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湖北咨议局文献资料汇编(上+下):禁酒案等详情!

湖北咨议局文献资料汇编(上+下):禁酒案等详情!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禁阻烧熬案,业经通知取消,更正的原因诸君想已全知,原来此案是陈请案,不得作为议题。第二严禁酒户耗粮案,就算第一案,是张君中融提出。第一条重申禁令,第二条严禁酒户之耗费,第三条严禁行甑之私造,第四条严定考成。

湖北咨议局文献资料汇编(上+下):禁酒案等详情!

宣统二年九月初八日午后一时开场。

议事日表

第一 禁阻烧熬议案  议员曹道南提出

第二 严禁酒户耗粮议案  议员张中融提出

第三 革除挪夫积弊议案  议员张中融提出

第四 征收税契机关委任自治团体议案  议员孙传烈提出

第五 请实行承启官议案  议员王光翰提出

第六 改良条款并纠举证据议案  议员朱泽霖提出

第七 裁谷米统捐以加奢侈税抵补议案  议员金式度提出

书记长石君山俨报告到会五十九人。

议长汤君化龙:今天是开第四次会议。第一禁阻烧熬案,业经通知取消,更正的原因诸君想已全知,原来此案是陈请案,不得作为议题。

第二严禁酒户耗粮案,就算第一案,是张君中融提出。

请书记长朗读原案。

书记长石君山俨朗读原案:

严禁酒户耗粮案

提议员张中融

为提议严禁酒户耗粮以救凶荒而保安全事。窃为奉[泰]山之溜穿石,弹极之统[铳?]断干,水非石之钻,索非木之锯,渐靡使之然也。近数年来米价昂贵,虽由于年岁之凶荒,实坏于酒户之虚糜。夫酒固借以供祭祀宾客之用,岂必概加禁绝哉?但先王原有酿酒之资,何得耗食品以蹙民命?读《尔雅》之书酿资众秫披月令之篇,“命重齐秫”。秫也者,即俗所谓高粱也。造酒惟用高粱一种,亦以高粱性涩不宜于养生。乃近数年来,酒户惟贪利便,滥用谷米、牟麦、黍稷、荞菽等粮,毫无限制。夫此等食品皆闾阎养生之具,使当每岁丰收时,地方官及城镇乡好善之士,各自量力出缗收籴,至来年民或艰食,即照原籴斗斛不增价粜之,在己初无甚损,于人则获大济,岂非阴德事。乃有司不以此施诸条格,严行禁止,坐使牟利者竟借以供酒徒捧罂承槽之燕乐。虽此种耗费亦尝迭经各大宪严饬禁革,奈各厅州县意欲使酒户多酿而酒税乃可多征,一心图囊橐之充牣,故于国计民生全不介意,此奚啻操刀杀人也,罪岂容于死。窃查钟祥一县,酒户岁耗谷米、牟麦、荞菽等粮不下九百余石;由钟祥而推及全省,岁耗约需六百余万石。由省而国,而天下,耗费更不知几许矣。倘积此以救凶荒而济穷困,则民无缺食之患,而国亦可转贫为富,尚何致仰给远方耗费无算乎!今湖北赴法国西贡籴米若干石,费银若干万两,此固国家之精华也,若早悬为厉禁,则精华不致外溢,否则必使穷者益穷,困者益困,将来大局何堪设想。今谨筹改革数[条]于左,是否有当,尚待公决。

(一)重申禁令 拟请督宪通饬各厅州县出示晓谕,不准酒户再造谷米、牟麦、黍稷、荞菽等粮类,以及行甑诸弊,实行查禁。

(二)严禁酒户之耗费 造酒之资原有高粱一种,此外又有葡萄山楂等物,皆可造酒,勿得滥用谷米、牟麦、黍稷、荞菽等粮,致耗民食以戕民命。倘有不法之徒违不遵命,一经查出,该地方官严加重罚。

(三)严禁行甑之私造 行甑者即乡村中以木甑造酒之酒匠也。所业无定处,今东明西,不但酒税不及完纳,且耗费谷米、牟麦、黍稷、荞菽等粮较城镇之酒户更有甚焉。稽无可稽,察不胜察。该管地方官非责成各乡村之保甲,必不能破除前弊。倘各酒匠仍复如故,一经保甲指明具禀,地方官定即严惩究办。保甲若受私贿隐匿不报,与酒匠一律惩办。

(四)严定考成 各厅州县及筹酒税委员均宜禁造谷米、牟麦、黍稷、荞菽等粮,如经地方官出示晓谕后仍有私造等情,是筹办委员查禁不力,一经公正绅董指控得实,立即撤参不贷。

议长汤君化龙:请张君中融报告此案理由。

张议员中融:严禁酒户耗粮案,照近来万国交通商务发达的时候,只要商务发达原不能加以限制。然今日中国与外竞争总要在实业上讲究。但是酒是消耗品,既不行销外国,一则不能抵制外货,二则人民不能持为养生之具,不但于社会无益,并于民食关系很大。近来民食艰难,今年各处都有荒旱,米粮既贵,而酒户又用谷米酿酒,在好年岁原不要紧,一遇荒年百姓则吃亏更甚。近年各大宪已有公事到各县,无如各州县均视为具文,未尝实行禁止。现提出此案,不过是要实行的意思。这个案的理由也很简单,无须本议员多为报告。

议长汤化龙:严禁酒户耗粮案已经提议员报告提议的理由,应否作为议题,请大家研究研究。

曹议员道南:张君提出的这个案,据本议员一个人的意见,可作为议题是不消说了的。至张君所说一切杂粮也禁止不准酿酒,此意本来是好,但就法律上说,粮食为民食大宗,本不准拿来作酒,然我们湖北近山的地方,出产多半是高粱,说一切禁止恐不相宜,总要因时因地分别禁酿才好。何以见得呢?因为在年成荒的时候,粮食昂贵固不少耗粮酿酒,在年成好的时候,这个酒虽说是一个消耗品,亦人情之所不得禁,但是用谷米酿酒总应该永远禁止的。其余或用高粱,或用包谷,均无不可。且六十九厅州县土宜不同,尚望各自治会因时因地来禁止他,如果不可禁的,亦可以不必禁止。大家认可之后,这个事情也不过要求督部堂一纸公文,责成各州县办理这件事,于地方行政一方面亦有关系,现在都是要出酒税的。

议长汤君化龙:请问曹君赞成这个案,于社会上有什么实益?大概论一事必有一定的理由,究竟这个案子曹君赞成不赞成,请曹君把这个理由说一说。

曹议员道南:我是赞成的。

汤议长化龙:既是赞成,请就案论案,把赞成的理由简单说出。

曹议员道南:近来生计日促,水旱频仍,不但湖北一省,就是各省都是一样。将来生活程度日高,必致民不聊生,而铜元充斥也是一种原因。再一切劳动小民上游一带工资极薄,木工一日所得不过六十文,泥匠、裁缝不过五十文,田间苦工的不过三四十文。今年米粮昂贵,所得钱连买半升米都不够,一家老幼何以为生,所以赞成张君这个案,因为粮食不可耗费。不过中间不能一概归于禁止,或是高粱多的地方可以不禁,现在年岁饥荒就要禁止。如果能作议案,请督宪因时因地发一公文,分别禁止就是了。本议员意思如此。

