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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史:世官世族制的继续和瓦解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族内的人则称其为“主”或“宗”。由于世族制度的存在,导致春秋时列国的官吏也是世袭的,形成了世官制。相比之下,远离中原地区的楚、秦、吴、越诸国的世族力量不如上述各国,世族无法控制公室,国君仍拥有统治国家的大权。世族世官制是建立在井田制和宗族公社的经济基础上的,这种制度到了春秋后期随着井田制和宗族公社的瓦解,也逐渐被打破。战国时进一步废除世卿世禄制,成为列国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春秋史:世官世族制的继续和瓦解

由于土地和姓氏的世代相传,大夫的氏族就变为世族,他们世代相传,拥有土地和政治权利,并且聚族而居。他们可以在邑中筑城,还拥有自己的军队。春秋时大国的大世族,封地多达几十邑,甚至百邑以上,兵力也在数千人至万人以上。大夫有宗亲和家臣为他们管理封邑及族内事务。族内的人则称其为“主”或“宗”。他们凭借自己的势力去操纵国政,上威诸侯,下治庶民。这种大世族各国都有,如周有周、召、单、刘、尹等氏;鲁有孟、叔、季三氏和臧、东门等氏;晋有栾、郤、狐、赵、韩、魏、知、中行、范、羊舌、祁、先、胥、伯等氏;齐有高、国、崔、庆、栾、高、陈、鲍等氏;宋有华、乐、皇、鱼、荡、向等氏;卫有孙、宁、孔等氏;郑有良、游、国、罕、驷、印、丰等氏;楚有斗、成、、屈等氏。世族中以同姓公孙的地位较稳固,例如周的周氏因作乱而出逃或被杀,但其后裔仍世代在位;鲁国的仲、叔、东门、臧氏;齐国的国氏,宋国的向氏,楚国的斗氏也与之相同。而鲁、卫的公族势力尤其强大,他们可以随意驱逐国君,使其终生不得返国。郑、宋的公族势力也十分强大。晋与上述列国不同,以异姓世族为主,但他们之间互相兼并,大多数世族先后灭亡,最后仅剩韩、赵、魏三族。

由于世族制度的存在,导致春秋时列国的官吏也是世袭的,形成了世官制。各个大世族不仅世代为官,执掌国政,甚至取诸侯而代之,成为一国之君,如三家分晋、陈氏代齐等等。相比之下,远离中原地区的楚、秦、吴、越诸国的世族力量不如上述各国,世族无法控制公室,国君仍拥有统治国家的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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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族世官制是建立在井田制和宗族公社的经济基础上的,这种制度到了春秋后期随着井田制和宗族公社的瓦解,也逐渐被打破。战国时进一步废除世卿世禄制,成为列国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战国时形成了由国君任命各级官吏的封建官僚体系,虽然王亲贵族仍保留相当的地位,但已无法左右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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