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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咨议局文献资料汇编(上+下)介绍堤工案及其紧要关键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凡事皆当如是,堤工其尤要者乎。各司职守,各专责成,互相牵制,此堤工之紧要关键也。乙、凡兴修之堤,承办官绅查照定章保固年限,限期内如有疏失,归承办官绅赔偿。丙、有堤塍之府厅州县印官,于堤工应有协助保护之责,如或推诿规避,致有疏虞,应请分别惩罚,以为玩视要公者戒。监利、沔阳全县皆堤,今年为水所啮,崩塌不堪,并宜切实估工,重加修葺。今秋堤穿,赖抢救得力,幸不成灾。丁、监利堤塍险工林立,每年月挽动辄数万。

湖北咨议局文献资料汇编(上+下)介绍堤工案及其紧要关键

宣统元年十月十六日呈)

第一条 多设分局以资策应

理由

分局分汛,主修主防,责成最为重要。且各州县堤塍绵长者三四百里,至少亦百数十里,江、襄两境堤塍各二千余里,只分三局,诚恐有鞭长莫及之势,易致疏虞。拟于每州县设一分局,各就地方情形相势利导,较为周匝。添入绅首若干人,以绅力所能为,辅官力之不逮,萃集思广益之功,收指臂灵通之效,沉溺之患当可稍甦。

办法

甲、凡滨江、汉州县,皆宜各设一分局(如该县堤少不愿常年设立分局者可属于邻县)。

乙、专局官绅专任勘估,分局官绅于分局境内督率修堤防汛一切事务,皆其专任。

丙、分汛首士宜各分段落,于修防时经理工程购置什物,皆其专任。

第二条 切实研究以资练习

理由

古人治水,多设专官,沟洫河渠,别有学问。且堤工关系民命至重且巨,岂可以茫无经验之人轻于尝试。研究三月,自当较有把握。官绅皆须研究者,以各有职守,必各具所长,始无负委任也。

办法

甲、官绅差委宜于先年腊月下札,二月入所,四月期满后方准到局任事。

乙、前条核准后,宜于宣统元年腊月实行。官班由大府简委,绅班由总局通饬有堤工各州县,每大县选送六人,小县三人,赴省肄习,并限定明年正月一律到省。

丙、研究所宜搜辑古人治水成法,编订成书,借资镜鉴,并调集受水各县志乘地图,用备参考。

第三条 专责成以严赏罚

理由

天下事惟能专则能精。以一人之精神而责任数事,患在废弛,以可分之权限而不分责任,患在推诿。必画出一定之界线,悬为一定之标准,各司其事,各循其职,则事易集而令易行。责任所在,赏罚随之,称其职者见长,尸其咎者无怨。凡事皆当如是,堤工其尤要者乎。

办法

甲、凡勘估由专局官绅担任,修防由分局分汛官绅担任。勘估者不修防,修防者不勘估。各司职守,各专责成,互相牵制,此堤工之紧要关键也。

乙、凡兴修之堤,承办官绅查照定章保固年限,限期内如有疏失,归承办官绅赔偿。勘估如有虚浮捏报,防汛如有侵蚀延误,一经查觉,官则撤参,绅则惩罚。

丙、有堤塍之府厅州县印官,于堤工应有协助保护之责,如或推诿规避,致有疏虞,应请分别惩罚,以为玩视要公者戒。

第四条 慎岁修以防疏虞

理由

江、襄两境,堤塍绵长,每年盛涨,水啮堤身,类多崩塌。宜于水落之后详细查勘,择要补修,加高培厚,则来年水涨方可无虞。

办法

甲、古者仲冬修堤防,盖谓冬土结实而又值农事方毕之后,不得不预为筹划。且水性届秋渐次退落,趁此水涸之日赶紧估计兴工,一则土场无沮洳之苦,一则土夫少稽久之虞,讵不甚善。迩来秋冬专收堤费,迟至来春始行开办,局绅委之夫头,夫头责之土夫,时迫势急,以致偷脚减面,斩草见新等弊,不可胜穷。今欲大加整顿,宜早为勘估,迅开冬工,雨雪饱经,土尤坚实,先年竣工,来年受水方不至土浮脚松,易致崩塌。