吕议员逵先:张君提出严禁酒户耗粮议案,用意甚善,意在重民食。第一条重申禁令,第二条严禁酒户之耗费,第三条严禁行甑之私造,第四条严定考成。所谓重申禁令者,有禁令才能重申,所谓严定考成者,有考成才能严定。据本议员的意见,这个案子可以不提出,何以呢?现在的新律并无禁止酿酒的条文,不过旧律上载有凡地方官拿得有酒户耗粮酿酒的枷一日,杖八十,现在新律上已经删了。至于本局是立法的机关,提一案子总要做得到的,这种事国家既不禁,本局又何必去提议严禁呢?本议员的意见,以为可以不必提出。

致病之原因并不在酒户耗粮,禁酒有种种的弊,一在骚扰,还有一种弊,我们还未讨论的,中国与外国绝对不能去酒,这是经济学的原理。人为有嗜欲之动物,所以人生就有欲望,对于此种欲望日求增进,衣食住只有日益求精,无论中外,无论古今,皆不谋而合。酒不能全行禁绝,全世界的公式可以求得到的,既是不能全行禁绝,若是要中国绝对不喝酒,能保世界各国立不立公司到中国来卖么?能够中国绝对的不喝酒,外国不酿酒、不立公司到中国来卖,那就可以禁绝了。这是事实上万不能的。天下事要从利害上着想,利之中有多少害,害之中有多少利,然后可以成为确切理由。今天这个严禁酒户耗粮案,可否作为议题既有两方面的意见,不能不取决。赞成此案可作为议题者,请起立取决。少数起立,否决[按:此段似为议长汤化龙所云]。

第三,革除挪夫积弊案。

请书记长朗读原案。书记长石君山俨朗读原案。

革除挪夫积弊案

提议员张中融

为提议革除挪夫积弊事。窃为设官分职,所以安民,而安民之道莫要于体恤民隐。近者各处官吏皆以体察上意为宗旨,而于安民之道无复过问,官有要差,责民供役,民畏官势,趋避无策。举凡冲繁州县,例差过境,其由水道进者无论矣,而由陆路进者亦每有所闻,随役员弁动辙数十,舆马纷嘶,皆莫不责供于各县;而各县又遣差四出,责供民间,遇有夫马,硬行挪夺,稍有退避,鞭挞立至,甚至有迫令商贩弃货于地而供驱策者,有囊资倾尽饱差役之欲壑而得幸免者,亦有策骑奔走连商贩货物一并攫去而号泣于路侧者。种种惨状,不可言喻,即洪水猛兽究不是过也。以言乎官,则民间何乐有此官,以言乎保民,不但不能保民,转以扰民,无惑乎吏治之不古若也,今谨就现时积弊,拟改革数条如左:

(一)例差过境除随员外,一切工役概不准顾备车马,即路途遥远不能步行者,亦只许照民价自行筹备,不得拦路挪夫,多方苛索。

(二)例差过境夫价例须自备者,固宜照民价发给,如应由各州县供给者,亦须仍照民价给发,不得径任衙蠹上下其手。

(三)各州县公出夫价每名每日工食不过百余文,名曰官价,应从此一律改革,仍照民价给发。

(四)凡以上规定有不遵守者,一经告发,重者撤参,轻者则记过;若衙蠹吏胥借兹索诈,本管官失于约束,一经告发,仍以该管官是问。

以上数端不过略抒管见,借陈时弊。是否有当,尚待公决。

议长汤君化龙:请张君中融报告提出理由。

张议员中融:挪夫这个事情范围很小,不过中间所说的事,是中融目击的事,后面条款也是很简单的,这个事可以作为议案与否,请诸君公决。

议长汤君化龙:革挪夫积弊案既经提议员报告理由,应否作为议题,请大家研究。

刘议员赓藻:革除挪夫积弊案,这个不待说,自然挪夫的积弊是应去的,不过对于这个案件有不能不研究的。第一条如说一律改革,仍照民价给发,这当随员的挪夫也是要照民价;随员虽在丁役之上,不能不同丁役一律禁止骚扰,此是要补入的。第二条例差过境要供给,这个很难说。从前上司过境,州县本有给供的事,然只可招夫,不能另有供给。本局提出此议,岂不是要州县当差吗?第四条撤参这个事,恐怕做不到。照法律上讲,凡撤参必按之行事有应否可参的罪名,不能以挪夫这个事就要撤参。这个革除挪夫的积弊,我是很赞成的,但是条件要全体修正。

沈议员明道:张君这个革除挪夫的积弊案,本议员对于此案很赞成的,不过对于条件有点意思。他说的照民价自行筹备,这民价有数目,设有各处数目没有一定,百姓是怕官的,在官要他当差,他是没有话说的。如一百里官价发出来,只要几百钱,若是商人叫的就要几串钱,还要同他议价。本议员的意见,民价也要照道路之远近定一个标准。

议长汤君化龙:赞成的理由是不差了,请问“挪夫”的字样是可用不可用。

沈议员明道:“挪夫”两个字是不妥当的,所谓挪夫,就是当差,议案所说是发官价。将这个议案交付审查,一律修正才好。

张副议长国溶:大凡本局的议案第一当从根本上改革,第二当谋弊病之革除。弊病不是指一事而言。近来官场弊病很多,这个议题好是很好,至于办法还要讨论。就题目看起来,只一件事,在州县范围虽然狭小,也不止这件事。本议员对于此案主张修改,议增加条款。

议长汤君化龙:张君革除挪夫一案业经全体研究,究竟可否作为议题,应即取决。如赞成本案作为议题交付审查者,请起立取决。少数起立,否决。

第四案,以征收税契机关委任自治团体案。

书记长石山俨朗读原案:

