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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组成安排和中国高等教育拨款制度研究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委员会是一个非政府组织,但是其内部的教育部部长特派员却同时隶属于委员会与教育部,须同时向委员会与教育部负责。(一)委员会之外部治理结构1.教育部部长确定高等教育的发展框架、资金及学生数目。并对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活动及其业绩向全国人大负责。

委员会组成安排和中国高等教育拨款制度研究

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是一个非政府组织,主要负责对全国的高等院校开展拨款评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向政府提供拨款意见,帮助完成对高等院校的拨款工作。委员会是政府与各高等院校之间的主要沟通渠道。虽然委员会是一个非政府组织,但是其内部的教育部部长特派员却同时隶属于委员会与教育部,须同时向委员会与教育部负责。委员会对于高等教育经费划拨的种种建议,可以通过教育部部长特派员直接转达给教育部部长。

与此同时,由于各高等院校所获得的财政拨款主要来自公共税收,并且高等教育对整个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又十分重要,因此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须确保向高等院校所拨付的款项用得其所。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也可以凭借自身的专长与经验,向各高等院校提供相关发展及学术事宜的建议,并通过制度层面对高等院校的款项使用予以监督,促使各高等院校能够达至更高水平。

(一)委员会之外部治理结构

1.教育部部长

确定高等教育的发展框架、资金及学生数目。结合高等教育发展框架与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目标制定其本周期内的业绩框架,确定其业绩目标。并对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活动及其业绩向全国人大负责。其责任主要应该包括:核定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运转所遵守的主要业绩目标、政策和业绩框架;随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业绩情况;批准支付给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补助金、拨款和其他经费的额度,并确保能够在全国人大会议上通过;任命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人员及任期和条件等。

2.教育部部长特派员,同时隶属于教育部和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

特派员的职责是要确保: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主要业绩目标是支持国家与教育部的宏观高等教育战略;对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进行适当的财务与其他管理控制,其主要目的是实现对高等教育拨款资金的保护,确保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得到有效监督;确保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所实施的内部控制是合法、合理的,并且能够达到良好的财务管理的要求;确保给予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任何资金都不能超过其资源请求中所列出的范围和额度。

3.辅助小组

辅助小组属于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内部组成部分,其主要负责完成教育部部长与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之间的联系工作,负责向教育部部长提供相关建议,包括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是如何按照国家与教育部的宏观战略目标及发展重点确定适当的绩效框架与合理预算的,以及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战略目标是否实现和业绩如何,是否真正实现了高等教育拨款的资金价值。除此之外,辅助小组还要协助教育部部长特派员及时充分地了解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业绩状况和风险管理信息,有助于教育部部长特派员实现对其活动进行定期风险评估以及监督,帮助及时发现和处理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内部的财务问题;及时通知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政府所坐的临时性政策调整,以便采取适当措施。

(二)委员会之内部治理结构

1.主席

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主席对教育部部长负责,是董事会与教育部部长之间沟通的桥梁。主席要保证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所有的政策和活动是符合教育部的宏观发展战略的,保证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运作能够真正实现高等教育拨款资金的价值。除此之外,主席还要确保董事会能够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战略目标和方案;确保董事会决策时遵循教育部所设定的指导原则;协调并促进拨款资金和其他资源实现有效利用;将董事会的评估结果与拨款决定公之于众,同时遵守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治理规定,并提升自身及鼓励董事会成员高标准的道德操守。董事会主席代表董事会负责整个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人事、财务及行政等事宜。负责保护委员会所管理的公共资金,确保这些资金得到合法合规使用,负责委员会的日常运作与管理。(www.xing528.com)

2.董事会

董事会应确保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完成战略规划预设的目标,以促进其有效地利用相关资源。