乙、修堤以硪工为要。凡新修或岁修堤塍,务须夫硪并用,相须成功。每硪须派夫十六名,硪方有力,每夫工食最多不过每日二百六十文,督工官绅沿堤查察,无任稍懈。如有不遵约束,就近送官惩治。至查验硪工之法,于该段硪工告竣后,用铁锥栽入二尺余,将锥抽出,取水灌入,锥眼毫无渗漏者,便属坚实硪工,否则务令再行加功。

丙、江陵原以万城、鹤穴、镇江寺等处为最险,然万城自前府宪舒每年竭力培修,堤甚巩固,至今称为舒公堤,有由然也。然该县堤塍太长,獾洞渗漏在所不免,每年岁修尤需切实。监利、沔阳全县皆堤,今年为水所啮,崩塌不堪,并宜切实估工,重加修葺。此数县者,盖不独本境之保障,实下游各州县之门户也。

丁、襄河北岸钟祥王家营等处,堤脚扫空,石矶屡修屡挫,外无衬滩,内皆深潭。今秋堤穿,赖抢救得力,幸不成灾。然垂危之势,万难再幸,一朝不虞,不惟修堤无款,亦且取土无地,不及早挽修月堤,从前狮子口连淹八年之水患恐将复见。故凡如此险堤,皆宜估计挽月,防患未然,则曲突徙薪之上策,较塞修于既溃之后者,保全多矣。

戊、襄河南岸险要处甚多,今年溃口二处,自宜注意修筑。然下流险处亦多,亦宜一律岁修,加高培厚,以防冲决。

第五条 筑矶头以御湍急

理由

水力最劲,风浪助之,崩腾澎湃,日夜奔吼,累土为堤,其险极矣。然水势平顺之处,尚可恃以无恐,至急流湍悍之处,年年崩塌。崩近堤脚,即须退修月挽,每一月挽至少需款巨万,不二三年水又逼近,即须改挽,愈退愈逼,无所底止,抛弃良田,淤塞河身,为害最烈。但能建石立矶,从外面捍御,较之退挽实为良策。查江陵鹤穴、观音寺等处前五六十年屡经溃决,自建立乱石矶头后,得保无虞,此良法之急宜仿行者也。

办法

甲、取山中碎石,或大如瓮,或小如碗,抛置江干,上下用木桩数层管住,略为铺匀,或随意拋置亦可。(www.xing528.com)

乙、如十分湍急处难于立脚,或用古人竹笼法,编大竹笼联络数十个,盛石于内,傍江岸骈列,用土微筑,再加乱石由堤脚累至堤面,再用石灰糯米撮合匀铺,自可堵住。

丙、此项碎石在山中价值极贱,不过略需运费,堆砌之时,亦不至多费人工。

丁、监利堤塍险工林立,每年月挽动辄数万。现在车湾汛之万家港、朱河汛之林家塘月挽在即,需费均在十万串以外,倘有疏失,终费大府之筹谋。不如改月挽为建矶,仿照鹤穴等处办法,筑成乱石矶头,当可一劳永逸。不然,恐溃决之祸即在眉睫也。以外仍需月挽者,亦宜相势改挽。

戊、公安堤塍以堵湖堤、高里坳等处为最险,宜一律酌建乱石头矶。

己、石首向无长堤,通属子垸,费巨堤单,难资抵御。宜相势合筑长堤,堤直则费转少,力专则堤更厚。长围既筑,再行择要建矶,自当更为稳固。

庚、襄河两岸,旧有河形可开者疏凿以利导之,其余可以修筑者,应请酌量地势,建立矾头,以资堵塞。

第六条 浚河道以杀水势

理由

筑堤堵水,治水下策,故古人治水,常弃地以与水,不与水以争地,盖深有鉴于川壅而溃,伤人必多之意也。然则购置机器疏浚河道,实系切要之图。然河道迁徙无常,有故道淤塞多年,居民稠密难于措手者,有上游稍具形迹,下游绝无出路者,统宜详细调查,方可施治。