以征收税契机关委任自治团体案

提议员孙传烈

为提议以征收税契机关委任自治团体事。窃查税契一项,每岁各州县之收入多寡不等。就平日闻[见]所及,每州县每年之购买额多者至六七十万串,少亦不下一二十万,至于三四十万者,则尤居多数。平均每州县每年以三十万计算,则购买额当达二千零七十万串。按新章九分征收,每年收入应为一百八十六万三千串,除二分留存各州县办公外,每岁解到藩库之纯收入共为一百四十四万九千串,而按之实际,每岁每州县报解之额或仅及半,或不及半,其甚者,或报解之数,仅居该县收入数十分之一,其余则概为官吏所中饱。约略计算,每岁所短之额,当在百万串以外。以有用之款项,饱贫吏之囊橐,可惜孰甚,宜乎!去岁常会间期,陶君峻有整顿税契之提议矣,其于税契积弊言之至为详尽。惟查其办法系设局经征,则开支需费,局员由众公举,而如何选举之法则未经议及,即今选举之规则,有咨议局成案可援,而选举之手续,则极其繁重,选举之费用亦属不赀。方今各府州县城镇乡自治会次第举办,似不如即以征收税契之机关委任厅州县参事会(自治会未成立之前暂以公所代之)及城镇董事会或乡董,较为得宜。约略言之,其利益有数端。会中职员均支薪水,代征税契无须另外开支,不过多用书手一二名,为费有限,较之设局经征所省实多,利一。局所既不另设,一切选举建筑之劳费可免,利二。此项节省之款,即以之津贴各地方团体作为自治经费,则人民之负担稍轻,利三。董事会或乡董直接收受,其区内之契约范围甚小,见闻尤确,一切短价漏税之弊自不作,利四。官吏户书之中饱与短价漏税等积弊既除,每岁国库收入之增加当在百万串以外,小民无加征之痛苦,国家增巨额之财源,利五。经征既由自治团体,则向日户书把[?]官府之弊可革,利六。民间税契直接自治团体,不受户书需索,利七。官绅互相维系,利弊可永远不作,利八。自治团体不假筹款之劳,而坐得可持之款,利九。参事会及董事会或乡董有议事会以监督之,自不虞其舞弊,利十。一转移之间而收效如此之巨,然则又何惮而不为乎!谨拟就办法三十条,是否有当,敬待公裁。

第一条 厅州县参事会于会场门首另设一牌,题曰“附设某厅州县税契征收处”(该会未成立以前暂由该厅州县自治公所代办),其城镇董事会或乡亦于会场门首另设一牌,题曰“附设某厅州县某区税契征收处”。

第二条 税契征收处在参事会则以参事员为主任,在董事会或乡则以总董或乡董为主任。

参事员不止一员,其主任征收税契事宜,用轮管之法,每日推一人为主任,轮流经理,周而复始;其轮推之顺序以被选时票数之寡多定其先后,票数同者,用抽签之法定之。不以会长为主任者,即地方行政官职任较繁无力兼顾也。

第三条 参事会于文牍科内特置写生二名,专司缮写契约事宜,薪水每人每月支钱六串,由税契办公项下开支。

第四条 向章税契例给之三联契尾,应由藩司送交各厅州县参事会收领,不经地方行政官衙门。

第五条 参事会接到此项契纸,当即备文将收到契纸之数目,呈明藩司,以备查考,不足得随时补请,有则存置该会,以备次年之用。

第六条 各该区内,凡新出之契约统限一月内交出于本区董事会或乡董,其照章应出之税契费亦一并交纳,不得逾限(其旧日未经税契之契约仿此)。

第七条 董事会或乡董收到民间契约,应将业户姓名、收到月日及实价若干、税契费若干,登之簿记,填给收条。

第八条 业户接受收条俟一月后,持条赴各该董事会或乡董处领契,其收条缴由该处保存。

第九条 董事会或乡董每届月终,即备文随同本月份收到本区契约及照章征收之税契费,一并移送于本厅州县参事会。

第十条 董事会或乡董每届年终,应将本年度经征税契数目,详悉册报本厅州县之参事会。

第十一条 参事会接到移送之契约,当即发交写生写讫,送至行政官署内用印,限即日印发,不得任意延宕。

第十二条 契约用印后,仍由该参事会领出,随时发支于原交契约之董事会或乡董,以便转交各业户收执。

第十三条 署内用印之司事,每月由参事会在存留办公项下支给津贴钱十串文,例外不得需索分文。

第十四条 契税照新章九分征收,其二分办公项下,以一分归本城镇乡董事会或乡董充该区自治经费,以一分归参事会供因征收契税所需之必要经费,有余则以之留充该参事会自治费用。

第十五条 董事会或乡董于收到契税时,按照九分扣一之例,当时扣除,一分存留该处,余则尽数汇交于参事会。

第十六条 参事会于接到契税约,按照八分扣一之例,扣除一分存留该处,余则随契约用印时,一并缴呈于该管行政官厅

第十七条 该管行政官厅收到此项契费,遵照定章解交藩库,不得拖欠。

第十八条 董事会或乡董收到该区投税之契约,应盖该会印记于其上,无该会印记者,参事会不得收受。

第十九条 参事会收到董事会或乡董移送之契约,验明印记无讹,除照第十一条规定之手续办理外,原来之底约暂时由该处保存,俟至年终册报时,一并呈报藩署存案,以借查考。

第二十一条[2] 参事会董事会或乡董每届月终,应各将本月份征收之数目,分别榜示,俾众周知。

第二十二条 前条榜示数目倘有不敷时,除业户及有关系人外,本区之议事会并得随时诘问,倘实系舞弊,议事会亦得指出实据,纠呈于该管行政官厅。

第二十三条 业户于订立契约时,应将经手粮册之户书姓名一并载入约内。

第二十四条 参事会于契约投税后,按照该契约内之图甲、户名、粮数,开单知会各该经手之户书,饬令立时照单过割。

第二十五条 户书经手过割事宜,不得例外需索分文,并不得延宕时日,违者一经告发属实,当革退卯名,将其经管之粮册罚交参事会另行派人接充。

第二十六条 总董或乡董应饬令各该处之地保随时侦察该区内之买卖田房各事,报告于董事会或乡董,以防短价漏税等弊。

第二十七条 参事会于藩司发给之三联契纸,除以一联交业户收执外,其存根之一联应由该会保存而缴复之,一联仍由该会于年终汇呈藩署。

第二十八条 参事会每年届终,应将本年度经收税钱之数目详细造册,汇报藩司,以便与州县官之报册互相印证。

第二十九条 藩司接到此报册印证无讹,应按照册内之图甲、户名、粮数、税钱分别列榜,径交各该董事会或乡董张贴会所门首,俾众周知。

第三十条 各业户如查阅榜列数目有不符时得向各该主任者质问。若主任者实有舞弊情事,并得向该管州县衙门或初级审判厅随时控告究办。该管之议事会对于此项事件发生时,得适用二十二条之规定。

