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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研究:刘长、刘安与文、景、武政治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刘长身上,始终有着强烈的“思母”情结和“怨父”情结,并且这二者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决定和促发其在文帝时期的复仇行为以及其他的政治举动,以至于酿成最后的命运悲剧。对于被吕后“鸩杀”的赵王如意、“幽死”的赵王友、间接迫使“自杀”的赵王恢等“三赵王”,及其他备受政治压抑的刘邦诸子和皇室宗亲而言,刘长可谓幸运至极。

秦汉研究:刘长、刘安与文、景、武政治

汉高帝十一年(前196),是汉初淮南国从异姓诸侯王国转向刘氏同姓诸侯王国的关键一年。也是在这一年,刘邦带病出征,“自往击之”,渐次将黥布之乱平定下去。但“高祖击布时,为流矢所中,行道病”[15],刘邦自己却因此次平乱,身受箭伤,以至后来身亡。可以说淮南国从一开始就与西汉皇权政治的兴衰起伏密切相关,与最高统治者有着不同一般的历史关联。

刘邦将身世坎坷的幼子刘长分封在淮南国,让其为王以取代黥布,“立子长为淮南王,王黥布故地,凡四郡”[16],以此作为刘氏天下的重要“枝辅”,使之成为汉初同姓诸侯王国取代异姓诸侯王国中的重要环节,进而为西汉大一统政治的稳固构建起到重要作用。

刘长成为新的淮南王时,还仅有三岁,只是个幼儿,几乎是在懵懂无知的情况下,便进入汉初激烈复杂的王国政治发展中,走向其难以预知的命运。刘长的出生,是其父汉高祖刘邦一次露水之缘的结果。汉高帝八年(前199)时,刘邦“从东垣过赵,赵王献之美人。厉王母得幸焉,有身”[17]。赵王张敖将自己身边的美人作为礼物献给刘邦,未曾想赵姬却意外怀上后者的血亲后裔[18],所以“弗敢内宫,为筑外宫而舍之”。但不幸的是,后来赵姬却因赵相贯高、赵午年等人谋刺刘邦的事件,受到牵连,与赵国一干君臣,同陷于囹圄,“尽收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内”。由此,也引发刘长的身世悲剧:

(赵姬)告吏曰:“得幸上,有身。”吏以闻上,上方怒赵王,未理厉王母。厉王母弟赵兼因辟阳侯言吕后,吕后妒,弗肯白,辟阳侯不彊争。及厉王母已生厉王,恚,即自杀[19]

没料到,赵姬性格比较刚烈,见刘邦并没有积极回应自己的请求,便含愤自杀,以死相抗。“吏奉厉王诣上,上悔”,尽管刘邦后来见到成为失母孤儿的刘长时,流露出一定的后悔之情,但刘长的身世悲剧已成定局。这种身世的坎坷,对以后成年的淮南王刘长而言,影响是极为深远的。在刘长身上,始终有着强烈的“思母”情结和“怨父”情结,并且这二者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决定和促发其在文帝时期的复仇行为以及其他的政治举动,以至于酿成最后的命运悲剧。

事有不幸,亦有其幸。幼小的刘长虽然遭遇了失母之痛,但意外的是,这竟成为其在吕后时期侥幸得以避祸的重要因由。赵姬死后,刘邦“令吕后母之”,为刘长安排了日后的生活事宜。正是因为吕后事实上成为刘长的“养母”,所以在其“擅权用事”、残酷迫害刘邦子嗣的过程中,刘长没有受到任何危及,安然度过了汉初刘氏政权最危险的一段时期,“厉王蚤失母,常附吕后,孝惠、吕后时以故得幸无患害”[20]。对于被吕后“鸩杀”的赵王如意、“幽死”的赵王友、间接迫使“自杀”的赵王恢等“三赵王”,及其他备受政治压抑的刘邦诸子和皇室宗亲而言,刘长可谓幸运至极。但是,吕后对刘长来说,毕竟并非亲母,而且其“为人刚毅,佐高祖定天下,所诛大臣多吕后力”[21],政治心性极为残忍,曾“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煇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甚至为其子汉惠帝刘盈称为“此非人所为”[22]。在惠帝去世后,“发丧,太后哭,泣不下”[23],一心图谋以“吕氏权”对汉廷朝政的实际掌控。对这样一位高度权力化的政治女强人,年幼的刘长所能感受到的绝非血缘亲情。因此,成年后的刘长对其亲生母亲的深切怀念,及为其母复仇的强烈意愿,都从反面显露出其幼年这种因“失母”而造成的惨痛的亲情空缺。