在教育部部长确定的发展政策与资源框架内,确定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整体战略方向,并据此确定每个周期内的主要业绩指标;确保教育部部长及时了解可能影响到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战略方向以及指标可实现性的任何突发情形,并且制定处理突发情形的必要措施;确保拨款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的规定;确保董事会的法定权力与教育部部长所批准的权力范围相一致,并且遵循与拨款资金使用相关的原则制度。董事会须定期检查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运作的财务信息,及时知悉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各类相关问题,并向教育部部长提供已对此采取适当措施的保证。董事会应始终保持高标准的组织管理,包括聘用专业的审计人员帮助董事会处理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所面临的重大财务和其他风险;征得教育部部长同意后,设立评估与拨款两个局,并在咨询教育部部长之后,设定相关人员的业绩目标及于此目标相关的报酬规定。针对董事会的组成,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董事会成员规模不宜过大,应充分考虑各相关利益群体的参与,并且应包括一定比例的非教育界人士与国外人士。董事会成员应为具有较大成就和社会影响力的品行高尚、热心教育人士。

3.评估局

评估局是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辖下的一个主要负责针对高等院校评估事宜的咨询办事机构。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向高等院校拨款的依据便是评估局所提供的评估结果。评估局的主要工作是制定评估标准以及根据预先制定的评估标准对高等院校开展评估工作,而这两项工作都是至关重要的事宜。仅仅是评估标准的制定便需要注意对学校的常规性需求与发展性需求采取不同的评估公式予以分别评估;要注意从高等院校类型及办学层次等角度,对高等院校予以科学分类;要注意学科之间的差别;要注意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问题。而评估工作的实际开展更是要注意评估专家组组成的客观性问题;评估对象被评学科的整体性问题;评估对象规模的限制性问题以及评估有效期的时限性问题。可以说,评估局的工作是整个高等教育拨款工作的前提。除此之外,评估局还可以将在评估中所发现的问题向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予以反馈,如某个时间段内高等院校在教学与科研方面的需要,并将各种需要划定优先范围,建议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对此类需要予以优先关注,进而更能实现拨款之针对性和适当性,从而为构建一个足以维持高等教育蓬勃发展和合乎我国现代化建设需求的高等教育提供方向性支持。此外,评估局会定期向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汇报工作,并负责监督拨款局能真正按照自己所提供的评估结果来予以拨付款项。

4.拨款局

拨款局是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辖下一个半独立的主要负责针对高等院校进行拨款具体事宜的办事机构。拨款局向高等院校拨付款项的工作是整个高等教育拨款工作中的核心部分,拨款局根据评估局所提供的评估结果,结合拨款局所制定的拨款公式,计算出各高等院校所能获得的财政拨款总数,进而制定详细的拨款计划以指导具体的拨款工作。拨款局所需要制定的拨款公式是一项非常繁重且重要的任务。拨款局需要针对不同的拨款类型如常规性拨款与专项性拨款等而制定不同的拨款公式,并且在制定不同拨款公式时,还需要注意究竟更适合采用投入型拨款机制中的拨款模式,还是更适合采用产出型拨款机制中的拨款模式。拨款公式确定是整个拨款工作实际运行的开始。拨款局除了将高等教育财政款项按照规定予以拨付之外,还负责对高等院校款项使用的监督,并可以将监督中所发现的问题定期向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汇报,同时与评估局适时进行沟通,以便评估局评估工作的开展与完善。

5.秘书处及常设小组

秘书处是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各局、各小组的志愿性与协调性机构。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对内对外事务的日常安排工作主要由秘书处来负责,对内对外发布公报等需要由秘书处进行草拟与审核。同时,秘书处还负责评估局、拨款局以及各小组之间工作关系的协调,保证各机构之间的关系融洽进而促进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内部的各小组分工明确,针对我国高等教育的不同方面向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提出建议或协助开展工作。一般事务管理小组负责委员会内部的信息管理及数据统计工作,并就这两项工作提出完善性建议;策略小组主要向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提供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策略性意见,进而有助于政府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的制定;研究小组主要负责总结研究以往拨款工作的得失以及借鉴研究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拨款工作的优势,进而提供更加合理有效使用拨款的建议;宣传小组负责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对外宣传工作并提供完善建议,以促进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与公众实现沟通,使公众更加了解委员会的地位及日常性工作,进而树立委员会的公众权威;财务小组主要负责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内部的日常财务工作,并负责支持国家审计部门对委员会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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