议长汤君化龙:本案原是孙君传烈提出,孙君因有事尚未到会,请赞成员报告理由;赞成员沈君明道在前,应请沈君报告理由。

沈议员明道:孙君传烈所提的以征收税契机关委任自治团体议案,已经油印分派,同人已经看过了。理由甚长,条款甚多,无容赘述,谨就赞成理由陈述。

孙君案子在痛除积弊,是从根本改革。中国税契的弊病极深,也不是枝枝节节、补偏救弊所能革的。本局不提出这个案,将来自治机关也是一定要提出来的。本局已提此案,自应呈请督部堂决定办法实行改革。这是本议员一面赞成的理由。一面还有点意见。本局去年第一届常会已提出整顿税契议案,但在常会期中未经议决,不知同人如何审查,亦不知孙君此案与去岁议案有无冲突,总要经常驻同人报告之后,才可以解决。再孙君的意思是委任自治团体,但自治团体照宪政筹备期限至宣统五六年间始可成立,此刻各州县自治团体尚未成立,看大家意见,或者提前办理,或者定要自治团体成立之后再办,或者参以活动语,自治团体成立的地方可以先期措办,未成立的一俟成立之后再实行。本议员对于孙君此案之意见如此,尚须公决,不过本议员是很赞成孙君这个案子的。

议长汤君化龙:这个以征收税契机关委任自治团体的议案,既经赞成员说明理由,本来应付大家研究,但是没有研究之先有个报告,就是赞成员的话。去年这个案本已提过,因会期中未经议决,后来经常驻议员审查修正决议,要设个监收局,以本地的人监收本地的税契,与孙君这个用意相同。这个原案已于本年二月间由邮分寄各位,各位想已看过了。原来这个案因督部堂札复有种种不能行与能行的,我们大家以为既有可行的,就应该行,于是就所驳的稍为改了一下,监收税契另为一处,监收钱漕另设一局。后来督宪又说不能行,所以迟至于今尚未实行。从前常会期中已经议决,公请刘君寅熙详细修正,尚未报告出来,孙君这个议案或者另为提出。这是去年经过情形,不能不报告一下。

张副议长国溶:刚才议长报告去年提出整顿钱漕税契议案,还有一点原因,因议长在病假期中不甚清楚,所以报告稍略。这个案业经督院大段已批准了,不过稍有挑剔,交局复议。后瑞督(澂)到京陛见,王护院[乃徵]在任之时,把从前所批准的再行批下,与监院意见稍异,所以此案交下来有两个样子。究竟以瑞督所批的为然,抑以王护院批的为然呢?因议长在病假期中不晓得这一个事体,本议员所以略为报告。至本议员对于此案稍有一点意见,此案应提不待言也。大凡我们今日所主张的理论,必先有一定的宗旨,然后才能办到。即如司法、立法、行政三机关要分别清楚,我们大家办事的机关也要分别清楚,当归官办的就归官,当归绅办的就归绅。因为中国凡事在官手上总有弊病,所以此案要征收税契的事归自治团体交绅士征收,是觉绅士较官稍好一点。若一绅士又有弊病,又教什么人办呢?东边有病,往西边跑,西边有病往东边跑,跑之不及,还能办事么!就这个议案而论,因为要去积弊,不假手于官场,这是不错的;然照内容所有的法不得不委之于行政机关,即令委之于自治机关,而最下级的自治机关就是城镇乡,上级的就是厅州县。上级的自治如此,下级的自治亦如此才能通得过,不能说上级机关是官,下级不是官,就要他作。这是以机关为区别。此中理由很多,要过细研究,不但于事实上作不到,于理由上亦说不出。还有一层,现在预备立宪时代,上头预备毫无秩序,这个话也不是本局所能说的,所以本局不得不量为变通,种种方面也可以着手整顿。征收税契是很对很对的,若以委之于自治团体,参事会亦多未成立,议事会虽有监督一切性质,然一两年之后能成立不能成立呢?如果能成立是很好的,照这个案看来,今年议长也提得有划一筹办厅州县自治缩短成立年限议案,去年整顿税契案可以有统系下来,有统系就容易办,然必须将立法的机关与执行的机关分别下来才可以解决。这个议题是赞成的,至于一切办法,总须过细研究研究。

刘议员赓藻:据本议员看,这议题是宣统三年的议题,不是今日议题。现在自治团体各州县均未一律成立,要各州县自治团体成立才可以办这个事。自治团体要明年九月一律成立,此案就嫌提早了。我们提出议案要重在请督部堂公布实行,如自治团体已一律成立是今年,即能公布实行,就可提出,要到明年才能公布实行的事,就当明年再提出。如明年实行的事,今年就可提出,似乎本局今年可以多开几天会,明年可以不必开会了。本议员意见如此。

李议员继膺:孙君以征收税契机关委任自治团体议案,关于本案的内容,此刻尚不能研究,先研究议题。这个议题在今日是否必须提出的议案,如就学理上说,征收税契是国家机关的事,自治是地方机关,止可补助国家机关。议题既云委任,岂不是把这个事件归到自治团体么!这是必无的事。就事实而论,第一层,自治团体尚未成立,把国家的机关消灭了,这个事情还交什么机关来作呢?必须要等到自治团体成立以后才可以办,岂不要空悬不办么!处今日过渡的时代,当绅士的都说中国没有一个好官,此话是大家公认的,说是绅士好得多,这个话我亦不敢认承。一旦这征收税契的交绅士去办,本地绅士未必作得好。这是就自治团体说的。至于行政官他所讲的是权利,那征收税契就是官的权利,一旦拿来也不能无争执的事,何也?去岁我们提出监收钱漕案未见实行,就是这个原因。如果我们把他的权利全行夺了,恐作不到。这是就事实说的。而且与去岁的案有一点冲突。去岁议案现在虽未全行,将来实行此案亦不能并入,就不能同时并提。既不能同时并提,决不能提出此案,自相矛盾。现在就种种方面讲来,此案应请暂缓提议。

张副议长国溶:过细研究以征收税契机关委任自治团体议案,本议员是很赞成的,但是里边有许多要修正的地方,先说的还未详细。据刘君同李君皆是不赞成,但是本议员意见稍有不同。将才所说不赞成的理由,是说自治团体没有成立,但是本局已提出议案,想缩短年限,不知道能行不能行,即是能行,还须待到明年九月,这个理由是很好的。但是这个议案是在“机关”二字不对。机关二字是文字上的错处。大凡地方上事归地方上办,国家的事不可委任地方上人办;就事实上看起来,自治团体不知在何处,未知自治团体是如何办法,所以本议员又申明前说。至于这个案与去年那个案,本议员觉得没有十分冲突的地方,不过要提出,似须要请大家过细研究好,本议员是很赞成的。

刘议员德标:孙君以征收税契机关委任自治团体案,大家研究了半天,有的说缓提,有的说可以提的,但这个案子不能不从根本上研究。本议员从根本上看,想这个议案也深有意思,像各省清理财政官将各省的财政清理下来,都是入不敷出,确有实据,然地方官卸任,没有听见说卖衣服走路的。照这个看起来,是除了得地方的陋规以外,又在税契中舞弊。所以今日的弊端很多,孙君提出此案也有一番抱恨的意思,虽然地方官亦不许人民放炮等情,而每每视为具文,如十万止报一万,百万止报十万,他里头的弊端在于何处呢?就是将所用的税契倒填年月。如今年本是自己的事情,推到前任的身上,填写前任的年月日。中饱之害,于财政大受影响。今我们于此案尚未就财政研究,从财政上一研究,本议员还有一事实上的报告。今年从四川来,见得四川设有经征局收税契的事,由经征局代各州县征收,颇有成效。如果我们要整顿征收税契,可仿照四川的办法,此案就可以提议请督部堂批准实行也可以的。本议员意见如此。