淮南王刘长一生最重要的阶段是汉文帝时期。在此期间,其经历了人生政治生涯的大起大落,以至亡身失国。文帝三年(前177),青年的刘长入朝长安,并谋划和实施对辟阳侯审食其的复仇行为。当年在赵姬的自杀事件中,“辟阳侯不强争”,这导致成年的刘长将自己失母的痛苦转移到审食其的身上,认为是后者不肯尽力,才造成其母最终自杀的悲剧。如果说,对其父刘邦、养母吕后,刘长只能是心有所怨,无可奈何,那么对审食其则是深怀仇恨,必欲报之而后快。在某种程度上,辟阳侯审食其实际上成为刘长因“思母”而沉积的复仇情绪的主要释放对象,这让刘长在文帝三年“夏四月”时,敢于采取震惊汉廷上下的谋刺行为,“往请辟阳侯。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袖铁椎椎辟阳侯,令从者魏敬刭之”[24],将审食其击杀于其家中。此事的发生,在文帝初年政治中影响极大,让即位不久的文帝开始强烈意识到诸侯王及诸侯王国问题的严重性,因为“当是时,薄太后及太子诸大臣皆惮厉王”[25]。这种“惮”,在向以“谨良”著称的薄氏母子那里,与其说是一种震惊后的畏惧之情,毋宁说更是一种“憎恶而难之也”[26]的情绪反应。对政治权力基础仍然较为薄弱的文帝而言,刘长的复仇行为,非但带来了现实解决上的难题,而且让其感受到来自诸侯王的政治冲击,这不能不让文帝及其代表的政治力量深为忌讳。

由于向辟阳侯审食其的复仇,是一次精心筹划的行为,“其客朱建为其策”[27],所以对后事的解决,刘长也早有应对之方。在击杀审食其后:

厉王乃驰走阙下,肉袒谢曰:“臣母不当坐赵事,其时辟阳侯力能得之吕后,弗争,罪一也。赵王如意子母无罪,吕后杀之,辟阳侯弗争,罪二也。吕后王诸吕,欲以危刘氏,辟阳侯弗争,罪三也。臣谨为天下诛贼臣辟阳侯,报母之仇,谨伏阙下请罪[28]

刘长不仅采取了极为主动的政治行为,第一时间赶赴“阙下”自首认罪,而且面对文帝及汉廷公卿大臣时,还义正词严地发表了对审食其的政治声讨,极为智慧地将“私仇”与“公恨”结合在一起,让自己处于正义的政治高地,以此最大程度上争取宽赦。因为即使是刘氏诸侯王者,公开击杀汉廷列侯大臣,这也是极为严重的罪行,刘长对其后果是有清醒认识的。从刘长所言中,可以看出,其政治说辞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并非是随口而言。在刘长痛斥审食其的“三大罪”中,唯有“罪一”是与自身直接相关的;“罪二”是为赵王如意母子伸张正义;“罪三”则将自己的复仇行为与吕氏篡权之事紧密关联,表示自己所为不只是为一己私仇,更是有着捍卫刘氏天下的内在因由。刘长所说的“三大罪”,始终紧扣审食其的“弗争”,将其这种政治表现与吕后时期诸侯王的悲惨遭遇,以及刘氏政权曾遇到的空前危机密切关联起来,既试图引发文帝出于血脉亲情的同情之感,也力图激起后者对吕氏擅权,“欲以危刘氏”的负面历史记忆,让其产生反感,从而否定审食其的政治态度和认识。刘长这种声讨言论,在当时的环境条件下,确实对文帝有所触动,“孝文伤其志,为亲故,弗治,赦厉王”[29],最终实现了脱罪于己的政治目的。

