)如试件在试验中发生垮塌或变形量超过规定数值,表明试件失去支持能力。

1.3.2.2 燃烧性能

燃烧性能是指建筑构件在明火或高温辐射情况下,是否能燃烧及燃烧的难易程度。按建筑构件在空气中遇火时的不同反应将其分为非燃烧体、难燃烧体和燃烧体三类:

(1)非燃烧体。用非燃烧材料制成的构件。此类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碳化、不微燃,如砖石材料、钢筋混凝土、金属等。

(2)难燃烧体。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构件。此类材料在空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燃烧、难碳化,离开火源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如石膏板水泥石棉板等。

(3)燃烧体。用燃烧材料做成的构件。此类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立即起火或燃烧,离开火源继续燃烧或微燃,如木材、胶合板等。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的规定,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1.2的规定(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

表1.2 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续表

注 以木柱承重且以非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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