汤议长化龙:刘君所说四川经征局办得很好,请照四川经征局的办法,也不过与本省提出监收局议案差不多。

刘议员德标:去岁四川实行在设咨议局以前,本议员所报告是在四川查得有这个案。

周议员孚:刘君所说的话,因为他散会回府去了,所有常驻议员与督部堂往来公文他都未见过,这个案今日也要报告。

汤议长化龙:已经印刷日[?]分发。(www.xing528.com)

吴议员逵先:孙君所提的这个议题诸君讨论半天,有的说缓议,有的说修正。据本议员的意见,以为这个案可消灭。如说这个议案责成参事会,试问参事会未成立以前如何办法呢?我们中国的官绅各有权限,哪有官把应有权利让给绅士的道理呢?如说将来参事会成立,就可以把这个委任他办,据本议员看来,断断乎没有这个法律。这个案实在是不能提。

刘议员赓藻:税契这种事情,在各国自治团体代收税契亦是有的,这个案子错的是错在“机关”。至于这个议案,可以不议。本局的效力在要公布实行,若是要今年批准等到明年公布实行,我们没有这个效力,况督抚时常有更动,今天研究的是在交付审查不交付审查,其内容可不必研究。

左议员树瑛:孙君提出此案,因官吏舞弊,要委任自治团体,但是难行。一则侵越权限,就是吕君所说的。今中国自治人才很靠不住,李君已经说过了。照本议员看,总是难行。天下事人人都有习惯,官要钱,迫于势力,百姓无可如何,不敢不出钱。绅士问他要钱,百姓是不肯的,百姓怕的是官,不怕绅士,只怕劣绅,不怕正绅。照此案办来,自治团体几为人民之怨府,这个事情据本议员看,总是不能行,就是到了年限,还是行不动的。中国人民程度不足,中国与外国不同,比方现在农工商部、外务部衙门虽是新设的,办事的人还是那些旧人。此案可以不必交付审查。

魏议员鸿仁:孙君所提的这个议案,是湖北财政上的根本问题。委任自治团体,无非见得中国官场中饱的弊病。现在自治团体尚未成立,也不必过细研究。据本议员意见,只得忍而受之,以待自治团体之成立。

吕议员逵先:原来本局税契议案已经提出来了的。

魏议员鸿仁:像我们数县的税契总是以多报少,征收六分者,征收八分;征收八分者,征收十分,学款又得两分;这个税契去年四月初一日就加到九分,他说是六月初一日才加的。

议长汤君化龙:到底魏君于这个案有甚么研究。

魏议员鸿仁:现在这个案就是要督部堂平行公文,把浮收的积弊禁止。

议长汤君化龙:这个以征收税契机关委任自治团体议案,现在有两方面的意见,一方面说应以此案作为议题交付审查,一方面又说以征收税契另外还有案子,毋庸另外提出。究竟此案应否作为议题交付审查,不能不取决。赞成此案作为议案交付审查者,请起立取决。全体否决。

午后四时,由议长报告休息一小时。午后五时继续开议。

书记长石君山俨报告浙江、奉天两处来电及督院来函。

一、浙江来电:

武昌咨议局鉴:敝省预算已交,惟无岁入。浙局。

一、奉天来电:

湖北咨议局鉴:初五日督批:呈悉。候札饬清理财政局将该项预算案呈候交议缴奉局,应暂缓电院。鱼。

一、会议厅来函:

敬启者。顷读来牍,呈催本年湖北预算清单交局,当即上呈帅核。奉批:“已行财政局将行政经费预算册抄送来辕,以凭札发等因,奉此。业由本厅专函致财政局,请其遵批赶速办理,能于十五以前赍送,尤所殷盼云云前去。惟查此项预算清单册籍繁多,该局能否如期办到,尚未可知。要之,此册必交必速,则已为本衙门定议矣。除俟清册赍到,再用正式公文办理外,先此奉布,以纾殷盼。”

议长汤君化龙:本局初三日以前有公事到制台,请把预算案交下才能议事。现通电各省,如初八日以前预算案尚未交下,即约同日电请资政院核办,这是我们所决议的。今浙江来电云,预算已交,止有岁入;接到奉天来电,亦有允许交下之意。本局既未交下,而制台公事又未复,然虽未有公事过来,而制台已有信过来,大概说是于十五日交到更好。这样看来,就算无交预算案的确期,而我们资政院的电就不能不打,既是通告各省一律电资政院核办,本局就应该打电的。现报上已载得有资政院出的奏,然上谕也没有说是一定要交,究竟本局仍非照前议电资政院不可。

第五,请实行承启官案。

书记长石君山俨朗读原案:

请实行承启官议案

提议员王光翰

朝廷之设官本为民也,利则兴之,害则除之。遇有民间诉讼等事,则为之劝导惩办而申理之,法至良意至美也。今者宪政初立,在贤有司抱公忠体国之心,具勤恳恤民之隐,事事务求实际,凡一切民事、刑事必亲自检查,吏胥跟丁无从上下其手,舞文弄法之积习,至此弊绝风清矣。汤[?]又恐防范未周,一手一足之难于顾虑也,于是遵照新章,禀请承启官专理收发文件,以为补助行政之机关,使阖邑绅民情隐不至隔绝,冤抑不难立诉,从前之陋规积弊尽扫除而革绝之,政治改良莫善于此。无如人类不齐,有固筮仕而为苍生造福者,亦有暴戾贪污,行同市侩,不顾国计民生,但知惟利是图,权势尽假之他人之手,信用门丁为打伙求财之计。纵设有承启,非待以客气即置之闲散,终日无所事事,一若上司之命令视为具文;甚或有月给干薪嘱令司承启者,仍留省垣,不必随之任所。至往来文牍,照例添盖戳记,则为尽其职务,无悖乎新章,罔上欺下,此居官日多险诈,政治愈不堪问,所以民气之激变,而视官为仇敌者,愈多而愈不可遏抑也。若任以承启,革除门丁,焉有是事乎,吾亦不敢信。此辈之学识俱优而又廉洁自好,果尽系贤能之足以任事也。第既实予以事权,则必负连带之责任,互有关系亦互相牵制,纵谓品流不一,偶于寻常事故,迹近招摇,彼即不爱惜声名、独不欲保全考成,顾其身家乎!且以职官而襄理置务,断不至遇事生风,如门丁之毫无顾忌,辄敢明目张胆作奸犯科也。立法最为周密,而请派复加以审慎,清源正本,犹曰地方不能收治理之效,吾未之闻也。彼到任未及而官声败坏,即久于其任者,而至后仅得一不堪之结果,岂官之不足以视事乎!其咎尽由于所任之家人门丁舞弊营私,把持隔阂,以故怨声载道,而本官犹不之觉也。所以泰西诸国不言政治,而政治自蒸蒸然日臻上理者,上下之情通,名誉之念重,壅蔽之患除也。应请督部堂再行严饬僚属,凡各厅州县不实用承启官而博以虚名者,概行撤差停委,予以重罚,庶循名核实,吏治得以维持而整顿之矣。是否有当,敬请公决。