但是,凡事有得,必有失。刘长虽然借着周密的谋划,达成了击杀辟阳侯审食其,为母复仇的心愿,却也让文帝及汉廷公卿大臣对其产生警觉,有所防范。因为刘长在复仇中,事实上不但表现出“有材力,力能扛鼎[30]”,敢作敢为的武勇的才具与个性,而且还显示出一定的政治头脑,能主动行事,善辩以脱罪。作为汉高祖刘邦仅余的两子之一,刘长这种较为突出的政治才能,最终为其带来的是不可预测的政治风险。不仅如此,刘长将审食其在其家中残忍击杀的事件,对审氏后人造成强烈刺激,使二者之间形成难以化解的家族仇恨,冤冤相报,也为日后其子刘安的政治悲剧埋下严重隐患。

作为年轻的淮南王,刘长幼年失母,又因汉廷“弗为置严傅相”,缺少严格的礼法管教,因此其性格表现出既“刚”且“骄”的严重缺点,这使其在文帝时期不但敢于击杀汉廷列侯,而且还“自以为最亲,骄蹇,数不奉法”“居处骄甚”[31]。归国之后,也是“废先帝法,不听天子诏,居处无度,为黄屋盖乘舆,出入拟于天子,擅为法令,不用汉法”[32]“益横”,长期表现出桀骜不驯、僭越无礼的政治行为。如果说刘长为报母仇,破坏“汉法”威严,文帝“以亲故”,还能有所包容,那么其蔑视和破坏西汉皇权赖以存在的“礼法”制度,这已是冲击文帝的政治底线,难以再继续宽宥。汉文帝六年(前174),刘长陷于“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的严重事件中,“事觉,治之,使使召淮南王。淮南王至长安”[33],以致“淮南狱”起。文帝此次一改以往“素骄淮南王,弗稍禁”的做法,相反,在政治上对其严加惩戒,“暴摧折之”[34],不仅“尽诛所与谋者”,而且将刘长贬“处蜀郡严道邛邮”“载以辎车,令县以次传”[35],让地方官吏严加看管。文帝这种“特苦之耳”的严厉举措,让素来“骄蹇”“甚横”的淮南王刘长,遭受前所未有的政治打击,产生极度抑郁之情,最终选择“不食死”的悲剧结局,也让其兄汉文帝从此背上“杀弟”的恶名。

淮南王刘长死后,汉文帝“辍食,哭甚哀”,一方面表现出“卒亡淮南王”的悔恨之情,另一方面“令丞相、御史逮考诸县传送淮南王不发封餽侍者,皆弃市”“以列侯葬淮南王于雍,守冢三十户”外,并“封子安为阜陵侯,子勃为安阳侯,子赐为阳周侯,子良为东成侯”[36],意图对刘长之死有所补救,消除不良的政治影响。但文帝此举,最终仍未能完全见效。汉文帝十二年(前168),“民有作歌歌淮南厉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听闻此歌谣后,文帝“叹”曰:“天下岂以我为贪淮南王地邪?”为彻底洗脱杀弟并国的政治嫌疑,文帝先是“徙城阳王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谥淮南王为厉王,置园复如诸侯仪”,后又“立其三子:阜陵侯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皆复得厉王时地,参分之。东城侯良前薨,无后也”[37]。终文帝一生,多有“怜”淮南王刘长的表现,而后者之死,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文帝难以去除的一块政治心病。汉高祖刘邦虽生有八子,但经惠、吕时期后仅余下的二子,最后仍难逃兄弟相残之祸,这不能不说深刻显露出西汉皇权政治的极端残酷性。

