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掌握素描造型规律,提升综合表现能力

掌握素描造型规律,提升综合表现能力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素描作为绘画造型的基本功之一,以锻炼观察和表达物象的形体、结构、明暗、质感和量感为目的,因此,研究和掌握素描的造型规律,能提高对素描形象的分析能力和综合表现能力。(三)质感、量感的体验不同组织结构的物质会给人以不同的视觉感知,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质感。在素描造型中,质感与量感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在明暗造型素描中要把两者合二为一,针对不同质地的物体,应注意运用不同的笔法来表现质量感。

掌握素描造型规律,提升综合表现能力

素描作为绘画造型的基本功之一,以锻炼观察和表达物象的形体、结构、明暗、质感和量感为目的,因此,研究和掌握素描的造型规律,能提高对素描形象的分析能力和综合表现能力。

(一)形体、结构和空间关系的塑造

1.形体

形体是客观物像存在于空间的外在形式。任何物像都以其特定的形体存在而区别于其他物像。形体属于素描造型的基本依据和不变因素。

对形体的认识,我们也可以将其分解为外形和体积两个因素。外形指平面的视觉外像而言;体积指空间的立体体量而言。在素描中,形是体积的外像,而体积又必须由形来体现。所以,我们对形体也可以理解为有体积的形。

任何复杂的形体都可以概括为几种基本的几何形体,这就是:立方体、圆球体、圆柱体、圆锥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多种几何形体按不同形式组合而成的物像。

我们在观察物像时,应首先注意其整体呈现的基本形。构成物像的基本形不同,则物像的形体特征就会不同。基本形是物像的大关系,把握住对象的基本形,就抓住了其形体特征。而准确地把握物像的形体特征便奠定了素描造型的基础。

2.结构

结构一词,是借助建筑学的术语,原意是组合与连接的意思。在素描造型中,结构则主要指物象的内部结构和组合关系。形体与结构是外观与内涵的关系。结构是形成物像外貌的内在依据,不了解它,就无法准确把握物像的一系列外表特征。

在素描中,结构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解剖结构或构成结构;二是形体结构。人体和动物的骨骼、肌肉所构成的解剖关系,是解剖结构。熟悉了解解剖,是人物造型的基础。其他物体的内部构成框架及其构成关系叫构成结构,是物像形体的内在依据。绘画中对物体的结构关系的把握,主要在于用面体现其基本形体特征,这样便于理解和把握复杂的结构关系,有利于形象体积的塑造。对结构的这一形体化的概念,我们称为形体结构或几何结构。

立体是面的集合体,这是现代绘画表现立体和空间的基本观点。因此,素描中对立体形象的把握通常是从分面开始的,分面是对物像形体的概括,是对结构的分析。面的概括构成了物像的立体框架。圆或接近圆的形体,也可以用概括的面来塑造。方的面更能准确地把握圆的整体关系。所谓造型中的“宁方勿圆”,也就是为了概括地、准确地塑造立体形象。

3.空间

空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形态,在自然科学中,空间存在无限维次。如平面的形体只存在长和宽,属于二维空间;而立体的石膏静物则存在长、宽、深三种量度空间,属三维空间。显然,形体的纵深度很难在画面上表现,不仅在形象上存在“透视变化”,在形体上也存在近实远虚的变化,必须通过比较才能观察到。

(二)黑、白、灰明暗次序的整体把握

明暗是素描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描绘物像立体与空间效果的重要因素。

任何物体在光的照射下都会呈现一定的明暗关系。光源的强弱、距离光源的远近及照射角度的不同,都会使物像呈现不同的明暗。光是物体明暗形成的先决条件,也是物体明暗变化的外在因素。

物体在一定角度的光照下,会产生受光部分和背光部分两个既相互对比又相互联系的明暗系统。物体的明暗层次可概括为“三大面”“五大明暗调子”,它们以一定的色阶关系联结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这就是明暗变化的基本规律。“三大面”“五大明暗调子”,这是物体受光之后,在每一个明显的起伏上所产生的最基本的明暗层次,“三大面”指亮面、灰面、暗面;“五大明暗调子”是指物体亮面、中间色、明暗交接线、反光、投影(图1-2-11)。