议长汤君化龙:请王君光翰报告提出此案理由。

王议员光翰:这个承启官是由张文襄奏定的,现在各州县都视为具文,大半还是用门丁。至于承启官虽说不尽是好人,总比门丁、家人好些,纵然一样舞弊,然一经发觉就可惩办,不过现在各州县用承启官不是完全的办法。据本议员的意见,用承启官较之用门丁犹为彼善于此,将来审判厅一律成立,这承启官就不用了。至于应城县就没有承启官,能否请一律实用承启官,请大家讨论。

张副议长国溶:中国州县官之积弊大半在门丁,但是新官制未发表,将来厘定后,厅州县机关如何,不能悬定。惟今日补偏救弊,用承启官是很好的。本议员意见,以为此案内容所说的,不过是实行用承启官,没有办法,似要略为修改。据王君报告没有承启官的地方,须设承启官,现有承启官的衙门,究竟是好不好呢?以为承启官好,就用承启官,至用承启官难免不生种种弊病,前天已有人提议不用承启官的。照这样看起来,设如不设。我们今日请实行用承启官,各州县设了又是如此,有什么办法呢?中国官场之坏,并非制度之坏,乃各州县不照章程之坏。似乎这个案子可以定出条件,拟出一个办法来。本议员意见如此。

李议员继膺:王君提出请实行承启官的议案,在王君提出此案必有所谓而言,必是觉得要实行用承启官。现在已实行用承启官,我看王君目的已经达到了,即令一二州县无承启官,亦不能以一二州县概之全省。张副议长所说,本议员很赞成,其内容一切王君虽没有列出条件,我也可以列出条件。第一层,明承启官责任。王君看得承启官很重要,通达民隐,而承启官不是行政官厅重要官吏,原案所说,专理收发文件,使民隐不至隔绝,冤抑亦不难立诉,通达民隐莫善于此。讲得通达民隐系地方官之责,非承启官之责,以此责之承启官,未免把承启官看大了。第二层,研究承启官与门丁之区别。原案说用承启官较好,就是朝三暮四之说,承启官即门丁也,门丁即承启官也。如说州县不准用私人,州县哪个不用私人?既有私人,就请他作承启官,承启官本是不重要的官吏,所以随便可请,随便给薪水,就可雇用得来。原案说是加以审慎清源正本可收治理之效,又说承启官专以收发文件为事,何能得他的治理之效?质而言之,承启官与门丁毫无区别,即令审慎清源,于行政毫无关系。第三层,研究承启官与地方州县官之关系。如说承启官有名无实,就把州县停差撤委,见得承启官与州县很有关系,这件事万做不到。现在承启官有名无实,督抚未必不知道。如督抚札饬行政官断不准承启官有名无实,州县未必实行。至若说“整饬僚属”四字,价值很小。再合全案性质讨论,是建议案。我们对于行政官可以提出建议案,像这样建议案未免太无价值。据本议员意见,以为此案不作为议题。张副议长所说修改是很赞成的,各府厅州县没有一个不用门丁的,门丁既已改革,实用承启官,若是有名无实的,我们总要想出完全的法子来实行裁撤门丁。

吕议员逵先:王君提出这个议案很有意思的,何以呢?他这个议题是因为张文襄有这个章程,不能不行,但是据本议员的意见,以为承启官虽责任甚轻,可以为各州县之监察,如州县想纳贿,有承启官各州县看来也就不能行贿。好比来了一封信,里面有银票,承启官可以发表,承启官虽说是官小,也花了几百银子来的。如果门丁一串钱也要,两串钱也要,三串四串也要,这承启官就不至于滥要钱。如照李君这个案作为建议案,本议员不以为然。本局有议决本省单行章程之权,不过要议定一个用承启官的章程,各州县既设有承启官,就要用章程,章程如何定法呢?一、承启官之资格;二、承启官之功过;三、承启官之任期。从前有说要用仕学馆的毕业生,如果用他,资格一定,承启官办事章程一定,不照章办事,就当惩罚。所设任期,因为现在承启官没有一定的任期,比方姓王的做江夏县,就弄一个姓李的做承启官,若是姓张的做江夏县就又是一个承启官了。州县官换,承启官不换,承启官换的时候,州县官不换。任期或是一年,或是两年,总须规定。本议员意见如此。

议长汤化龙:本来实行承启官议案有两方面的意见,一主张原案不作为议题,一主张原案作为议题,必须另改题目另立法规。有赞成就原案内容改题目另立法规者,请起立取决(多数赞成)。

第六,改良条款纠举证据案。

书记长石山俨朗读原案:

改良条款纠举证据案

提议员朱泽霖

为提议改良条款并纠举证据从速整顿以勤政治而肃风化事。窃鄂省地大物博,人密烟稠,习惯甚深,流弊未已。方今新政初行,百废待举,若仍听其腐败无能,敷衍塞责,匪独无以对我君父,抑且遗诮于全球五大洲矣。奚就管见提出四条款纠举两证据质之诸君子,当必有以赞成者。谨首具条款次举证据于左:

首具提出者:

第一条 关于地方区域之布置

第一款 急须改良自治

一、创兴实业

二、安插游民

三、推广宣讲

四、慎重选举

理由

各府厅州县筹办自治虽已萌芽,惟有于着手之处尚欠周详。然自治根源,当首重民生,既重民生,当先筹执业。此实业中等学之即宜开办,刻不容缓。实业如开,则素日之游手无依者,得有安插之所,并须责成该父兄,凡听子弟之荒时废业者,以该父兄是问,罚以重金,与以痛苦,如此或不至流为盗贼,转于沟壑。现在自治于风气稍通之处,或有知此名义者,加以穷乡僻壤少见多怪,必须偏设,宜讲所发明自治应办之理由,宣示自治将来之利益,家喻户晓,庶可周知,然后清理正税,调查选民。然此中犹有须慎重者,盖以选民资格虽合,而品行卑污,一经冒滥当选,则欲增地方之福者,反添地方之害。留心自治诸明公,当必以此言为正而赞成者。