作为刘长的长子,刘安在汉文帝十六年(前164)时,由“阜陵侯”被复封为“淮南王”“亦都寿春”,继承其父主要的政治遗产。刘安一生为淮南王43年,历经文、景、武三朝。与其父刚勇有为不同,刘安性情较为淡薄,推崇“闲居而乐,无为而治”[38]的黄老理念,“为人好书,鼓琴,不喜戈猎狗马驰骋之”[39]“辩博善为文辞”,著述“甚众”,富有才名,广“流名誉”[40],是西汉前期颇有影响的诸侯王之一。但就是这样一位文质突出的诸侯王,最终也未能逃脱被“谋反”的罪名,继其父之后,成为最后一个被西汉皇权政治无情碾压的淮南王,沦于身死国除的惨烈悲剧境地。

淮南国在刘安时期,与汉廷中央长期保持较为平稳的关系,但在汉景帝“七国之乱”之时和武帝时期产生过不同程度的政治波动,甚至大震荡。景帝三年(前154)时,年仅26岁的淮南王刘安,遇到政治生涯中的一次严峻考验,即在席卷西汉王朝的“吴、楚、四齐与赵七国举兵反”的“七国之乱”中,采取何种政治立场及行动。对“景帝新立,信用晁错,将诛正诸侯王”[41]的“削藩”举措,作为地方诸侯王之一的刘安,与其他诸侯王同样有着深切的政治压力感。汉初以来在分封制、郡国制继承上形成的汉廷中央为主、诸侯王国为辅,共享同治天下的政治利益格局,在景帝时期开始受到严重冲击,以“削藩”的形式表现出强势变动的趋向,这实际上“直接威胁到了诸侯王国的切身利益”,迫使吴国为首的诸侯大国不得不做出激烈反抗,“只能选择铤而走险,其起兵实属被逼无奈之举”[42]。正是在此形势下,当“吴使者至淮南”进行游说后,刘安在政治上表现出“欲发兵应之”的意图,但因其国相矫兵权而“因城守”“不听王而为汉”,故未能实现,而“淮南以故得完”[43],没有过深的牵涉进“七国之乱”中,造成不可挽回的结局。刘安在“七国之乱”中试图“应吴”的政治表现,在景帝时期强力“削藩”的背景下,有其内在的必然性。文帝时期,刘长、刘安父子就已经历过失国及淮南国被分解的政治命运,因此刘安作为淮南王,其一生对淮南国的完整存在问题(即其所言“淮南全国之时[44]”)有着特殊情结,不仅对景帝时期的“削藩”举动有着本能的反抗,而且甚至在汉武帝元朔二年(前127),汉廷中央颁布“推恩令”,变相分解诸侯王国的过程中,也始终采取消极的应对行为,并未像其他诸侯国一样予以实际的贯彻遵行。因此,刘安在“七国之乱”中会有“应吴”的想法,既与其特定的政治处境有关,也与景帝时期诸侯王国的整体利益格局密不可分。总体上看,是不断受到文、景时期汉廷中央的政治压力产生的结果,是维护自身王国利益的必然反应,而并非如班固在《汉书》中试图以此所证明:刘安历来就有“谋反”企图,始终是图谋不轨之辈[45]