办法

甲、石首所属之藕池口自咸丰二年溃决,水趋洞庭,为消泄江流之最要。目今口门渐淤,大有阻塞之势,亟宜竭力疏浚,以杀水势。虎渡、调弦均宜一律相机疏浚。

乙、洞庭向为潴水之区,现今淤升过半,冬令水落,君山脚可达旱道三四十里,此前古未有之奇事。水势不南则北,诚为可虑。监利正对洞庭,所以险工林立者,实因南岸淤洲所致。但能于车湾对面水心洲、尺八口对面熊家洲开一直河,令水势直达遂其就下之性,自可永无崩塌之患。请测绘官绅留意体察后即予施行(水心洲开浚河道不过五六里,熊家洲不过半里许)。

丙、江心常起沙洲,日久成势,与堤为敌,宜相机刷去,以免愈淤愈高,积为后患。襄河亦然,其河身太窄者亦应一律浚宽,两岸淤洲,并请严禁私挽,沙尖一律刷除。

丁、东西荆河似可疏浚,然水既引入,若无出路,更恐四处泛溢。且西荆河据旧图所载,系由桑湖、白湖出荆州之里穴闸入江。该闸处所至今绝无可考,而荆州内河再无入江之路。如若勉强开浚,有来口而无去口,江、监两县必沉釜底。东荆河亦淤塞多年,两岸居民异常稠密,如认新滩、沌口为尾闾,则相隔各五六百里,取道太远,恐难畅流。只宜相机略疏,似难一律开浚。宜于水落后详细测量,斟酌施行也。

戊、襄河南有大泽口、小泽口,北有牛蹄口,小泽口已塞,所恃以消泄襄水使之杀其势者,仅存大泽口一处。其小泽口、牛蹄口二处,宜详细履勘,相其地势,如未成民田,施工甚易者,亦可设法疏通,使得畅流。

第七条 清界限以便征收

理由

向来征收土费,各州县办法迥不相同。现今明定章程,随粮带征,似应通归一律。然各地方情形,有去堤略远关系极重而抗不纳费者,有此县堤塍与他县大有关系而毫无帮费者,殊非所以昭公允。现既随粮带征,总宜分清界限,以归划一。

办法

甲、凡与堤确有关系处所,虽距堤较远,应一律征收土费。其无关系者,虽属同县,亦应分别免征。

乙、土费钱文应通解专局存储,如有险工,不分畛域,均可动用。盖专储之款,必能挹彼注兹,方不至坐视要工而束手无策也。

丙、土费征收方法及违抗处分,应俟总分各局成立后,由咨议局协商总局妥定专章办理。

丁、凡有土费之各厅州县印官所征之土费,应请提出百分之三,作为一切办公津贴(细目另详专章)。

戊、查安陆府船厘局专为堤工而设,此厘应尽归堤工支用。近年安襄郧荆道岁提若干办学堂,钟祥前此岁借六千串抵赔款,为堤取不为堤用,吾国筹款备用之不能见信于民,大率类此。此后应将堤工原有之款一一拨归堤用,不准挪借,并请由总局备文调查,该款如有存余,尽提存专局为堤工修防之用。

己、土费既随粮带征,则安陆府属之堤费水利票捐等类自应一律销除。

第八条 厘费用以昭大信

理由

土费性质系以民间之财力,为民间之保卫,取之不苛,而用之有度,自无不踊跃输将,急公赴义。然究需有预算以原其始,有决算以要其终,而民情乃能帖然服也。拟请由总局通盘筹划列表预算,用资信守。

办法

甲、总局应将各局、所岁出入支用通盘筹划,预算列表,报告有堤各州县。

乙、各局、所修防工竣决算后,由分局报告专局,转详总局察核存查(并将决算表登入官报)。

丙、总局应每年综核各局岁出入款项,决算列表登入官报,并于咨议局常年会开会期前一月汇送账目一份,以备稽考。

附:湖广总督批复[16]

据呈赍补助堤工一案,经本署部堂逐条考核,均系讲求宣防应办之事,见闻确凿,思议周详,准公布施行。惟河势迀徙无常,工事变幻靡定,百工借款兴办,官力有限,尤以征收土费之数为宣防施工之准,其间轻重缓急,如何拟议妥定之处,应俟本年间开会期内察核实在情形,再行妥议。除饬堤工总局遵办外,希即查照。此拟。议案存(宣统二年二月三十日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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