第二条 关于城镇乡村之关键

第一款 急须改良巡警

一、站岗职务

二、站岗宜节

三、站岗责任

四、站岗权限

理由

鄂省巡警极云幼稚,比较通国,南洋已具端倪,北洋渐臻美备,其余各省均有精神。惟我湖北仅省会稍有规模,各府厅州县尚在梦寐,有粗具形模者,有未具形模者,如此不知职务为何,宜节为何,责任为何,权限为何,即宜函商巡警道,通饬各属巡警局与教练所,饬其认真教练,从速改良。

第三条 关于府厅州县之筹划

第一款 急须改良统计

一、划分区域

二、调查户口

三、清理财政

四、厘定方法

理由

无精密之统计,故无完全之办法。各府厅州县漠视新政,或不聘请统计员,而委之书吏,敷衍塞责,或以他项幕友兼充此席,或所聘非曾习法政之人。凡事入手盲无头绪,无怪错误丛生,乖违迭见,实以所用非其所学。即遇上官之紧若雷霆,其如各属之渺如毫发何?维今之计,即宜禀请督部堂通饬各府厅州县,自今以往,无论何处,照章悉用法政毕业人员,并饬刻日具报承办统计员姓名、年貌、系在外国或本国何年在何处毕业,有无文凭,均详由调查局调省验看,加札委充,以归划一。

第四条 关于民刑诉讼之弊端

第一款 急须改良审判

一、监押人犯

二、擅用刑讯

三、久羁囹圄

四、压搁案牍

理由

各府厅州县于民刑诉讼动辄任性滥押人犯,视为习惯。迨乡民一入牢狱,先遭监卡家丁之剥虐,继受禁卒看役之讹索,一讼未终,倾家破产。倘贿赂得计,尚可早脱牢笼,否则拖累经年,久羁缧绁,民间极苦,莫此为甚。现今审判停止刑讯,上官明文不啻三令五申,乃行之者,仍置若罔闻,鞭笞未歇。更以州县较繁之缺,每一词入署,甚至一月半月尚不悬批,穷民守候,情状何堪。即此数端,宜速整顿,以挽沉沦而维新政。

次具纠举者

一、中国政治日久弊生,官民梗隔,两不相通,故近来各大宪深恐上下隔阂,民情壅塞,诸凡上控特许邮禀。乃近有不肖之徒,每因夙嫌私怨动辄无中生有,有架捏多名,以动上听,甚至禀中所列之名,或早年病故,或全行臆造,或盗列真名、参以伪姓,捏诬多端,希图破坏。迨一经行县根究,彼被诬者固实有其人,而捏诬不知谁何,有司无从查访,个人已被玷污。故当议定于上控收词时,必询明确实歇家,庶几稍有忌惮,得有稽查。如邮禀原系民刑诉讼,概不批示;如关公益公言,或条呈意见,不在此例。爰引证据如左:

证据

如黄冈县之架捏多名,控告孝廉方正,最奇者为首列名之林锡龄已故十余年,其余先后病故者已八九人。再新科优拔贡胡君等数人于四五月入都朝考,六月初四日场期,岂人既在北京,义[?]于六月初一二日犹在湖北告状之理?其盗列举人徐君等十余人均称不知此事,已纷纷赴县递盗名禀。更有早年远宦他省现奉差委者,亦竟名列禀中,函询亦无此事,其为架捏误控已可概见。此风岂可开乎!类此者犹不胜数。

一、禁烟为近来要政,曰禁绝种,曰禁断瘾。立法森严,禁法秘密,而玩法者仍毫无畏惧。在上者切实加查,有职官者,彼此具结,凡人民则责成地方官列表禁戒。无如禁者禁,未禁者依然迷昧无闻,未见减少。其何以故,盖以一地方官,既司法而又兼行政,公务纷繁,何暇及此,所禁者不过奉文出示,虚应故事而已。如此是以官禁不如民禁,官禁则有许多手续,一时难以尽绝;民禁则无微不入,是易奏功。特引证据于左:

证据

如现通饬各府厅州县于分列禁烟表,以知禁烟人数,每三个月造报一次。近来各府厅州县于造报期迫而又被上官迭次严催之时,该管职官并不派员调查已禁多少,仅饬书吏检出旧表任意减少数十名,朦填一表,敷衍公事,上官无考查,烟民深幸隐藏。所闻所见,确实不虚。今欲挽回,当添办法。

办法

禁烟当以官民合办为最妙,禁烟公所当附设于自治局,会同巡警切实举行。沿镇沿乡分设禁烟会,有官力所不及者,以民力济之,有民力所不逮者,以官力助之。如城镇乡以五家互结为一起,十起为一会,有烟无烟五家同负其责,分年禁绝。如年满而仍未禁者,则以五家是问,处以罚金。如互结时彼此隐瞒,声张无烟,日后查出或被告发,无烟者与有烟者罪属同科,责无旁贷。如此禁之,根株易绝。所谓禁烟,是自治之造因,自治是禁烟之结果。各厅州县如能从此办法,或可以稍补万一。生民幸甚,国家幸甚。

议长汤君化龙:请朱君泽霖报告提出此案理由。

朱议员泽霖:此案分四条,一、关于地方区域之布置;二、关于城镇乡村之规划;三、关于府厅州县之筹办;四、关于民刑诉讼之弊端。管窥之见,未知当否。

议长汤君化龙:第六案已经本提议员报告理由,应否作为议题,请诸君讨论。

阮议员毓崧:这个改良条规并纠举证据的案子,包括的事是很多的。其内容有四条:一是急须改良自治;二是急须改良巡警;三是急须改良统计;四是急须改良审判。这一项、二项在本局是关于民政一部分的事,三项是关于财政一部分的事,四项是关于法律一部分的事,而后面的附条是关于禁烟的方法。但朱君是本局新补的议员,一切议案形式都不甚清悉。至本局提出议案,一应取决,即应交付审查。这一笔案子,如说自治、巡警就应该交付民政委员审查;如说统计是应该交付财政委员审查。这个案子似乎分配的部分很多,不便于交付审查。不过这个议案很好,可仍就起草员将这个案子分四个议案提出,或分为五个案子提出,然后可以交付审查。

张副议长国溶:朱君提出的改良条款并纠举证据案,内容都是应当要改良的,既要改良,必先有办法。据阮君所说,朱君为新补议员,不知道提出议题的形式,所以要变动全案,分作几起,再行交付审查。但本议员所见,以为本局提出议案与督部堂提出的议案不同。督部堂提出议案原可空空洞洞,不拟办法,经咨议局审查,自然详细呈复,不但如此,而且出个题目来考我们。至本局自己提出的议案,必有确当的理由,详悉的办法,而后始可提出,不能说是这个要改良,那个要改良,必须要说出如何改良的办法,以及应该改良的理由,方可作为议案。本议员意见如此。