“七国之乱”后,淮南王刘安与汉廷中央继续保持稳定关系,曾两次入朝景帝(前152、前146),在政治上处于较为平静的时期。汉武帝即位后,刘安在政治上方才表现得略为活跃。汉武帝建元二年(前139),年过不惑的刘安入朝长安,拜见即位不久的侄子刘彻,不仅向后者献上自己“新出”的“所作《内篇》”(即后世所谓《淮南子》),为武帝“贡献治国之道”,也“为封建统一大帝国的长远统治,提供一个较为完备的学说”[46],而且还与后者在“艺文”方面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并先后“献《颂德》及《长安都国颂》”,表示自己作为诸侯王对武帝及汉廷中央的臣服之意。武帝在此期间,对刘安这位“属为诸父”的诸侯王,也显示出“甚尊重之”的态度,既欣赏其过人的文才,“每为报书及赐,常召司马相如等视草乃遣”,也乐与交往畅谈,“每宴见,谈说得失及方技赋颂,昏莫然后罢”[47],双方之间度过政治关系最为良好的一个时期。

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好黄帝、老子言”[48]的窦太后去世,汉武帝全面执掌政权,西汉王朝的政治方向开始从黄老无为向积极有为转变。也是在这一年,武帝“大为发兴,遣两将军将兵诛闽越”,对闽越进行大规模的用兵,而淮南王刘安却在此时上书劝谏,反对“举兵诛之”,认为“恐后兵革无时得息也”,故“用兵之不可不重也”[49]。汉武帝虽然并未接受刘安的建言,但却表示出“嘉淮南之意”。此次上书进谏,虽非是“刘安与武帝的关系开始公开出现裂痕”[50],但却也是二人在治国理念上重大差异的显现。武帝在彻底摆脱窦太后的黄老政治的牵制后,乘其年轻之盛气,“内多欲”之有为,试图在政治上有所建树,因此从建元六年起,汉廷中央的政治氛围实际上就已开始悄然而变。刘安对武帝用兵闽越的政治意图及其隐藏其后的治政转变趋向,仍停留在文、景时期的黄老思维上,主张少事为上,不扰为贵,这种进谏内容与精神实与武帝相背离,有着内在的政治错位。但刘安这时与汉武帝的关系并未急剧恶化,武帝后来派遣严助“谕淮南”之言中,也说:“今王深惟重虑,明太平以弼朕失,称三代至盛,际天接地,人迹所及,咸尽宾报,藐然甚惭。嘉王之意,靡有所终”[51],表示对身为叔父的淮南王刘安的尊重,其所言中并未明显流露出“已加深对刘安的刻忌”[52]之意。而严助的“谕意”中,主要着重对武帝用兵闽越的来由进行解说,强调“陛下深计远虑之所出”的正确性。刘安随后也对此表示认同和接受,此事最终以“上大说”而结束。从中可知,尽管在用兵闽越的问题上,刘安与武帝的想法有差距,但作为已历文、景两朝的宗室老臣,武帝对刘安的态度总的来说,还是较为尊重的,言辞中并没有刻意的贬责或盛气凌人。反之,刘安的初衷也是希望武帝延续文、景时期的黄老政策,偃武修文,减少用兵周边民族,这是其长期以来所形成的黄老政治理念及思维模式的结果,其言敢“讼言诤论”而有“忠恳”之意[53],也并反映出“汗天子之过以摇人心,背汉而德己,岂有忧国恤民仁义之心哉”[54]的险恶用心。需指出的是,在此处回应刘安谏言的过程中,武帝确已表现出强烈自主的政治决策意志,以及“汉为天下宗,操杀生之柄,以制海内之命,危者望安,乱者印治”[55]的中央皇权意识,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刘安这样的地方诸侯王,将会面临文、景之后,来自汉廷中央的更加强势有为的政治影响。

除谏伐闽越的上书外,据《史记》《汉书》记载,淮南王刘安在武帝时期最突出的政治行为就是所谓长期准备的“谋反”事件。此事是西汉历史上迷云遮罩的著名公案之一,几乎贯穿刘安从武帝建元二年以来的后半生,长达17年的时间,不但促使刘安与武帝之间的政治关系彻底破裂,而且最终决定其惨烈的悲剧命运以及淮南国历史的终结。如以二书记载为信史,则必然得出刘安与其父一样“不务遵蕃臣职以承辅天子,而专挟邪僻之计,谋为畔逆”[56]的结论。但事实上,《史记》《汉书》的记载“大可疑也”[57],实非确然可信者。相反,而是存在诸多严重的存疑之处,举其要者有五:

其一,言刘安“时时怨望厉王死,时欲畔逆”。《史记》对淮南王刘安史事的记载,从一开始就将其定位为“谋反”者来看待,而且言辞之间存在矛盾。一方面,《史记》云:“淮南王安为人好读书鼓琴,不喜弋猎狗马驰骋”,对其进行积极肯定,显示其不同于一般诸侯王的地方,又言其能“行阴德拊循百姓”,有“流誉天下”之心;另一方面,却又紧接着言其:“时时怨望厉王死,时欲畔逆,未有因也”[58],强调刘安从始至终都具有强烈的“谋反”意图。《史记》此处记载明显存在抵牾。刘安既然是“好读书鼓琴,不喜弋猎狗马驰骋”,性情比较淡薄,为何又怀有如此强烈的“怨望厉王死,时欲畔逆”的情绪,这种性格上的两极化现象,似乎很难协调一致。而且,如果说刘安对其父之死有所“怨望”,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如将其发挥为“时欲畔逆”,这就有些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嫌疑了。刘安如真有如此坚决的“畔逆”之心,在“七国之乱”时恐怕就不会轻易放弃起兵响应吴国的举动,也不会与刚即位的武帝有较为融洽的交往,“每宴见,谈说得失及方技赋颂,昏莫然后罢”,更不会主动向其献上颂圣之文,“献《颂德》及《长安都国颂》”。《史记》对“时时怨望厉王死,时欲畔逆,未有因也”的记载,班固在《汉书》中未予保留,应是认为前者言之过确,破绽太明的缘故。《史记》这种含有强烈价值判断意味的言辞,试图给人以先入为主的政治印象,这本身就不符合“其文直,其事核”[59]的著史原则。

其二,言“上无太子”,刘安妄有所图。《史记》中四次提到刘安关注武帝有无太子之事,着力表现其对皇权继承的政治企图。第一次据载,是武安侯田蚡主动言及此事:

武安侯时为太尉,乃逆王霸上,与王语曰:“方今上无太子,大王亲高皇帝孙,行仁义,天下莫不闻。即宫车一日晏驾,非大王当谁立者!”淮南王大喜,厚遗武安侯金财物[60]

第二次是建元六年,刘安见天象异常,又心有妄图:

彗星见,淮南王心怪之。或说王曰:“先吴军起时,彗星出长数尺,然尚流血千里。今彗星长竟天,天下兵当大起。”王心以为上无太子,天下有变,诸侯并争,愈益治器械攻战具,积金钱赂遗郡国诸侯游士奇材。[61]

第三次是元朔五年(前124),刘安因其太子而受牵连,致使被“诏削二县”,事后其又有关注武帝是否有子的妄行:(www.xing528.com)

淮南王削地之后,其为反谋益甚。诸使道从长安来,为妄妖言,言上无男,汉不治,即喜;即言汉廷治,有男,王怒,以为妄言,非也[62]

第四次是元朔五年前后,刘安“日夜与伍被、左吴等案舆地图,部署兵所从入”,并说:

上无太子,宫车即晏驾,廷臣必徴胶东王,不即常山王,诸侯并争,吾可以无备乎!且吾高祖孙,亲行仁义,陛下遇我厚,吾能忍之;万世之后,吾宁能北面臣事竖子乎![63]