图1-2-11 五大调子(www.xing528.com)

物体的明暗关系由以下几个方面决定:

1.光源的多少以及光线的强弱程度。

2.光源距离物体的远近。

3.物体体面和光线构成的角度。

4.物体本身的固有色深浅及反光性能。

5.周围环境的物体反射光线性能。

物体上的明暗色调是非常丰富的,在素描写生中,由于绘画工具的局限,我们很难把自然中千差万别的色调表现出来,经过长期的素描实践,人们把形体的明暗关系进行了总结,将明暗素描概括成为黑白灰的关系,“黑”指背光的暗面颜色,“白”指受光的亮面颜色,“灰”指中间颜色;在受光线垂直照射的亮面中,某些凸起可能形成“高光”,高光部位的色调最亮;有光线照射但并非垂直照射的面呈现中间色调,为亮灰面;处于受光部分和背光部分交界的部位为“明暗交界线”,往往由形体的重要结构组成,如棱、转折线等;处于明暗交界线以外的其他暗面会受反光影响形成反光面以及投影,反光强弱由反光物质本身色调深浅及反光性能决定,投影受形体形象的制约,也受接受投影的物质形象的制约,其清晰度和暗度受光源与形体距离影响,越近越清晰、越深,越远则越模糊、越浅。

(三)质感、量感的体验

不同组织结构的物质会给人以不同的视觉感知,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质感。质感是在人的视觉和触觉中获得的,不同的物质材料有不同质感,如陶器的粗糙感、玻璃的光洁、丝织物的柔软与浑厚感、金属的坚硬与光滑感等。

由于物体的质感不同,反映在人们的视觉方面就会产生轻或重的感觉,这种感觉称为物体的“量”感。在写生过程中,注意掌握对物体质感与量感的画,了解写生对象表面肌理的质感,如粗糙与细滑、透明与不透明、有光泽与无光泽,这些因素都会对光的吸收与反射产生不同的影响。只有抓住写生对象的组织结构特征,才能利用明暗调子表现出物体的质量感。

在素描造型中,质感与量感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在明暗造型素描中要把两者合二为一,针对不同质地的物体,应注意运用不同的笔法来表现质量感。

1.无光物体的质感表现

这类物体种类很多,如陶制品、纤维制品中的粗布、毛呢、皮革、石、木、纸等等,其最大的特点是不产生透光,光大部分都被此类材料所特有的表面肌理所吸收,反射光不强,高光也不明显。例如表现布料的质感重点要表现纤维的交织、穿插关系。笔触和色调的过渡要柔和,以表现其柔软的特点。需要注意的是在描绘厚质地布料时,可用较松的线条表现,色调亦不能过于均匀。在实际表现不同物体的质感,可根据布料的厚薄来使用不同的表现技巧,以提高素描造型能力(图1-2-12)。

2.有光物体的质感表现

这类物体以陶瓷、玻璃、金属制品等为例,它们对光的反射性极强,透光性较弱,它可以使物体周围的环境反射到这些物体上,因此对光源极为敏感。高光是有光物体表面最重要的视觉特征,高光的亮度一般都很强,但由于物体的形体特征,固有色的明度等差异,因此在其亮度、形状及虚实关系上,都呈现微妙的变化。例如金属,由于其自身的材质属性,经过加工抛光后它的表面多为光滑面,具有极强的反光性,可以将周围环境中的物体投映在本身表面上,这是金属素描表现中最大的特点,以不锈钢的特点最为显著。表现金属的质感首先要注意明暗的处理,其次遵循亮实暗虚的原则,最后深入刻画时以硬铅笔为主,线条要求细腻,有力度(图1-2-13)。

图1-2-12 静物素描 李原原

图1-2-13 静物素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