议长汤君化龙:这个改良条款并纠举证据案,本来条款太多,且尔疏纲漏目,要[这]是这个案的毛病,这个案是最好的题目,所以大家对于这个案的意见,都说分为四个、五个案,应就原起草的人分别详细另拟,大都所说的都是一样意见。今日要赞成把这个案子详细另拟的,请起立取决(全体赞成)。

汤议长化龙:既是全体赞成,请朱君就其条款再拟办法提出。

第七,裁谷米统捐以加奢侈抵补案。

书记长朗读原案。

裁谷米统捐以加奢侈税抵补议案

提议员金式度

厘金改为统捐,终为圣朝之裨政。时势至此,不得不然。果能体察情形,斟酌损益,取民之法,亦能隐寓爱民之心。大抵富民即多取之不觉其难,贫民即少取之甚以为苦,如谷米统捐不能无遗憾焉。百货所产之土地多未纳赋,其接[按]货以征之也,固宜。若谷出于田,田已纳赋;田既纳赋,谷又抽捐,是一物而两征之矣。四民惟农最苦,以粒粒辛苦之物,而一征再征,忍乎哉!购米而炊者贫民属其多数,以多数贫民之所须,公家因缘以为利,又忍乎哉!年来水旱频仍,斗米千钱,民不堪命,亦既挽回无术,听物力之自然,已觉问心滋疚。乃以种种征收之故,使之更昂其价,值米珠同。慨饥夫载途,我虽未杀,伯仁当思所以致此。散赈平粜,非不竭全力以救荒;面临涸掘井,抚恤于待哺之时,曷若曲突徙薪,辅助于无形之地。虽值十抽一、值百抽一,所取无多,而减一分统捐,遂轻一分值,贫民即沾一分恩施。明知经济困难,该捐已特为的款,不得不筹抵补之方,而酌盈剂虚,尚可变通办理。如绸绫、绣器、珠宝、参茸、燕桂、海味,皮货、苏杭广东木器等类,皆富民之所须,所谓奢侈品也,西人重加奢侈税。此法正可仿行,量谷米统捐之岁入几何,悉以移注奢侈品类,在富民之所捐无几,在贫民之受惠无穷,即多寡不能相当,苟利贫民,稍损国家不足惜。昨今两年灾歉曾免数月统捐,是早知厘捐有妨于谷米;然暂免之而所济尚浅,何如终免之而所济更深也。商人惟利是视,一闻我省有豁免之条,湘豫谷米将辐辏而来,千仓万厢,四境自然充裕。况风声所播,亦足歆动,夫邻封相率蠲除亦意中事。果能同归一辙,贫民之幸福为何如也。至于菽麦杂粮等项,不能禁止出口,不得援以为例,让美利于外人。为贫民请命,敢以质之公裁。

议长汤君化龙:请金君式度报告提出理由。

金君式度:本议员提出裁谷米统捐以加奢侈税抵补案,无非是为谷米腾贵,民不堪命起见。谷米腾贵有两大原因,年年水旱频仍,此其一也。第二,湖北是交通地方,所以谷米腾贵,以湖北之米供湖北之人,势必不足,非仰给于人不可;兼之商人唯利是视,又奇货可居,所以厘税不能不裁。但谷米出之田间,田已纳税,米又抽捐,似觉重征,并且有点伤农。我厘捐为经济困难之计,裁了何以抵补?想来想去只有加奢侈税一法。奢侈的物品,如绸缎,绣货,珠宝,广东、湖南、宁波木器,这都是的。据财政局预算看来,湖北谷米捐有三十多万,如欲加奢侈税抵补,应如何办法,望诸君斟酌,交付审查能行不能行,以请大家讨论。

议长汤化龙:裁谷米统捐以加奢侈税抵补案,既经提议员报告理由,究竟此案能否作为议题交付审查,请大家讨论。

李议员继膺:金君提出裁谷米统捐以加奢侈税抵补案,可算是体恤农民之意,是很好的。但据本议员看来似是一个议题,实是两个议题。何也?裁谷米统捐必于税法很有关系的,势必调查谷米捐能否裁撤与应否裁撤;至于绸缎、绣货固然是奢[侈]品,一旦要把这个奢侈品通同加税是很难的。根据议员的报告,亦未详细调查,这两项一并调查很不容易,以两个题目合为一个议题是很复杂的,看来很难交付审查的。审查既难,亦想请原提议员可否把这个议题分作两项议案详细调查,再作议题如何。

吕议员逵先:金君所提裁谷米统捐以加奢侈税抵补案用意甚善,其实难行。天下事有意美而不能立法的,像那三十几万米捐想裁就裁他,但是抵补法子很难的。据议员意见,奢侈品不能禁止的,思加奢侈品的税,更是难办。我看非免厘加税之后,不易办此。但是加本国奢侈品的税,一般人将改用洋货,这三十余万还是没有抵补的。这个议题甚好,不过事情很难行。

张副议长国溶:到今日我们站在咨议局的地位论到税请[情?]茫无头绪,很有这个地位。至于将来或者大致改革,然而谷米统捐究竟可裁不可裁,裁了之后有多少负利益,于贫民有多少好处,亦难说定。至于加奢侈品的税种种不可行,吕君已经说过,但所有奢侈品之内有应否加税之别,还有奢侈品未经完税的,应想什么法子来要他完税,这是先决问题,就是刚才吕君所说非加税免厘不可。既是赞成吴[金?]君意见,何以又有意见呢?因为还有报告这个加税免厘之事,北京联合会已提有议案,可否由本局再拟加税的建议案。金君所提的,或者就修改,或者另定议案。据本议员的意思,以为联合会既有这个问题,我们本局也可另拟议题作为建议案。

时君象晋:金君裁谷米以加奢侈税抵补议案,意思很好,诸君都是赞成的。但凡事都有事实上的事,有理想上的事。现在这个时代款项支绌,想裁这项统捐,不能不筹抵补方法。据本议员的意见,裁是很好的,抵补很难,究竟“裁”之一字,决不可说,现在各处无钱,怎能说到“裁”之一字?如说裁撤统捐很有益于穷人,不知穷人不是裁捐可以补他的,还是与他筹点生路,所以有积极办法,有消极的办法。筹办实业把百姓生计好了,虽不裁捐何害,至于加奢侈税总要候加税免厘后,中外一得[律]外货进口也是要加起来的。加奢侈税是很赞成的,总是要在加税免厘之后。

议长汤君化龙:有厘金才有种种的问题,要裁厘捐先筹补救也是一层事。总之,非裁厘加税之后不能发生此种问题。若说加奢侈税,只能加中国的,不能加外国的,试问奢侈品是中国的多是外国的多,大概外国多于中国。诸君的意思,大概如此。但是裁厘加税的事,只可作为建议案,不是湖北一省做得到的事。如有赞成裁谷米统捐以加奢侈税抵补案仍交原起草人详详细细另拟办法,请起立取决。多数赞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