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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村镇建筑墙体构造及强度、稳定性要求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墙体及其构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均应满足本书第3章3.3节设计要求。图3-27 承重墙墙体立柱和墙体面板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墙体立柱宜按照模数上下对应设置。图3-36 非承重墙构造③在地震基本加速度为0.30g及以上或基本风压为0.70kN/m2及以上的地区,无论有无墙体面板,抗震墙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和水平支撑。抗震墙与基础连接的构造应符合规范《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 8.3.5条。

工业化村镇建筑墙体构造及强度、稳定性要求

1.承重墙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住宅的承重墙体可参照图3-17和图3-27建造。墙体及其构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均应满足本书第3章3.3节设计要求。

图3-27 承重墙

(1)墙体立柱和墙体面板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墙体立柱宜按照模数上下对应设置。

②墙体立柱可采用卷边冷弯槽钢构件或由冷弯槽钢构件组成的拼合构件(图3-28);立柱与顶、底导梁应采用螺钉连接。

图3-28 拼合立柱截面

③承重墙C形截面立柱最小厚度1mm,翼缘最小尺寸40mm,腹板高度最低89mm,卷边最小尺寸9.5mm。

④墙体龙骨骨架中立柱间距一般为400mm或600mm,且不应超过600mm。

⑤承重墙体的端部、门窗洞口的边部应采用拼合立柱(图3-28),拼合立柱间采用双排螺钉固定,螺钉间距不应大于300mm。

⑥外承重墙的外侧墙板可采用定向刨花板、水泥压力板、胶合板或者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等材料;外承重墙的内侧墙板以及内承重墙的两侧墙板可采用石膏板、玻镁板等材料。当有可靠依据时,也可采用其他材料。

⑦墙板的长度方向宜与立柱平行,墙板的周边和中间部分都应与立柱或顶梁、底梁进行螺钉连接,如图3-29所示,其连接的螺钉规格、形式及数量应满足表3-7的要求。

图3-29 墙板与立柱螺钉连接

表3-7 承重墙的连接要求

续表3-7

⑧墙体面板进行上下拼接时宜错缝拼接,在拼接缝处应设置厚度不小于0.8mm且宽度不小于50mm的连接钢带进行连接,如图3-30所示。

图3-30 墙体面板水平接缝图

⑨墙体结构的拐角可采用图3-31所示构造,同一平面内的墙体连接处采用拼合立柱。

图3-31 拐角构造

(2)承重墙体顶、底梁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墙体顶、底梁宜采用冷弯槽钢构件,顶、底梁壁厚不宜小于所连接墙体立柱的壁厚,且顶、底梁翼缘尺寸不小于32mm;

②顶、底梁的拼接应符合图3-32的要求;

③承重墙体的顶梁可按支承在墙体两立柱之间的简支梁计算,并应根据由楼面梁或屋架传下的跨间集中反力与考虑施工时1.0kN集中施工荷载产生的较大弯矩设计值,按本书第3.3.2节第二部分规定验算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图3-32 U型钢顶梁、底梁或边梁的拼接图

(3)承重墙与基础或楼盖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www.xing528.com)

①按照表3-8要求将承重墙与基础或楼盖进行连接,其中地脚锚栓埋入混凝土基础(图3-33)中不小于20d(d为锚栓直径),且锚栓底部应带直弯钩;

表3-8 墙与基础或楼层的连接要求

图3-33 墙体与基础直接连接

图3-34 墙体通过木地梁与基础连接

②除表3-8构造要求外,承重墙在墙体拐角处还应设置锚栓(图3-34),锚栓距墙角或墙端部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300mm;

③承重墙底梁和基础之间宜通长设置厚度不应小于1mm的防腐防潮垫(图3-33),其宽度不应小于底梁的宽度。

(4)承重墙体开洞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所有承重墙体门窗洞口上方和两侧应分别设置过梁和洞口边立柱。洞口边立柱宜从墙体底部直通至墙体顶部或过梁下部,并与墙体底导梁和顶导梁相连接;

②过梁可采用箱形、工形或L形截面(图3-35),其截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5)承重墙水平侧向支撑的设置和构造应符合规范《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 227—2011)8.3.4条。

图3-35 L形截面过梁构造

2. 非承重墙构造要求

(1)非承重墙的冷弯槽钢构件壁厚不宜小于0.60mm;

(2)非承重墙的立柱高度不应超过表3-9的规定;

表3-9 非承重墙的立柱高度(m)

(3)非承重墙及其门窗洞口、墙拐角、内外墙交接可参照图3-36建造。

3.抗震墙构造要求

(1)在建筑平面两个主方向的外墙或内墙上应设置抗震墙,抗震墙支撑的设置和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抗震墙的水平支撑设置与承重墙相同。

②对两侧面无墙体面板与立柱相连的抗震墙,还应设置交叉支撑。交叉支撑可采用钢带拉条,钢带拉条宽度不宜小于40mm,厚度不宜小于0.8mm,宜在墙体两侧设置(图3-37),且应从基础到顶层布置在同一平面内。

图3-36 非承重墙构造

③在地震基本加速度为0.30g及以上或基本风压为0.70kN/m2及以上的地区,无论有无墙体面板,抗震墙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和水平支撑。

(2)抗震墙与基础连接的构造应符合规范《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 227—2011) 8.3.5条。

图3-37 抗震墙交叉支撑设计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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