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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四川郡邑城池修筑及统治历史总览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拉开了明代修筑郡邑城池及统治四川历史的帷幕。明代四川郡邑城池的修筑,从洪武初年成都新城之筑开始,到明代中期在全川各地陆续掀起高潮。但到了明代中期,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各郡邑的守臣无不秉承朱元璋的这一旨意,而把修筑城池作为该县的头等大事来抓。内字右边阴刻“洪武贰拾年肆月吉立”一行直书题刻,石门额的书法刚健有力,具有一定艺术水平[13],是明初全川郡邑筑城以及卫所筑城的珍贵的文物见证。

明代四川郡邑城池修筑及统治历史总览

明洪武四年(1371)六月二十一日,明昇自知大势已去,遂赍表乞降。七月,曹国公李文忠奉明太祖之令入蜀,抚绥军民,修筑成都新城。十月,平定川蜀各地并派兵驻守“诸郡要害”[2]。由此拉开了明代修筑郡邑城池及统治四川历史的帷幕。

图3-1 明代城郭图(采自《三才图会》)

中国古代城池是封建中央集权政治间架性设计的主要因素之一,它是皇权对地方统治的象征,体现着行政等级设置与礼仪规制;而这种城池在地方的实现,又是地方人力、物力以及历史文化积淀的结果[3]。明代四川郡邑城池的修筑,从洪武初年成都新城之筑开始,到明代中期在全川各地陆续掀起高潮。明代四川所建之城,材质大多为土夯包夹砖石,历经明末战争的摧毁和破坏,城垣大多倒塌,但城基依然保存。清朝各地的城池虽有修补,但大多延续明代的规模,从而使得郡邑城池成为明清统治的一种地标性建筑

由李文忠等新筑的成都新城,即明代成都府城,“成都府城与省会同”[4],故亦称省会。由于成都府城历经宋、元、明夏战乱,城垣官署早已倒塌焚毁,至明朝一统天下,已经到了重新修筑的时候了。李文忠所增筑的成都新城,据记载,系“依宋元旧城而增修之”。由于宋元旧城又是在秦张仪创建的大城基础上,经历代修筑而成的,故又称大城。“国初都指挥赵清‘甃以砖石’、都督陈怀复浚城隍,至今赖焉”[5]

明初新筑的成都府城,辟有五门,门各有楼,门外筑月城。据正德《四川志·城池》记载:“大明洪武初,都指挥使赵清等,因宋元旧城而增修之,包砌砖石,基广二丈五尺,高三丈四尺。复修堤岸以为固。内江之水,环城南而下。外江之水,环城北而东,至濯锦桥南而合。辟五门,各有楼,楼皆五间。门外又筑新月城,月城两旁辟门。复有楼一间,东西相向。城周回建敌楼一百二十五所。其西南角及东北角建二亭于上,俗传像龟之首尾。城东门龙泉路曰迎晖,南门双流路曰中和,西门郫路曰清远,北门新都路曰大安。其小西门曰延秋者,洪武二十九年(1396)塞之。”

天启《成都府志》载有两幅地图,一幅是“成都府治图”,另一幅是“府治三衢九陌宫室图”,为后世再现当年成都大城及其府治“三衢九陌宫室图”提供了直观形象的依据。

“府治三衢九陌宫室图”中所画出来的基本上都是若干政治与宗教的公共建筑,却看不到任何集市、街坊、民居和其他私人生活空间。这与明代其他地方志中的城镇地图别无二致。这种地图绘制,表达的自然是“目中无人”的观念,当然无所谓“与人为本”的思想,而是一种严重的官本位思想观念的体现[6]

图3-2 天启成都府治图(采自《成都城坊古迹考》)

在这种思想观念的指导下,我们首先看到了象征城防威严的用城墙连接起来的城门与城楼。万历《四川总志》卷1记载,成都四座城门上“各有栖楼,皆五楹门”。城门外又筑月城,月城两旁各辟一楼,东西相向,周围建敌楼125所,东西南北隅各建二亭于上,俗传像“龟之首尾”。图中形象地绘出了四座高耸的城楼,城楼上插有一面大旗;在月城的空间,各绘有一座小庙:东门是五显庙、南门是关王庙、西门是温帅庙、北门是玄坛庙。

从明初洪武年间增筑成都大城开始,到天启年间所载之成都府治图止,其间成都城曾经历过多次浚修:洪武二十二年(1389)蓝玉在成都练兵时,曾“复督修城池”[7]宣德三年(1428)都督陈怀“复浚池隍,至今赖焉”[8]

图3-3 明代成都大城与蜀王城示意图(采自《成都城坊古迹考》)