上述《史记》有关“上无太子”的记载,都有存疑之处,难以确信。有学者论及第一次时,就指出当时的武帝只有十七岁,若此时就断言其必“无太子”,似乎过于荒谬[64],而且《史记》《汉书》中也并无关于建元六年前后武帝有任何病恙的文字。即使武帝夭折,景帝之子尚多,且这一系从文、景以来,政治根基已然深厚,对汉廷而言,也不会随意将帝位继承权过渡给淮南王刘安,出现“侄终叔继”的结果。至于武安侯田蚡首先言及“上无太子”之事,亦为难以取信。其为武帝之亲舅,在武帝之初即受重用依靠,此后甚至成为汉廷丞相,不论是亲疏关系,抑或政治利益关系,都远比僻处一隅的淮南王刘安为密切,何来怂恿后者篡位之意?第二次所记建元六年刘安见天象有变而起妄心,此事也很虚浮。因为如前所述,就在这一年,刘安上书武帝劝谏征伐闽越,偃武修文之意,言之谆谆。何来到自己身上,则变为狂热期待“天下有变,诸侯并争”,甚至还“愈益治器械攻战具”?同一人,同一年,有如此截然相反的政治表现,这不能不让人怀疑。而且,在此期间,武帝曾派严助赴淮南国谕意刘安征伐闽越之事,如刘安有如此明显的“谋反”行为,严助岂能毫无所察,无动于衷?第三次所记刘安被削县后,病态般地关注武帝“有男”“无男”的问题,这对于刘安这样一位“有修养、有才气的诸侯王”而言,其“谋反的动机竟如此的幼稚可笑,不能不让人生疑”[65]。对于第四次,《史记》缺少明确时间,已是有所模糊,如确有其事,当在元朔五年后。此时的武帝正值青年有为之际,对外积极派卫青、霍去病出击匈奴,对内拜公孙弘为相,置博士弟子员,兴太学,一派积极有为景象,何来“无太子,宫车即晏驾”之说。更何况武帝已在“元朔元年生男据”[66],即以后巫蛊之祸中受冤惨死的戾太子。如果说元朔元年以前刘安说“上无太子”“无男”之语,尚有可言之理,那么此时老话重提,已是难以取信。“必征胶东王,不即常山王”之说,更是荒谬,武帝雄主,岂能背弃汉家“连嗣必子”的皇权传承的根本原则和传统,不用其子为后继者,而取他人的道理。可见,《史记》及照抄前者的《汉书》,关于“上无太子”“上无男”的记载,要么就是“太史公的一个曲笔”[67],要么就只能是为现实政治服务而进行的有意的编织构陷了。

其三,言刘安多“欲发”又“不发”。按照《史记》《汉书》的记载,刘安“时欲畔逆”,其“谋反”企图由来已久,但很诡异的是,在刘安后半生十八年的时间里(建元元年〔140〕武帝即位至元狩元年〔前122〕“淮南狱”兴),其“畔逆”之准备时间之长与“畔逆”决心之反复,成明显对照。作为一位中年的诸侯王,政治才具基本成熟的情况下,如此长时间准备“畔逆”,都下不了决心,行动乏力,这并不符合常理。《史记》《汉书》中六次记载刘安“欲发”又“不发”的极为矛盾的心理状态。

前两次“不发”是在元朔五年,太子刘迁因学剑与雷被发生冲突,后者被迫逃离淮南国,后又“被遂亡至长安,上书自明”,导致“河南治,逮淮南太子”。为此,“王、王后计欲无遣太子,遂发兵反,计犹豫,十余日未定”[68]。但既然已“发兵反”,为何又“计犹豫,十余日未定”,这处文字本身就有所抵牾。此后,汉廷中尉两次到淮南来核查事实及宣布处理结果,刘安两次表现出“欲发”又“不发”的犹豫心理:

是时上不许公卿请,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王闻汉使来,即如太子谋计。汉中尉至,王视其颜色和,讯王以斥雷被事耳,王自度无何,不发。

中尉入淮南界,宣言赦王。……及中尉至,即贺王,王以故不发[69]

以上两次“不发”,主要是因太子刘迁之事引起。按《史记》《汉书》所载,刘安此时试图“欲发”而叛,主要出于救子的考虑。汉廷方面也没有过度打压刘安,虽然有“公卿请逮捕治王”,但武帝不为已甚,仍主要表现出安抚之意。

