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2005年邢台县石膏矿11·6特别重大塌陷事故通报批评

2005年邢台县石膏矿11·6特别重大塌陷事故通报批评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5年11月6日,邢台县尚汪庄石膏矿区的康立石膏矿、林旺石膏矿、太行石膏矿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省安监局随即转发国家安监总局通报,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监部门监管责任,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2005年邢台县石膏矿11·6特别重大塌陷事故通报批评

2005年11月6日,邢台县尚汪庄石膏矿区的康立石膏矿、林旺石膏矿、太行石膏矿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直接塌陷区直径60米,波及范围600—800米,地面不同程度出现裂缝,康立、林旺两矿生活区10多间平房和一栋2层宿舍楼倒塌。经全力抢救,救出40人(地面12人、井下28人),死亡33人(地面17人、井下16人)、井下失踪4人、受伤40人,直接经济损失774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调查认定是一起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矿区经10多年开采积累大量未经处理的采空区,形成大面积顶板冒落隐患;矿房超宽超高开挖,导致矿柱尺寸普遍偏小,稳定性较差;无序开采,在无隔离矿柱的康立、林旺两个石膏矿交界部位形成薄弱地带,受采动影响和蠕变作用遭到破坏,诱发大面积采空区顶板冒落、地表塌陷事故。事故扩大的直接原因:地面建筑物建在地下一采的影响范围(底边陷落带和移动带)内。事故的重要原因:该矿区矿业秩序混乱,政府监管不力,事故矿在停产整顿期间违规生产。(www.xing528.com)

当月12日,国家安监总局通报批评邢台县“11·6”石膏矿特别重大塌陷事故:河北省邢台市去年“11·20”沙河铁矿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后,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又发生这起重大塌陷事故,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工作上的漏洞,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够,存在安全生产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监管不力等问题。要求各级安监部门积极参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大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小矿山密集矿区的监管。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生产行为,并严惩事故责任人员。省安监局随即转发国家安监总局通报,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监部门监管责任,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年底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发证要求的,一律停止生产并提请县级以上政府予以关闭。

经国务院批准对事故处理结案:对事故中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康立矿法人代表张××等9人,涉嫌玩忽职守罪的邢台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赵××、邢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等5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邢台县会宁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邢台县副县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台市原副市长)等16人,按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