关于明代成都大城城址的范围,据清人陈祥裔《蜀都碎事》记载:“成都东门外有红布街,旧青楼业也。”民国《华阳县志·古迹》亦证实:“(红布街)按街在今治东门内。《旧志》(指嘉庆《华阳县志》)犹言明时城址较狭,故尚在城外也。”由此可见,明初增筑之新城,因当时人口较少,故其城址“较南宋罗城略小”[9]。近年来,通过对成都市同仁路等路段发掘的成都城墙遗址观察,进一步证实,宋明城墙的位置就是介于唐代城墙和清代城墙之间,明代成都城的城垣就是在宋代城墙的基础上重筑而成。从实物材料上也证实,与文献记载的“包砌砖石”相符合。无论从结构、砌法还是用料来看,明代城墙都稍显粗糙[10]

图3-4 明代蜀都图(采自《三才图会》)

与此同时,洪武初指挥戴鼎还在重庆“因旧址,修砌石城”。重庆城“高十丈,周十二里六分,计二千二百六十八丈。环江为池,门十七。九开八闭,俗以为九宫八卦之形”[11]。明初成都、重庆城池的修筑,一方面是出于军事上防守要害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适应大明王朝统治四川,显示封建王朝的威仪的需要。正如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1385)谕蜀景川侯曹震所说:“蜀之为邦,在西南一隅,羌戎所瞻仰,非壮丽无以示威仪。”[12]在明初成都、重庆修建城池之后,除个别地方外,各地郡邑城池似乎并没有立刻模仿增筑。但到了明代中期,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各郡邑的守臣无不秉承朱元璋的这一旨意,而把修筑城池作为该县的头等大事来抓。

以成都府为例,所辖各县增修土城的情况如下表:

表3-1 成都府所辖各县增修土城统计表

续表(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天启《成都府志》卷3。

除成都府外,在明初设立四川行都指挥使建昌卫(详本书第四章第三节)之地,今西昌市仍保存明代城墙的城门石额。这是明初在元代旧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建昌卫城墙。据《西昌县志》记载,洪武二十年(1387)建土城,宣德二年(1427)“以砖石,高三丈,周九里三分,计一千六百七十四丈”。初建四门,东门名“安定门”,南门名“大通门”,西门名“宁远门”,北门名“建平门”。现在四门门额,西门、南门已毁,仅东门原件仍在原处,北门门额原石因拆除城墙时,由凉山州博物馆收藏。该门额原石共三块,每块刊刻一个字,周边饰以连枝卷纹。内字右边阴刻“洪武贰拾年肆月吉立”一行直书题刻,石门额的书法刚健有力,具有一定艺术水平[13],是明初全川郡邑筑城以及卫所筑城的珍贵的文物见证。

明代中期在四川境内掀起的筑城高潮遍及全川各地(详见下页《明代四川部分州县城池修筑简表》)。这次筑城规模大,范围广,城墙的材质普遍采用砖瓦,或以砖瓦在土城外包砌,或在土城中甃以砖瓦,或以石筑城,使得全川州县的城池基本上实现了以石城代替土城。根据明代营造程式,凡造城的砖瓦,均由官窑按照统一的制式烧造,“所用芦柴,官为支给,其大小厚薄样制,及人工芦柴数目,俱有定例”。例如:“每一窑装二样板瓦坯二百八十个,计匠七工,用五尺围芦柴四十束。”[14]

通过这次筑城高潮之后,原来那些历代无城的郡邑,从此开始有了城池;原来遭到废敝的“蜀城”,从此面貌焕然一新。正如天启《成都府志·城郭》所说:“蜀城敝久,今则补旧增新。楼阁壮丽,雉堞雄严。屹然,天府之胜矣!”[15]

表3-2 明代四川部分州县城池修筑简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资料来源:据嘉庆《四川通志》卷24《舆地志》改制。
说明:(1)明代成都府郡邑城池已见上文,不包括在此表中;
(2)表中所列州县名及顺序排列,依据清代四川建置,个别有省略。

明代中期四川掀起的筑城高潮,既是一种政治行为,同时也是地方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的反映。近有学者从城池规模与人口数量、土地使用情况作综合研究,制作了较为直观的府州统计表,由此可见城池与行政等级、地方人口数量、土地使用情况之间的关系之一斑。

表3-3 府州人口、土地情况统计表

续表

说明:(1)人口单位“里”;粮额单位“万石”;城周单位“丈”。
(2)原始资料来源:《大明一统志》、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
(3)本表转引自杨宇振:《明代四川的城池与人口·表1》,标题有改动。

上表透露出,从平均每县人口“里”数看,最高的是泸州、重庆府与叙州府;最低的是雅州、夔州和保宁府。成都府、眉州、嘉定州比值较为接近,皆在7~9之间,体现了明代川西地区的均衡性;相对应的是长江流域叙州府、泸州和重庆府的发展。里数较低的雅州、夔州和保宁府分别坐落于四川盆地的西、东、北部边缘。府州城池所反映出来的这种人口布局,正好与元末明夏时期四川战乱局势所带来的破坏后果相吻合。另外,城池规模的大小,从总量看与人口成一定的正比关系,这种关系在明代川西地区体现最为明显;而另一方面,川南、川东沿江流域地区的大发展,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区域的空间格局[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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