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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筹备工作胜利完成。这一天,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一致决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取得伟大胜利,标志着中国人民受奴役受压迫的半殖民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建立新中国的任务被提上了历史日程。

在1948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论述了即将成立的新中国的国体,即国家政权的阶级性。他说:“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仅仅是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关于新中国的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他说,“我们不必搞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和三权鼎立等,这套东西袁世凯曹锟都搞过,已经臭了,我们应当建立民主集中制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规定了战争胜利后党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指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告诫全党,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据此,他提出了“两个务必”的思想,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胜利面前,毛泽东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他告诫全党,必须警惕敌人糖衣炮弹的攻击,不要在这种攻击面前打败仗。在中共中央离开西柏坡时,毛泽东说,我们进北平,可不是李自成进北京,他们进了北京就变了。我们共产党人进北平,是要继续革命,建设社会主义,直到实现共产主义。他把进北平比作“进京赶考”,说“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

中国革命胜利关头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会议所作出的各项政策规定,不仅对迎接中国革命在全国的胜利,而且对新中国的建设事业,都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

为了向全国人民公开阐明中国共产党在建立新中国问题上的主张,在中国共产党成立28周年的前夕,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总结中国近百年革命的历史经验,并阐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必然性,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一科学概念。他明确指出,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而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因为这两个阶级占了中国人口的80%~90%。推翻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主要是依靠这两个阶级的力量,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主要是依靠这两个阶级的联盟。他还指出,我们必须利用一切于国计民生有利而不是有害的城乡资本主义因素,团结民族资产阶级。但是民族资产阶级不能充当革命的领导者,也不应当在国家政权中占主要地位。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它为新中国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和政策的基础。

在中国革命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形势下,召集新政治协商会议的一切条件已经成熟。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参加会议的代表共662人。新政协筹备会主任、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开幕词中向全世界豪迈地宣告:“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我们的民族将从此列入爱好和平自由的世界各民族的大家庭,以勇敢而勤劳的姿态工作着,创造自己的文明和幸福,同时也促进世界的和平和自由。我们的民族将再也不是一个被人侮辱的民族了,我们已经站起来了。”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

《共同纲领》作为全国人民的大宪章,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它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总结中国人民100多年来,特别是近20多年来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经验,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来的一部新中国的建国纲领。这是一部真正立足于中国实际、切合人民需要的行动纲领。

《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政党制度、国家的结构形式,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它的政体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在单一制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制度完整、系统地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www.xing528.com)

《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变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

《共同纲领》规定,在经济工作中,“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国家应调剂国营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等,“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共同纲领》规定,新中国外交工作的原则是“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维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

会议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一致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随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

1949年9月30日,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闭幕。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筹备工作胜利完成。

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的日子。这一天,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一致决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盛典上,毛泽东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取得伟大胜利,标志着中国人民受奴役受压迫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已经过去,中国已成为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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