与前两次起因不同,后四次“欲发”的原因很严重,都与刘安在淮南国未“推恩”分封诸子造成“家变”内讧,以致发展为“国变”有关。刘安有两子:太子刘迁与孽子刘不害,后者“王弗爱,王、王后、太子皆不以为子兄数”。而刘不害之子刘建“怨时诸侯皆得分子弟为侯,而淮南独二子,一为太子,建父独不得为侯”,故“阴结交,欲告败太子,以其父代之”[70]。这种家族内部的利益争斗与冲突,造成太子刘迁与其侄刘建之间的敌对仇恨。为扭转劣势,彻底打倒太子刘迁,刘建指使“所善寿春庄芷”上告汉廷,大肆揭发所谓“淮南阴事”,由此引起武帝重视,“以其事下廷尉,廷尉下河南治”。这成为“淮南狱”兴的前兆。又因此事“辞引淮南太子及党与”,刘安再次“患之,欲发”,但为伍被劝阻,最终还是“王默然”而已。刘建被汉廷“微治”,刘安又“恐国阴事且觉,欲发”,结果“被又以为难”。其后,又一次“王欲发国中兵,恐其相、二千石不听”,谋“先杀相、二千石”,还是由于“计未决”,准备条件不够而“未发”。最后一次是“上遣廷尉监因拜淮南中尉,逮捕太子”,“淮南狱”大势已成,难以挽回,“淮南王闻,与太子谋召相、二千石,欲杀而发兵”,但“王念独杀相而内史中尉不来,无益也,即罢相。王犹豫,计未决”,后因太子刘迁“念所坐者谋刺汉中尉,所与谋者已死,以为口绝”,劝其父“以非时发,恐无功”,而刘安自己也“亦偷欲休”,故又未能发。此后,太子刘迁“自刭”。伍被看到大势已去,为求生路,便“自诣吏,因告与淮南王谋反”,由此坐实刘安“畔逆”。经过汉廷审议,“天子使宗正以符节治王。未至,淮南王安自刭杀”[71]。刘安从“欲发”到“不发”再到“不能发”,渐次走向最后的悲剧结局。

《史记》《汉书》中这种对刘安“欲发”又“不发”的频繁记载,虽从著者视角出发,是想证实刘安历来就有“畔逆”之心,但其中“表现出的犹豫不决,说明刘安本不想反”,而是“心中一直存有侥幸,希望朝廷放他一马”,否则“在朝廷步步紧逼的情况下,就应该像吴王刘濞那样,公然起兵对抗朝廷”[72]。在元朔五年(前124)至元狩元年(前122)这三年间,刘安在政治上始终处于被动状态,特别是其“欲发”又“不发”的六次表现,都与其太子刘迁有关,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救子”的需要被激发出来的。相反,其自身“畔逆”的决心始终不坚决,受伍被劝阻后,也易于停顿下来。只是随着家族内斗的严重的消极影响,加上外部黑手借机推动,“故辟阳侯孙审卿善丞相公孙弘,怨淮南厉王杀其大父,乃深购淮南事于弘,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计谋,深穷治其狱”[73],致使局面日益失控,最终为武帝顺势而为,行狱事而削藩,造成身死国除的政治“冤案”及悲剧。可见,这种“欲发”又“不发”,实际上非但无法充分证实刘安的“畔逆”,相反却突显其政治的被动性。正因刘安自身“畔逆”性不足,所以《史记》《汉书》为遮掩武帝政治趁火打劫、酷吏兴狱的残酷本质,故以这种频繁的“欲发”又“不发”的记载,让人形成刘安顽固“畔逆”的强烈的历史假象及错识。由《史记》而起的这种史事记载,其矛盾破绽之处明显,如非司马迁故意为之,想“通过‘纡其词’的手法,故意制造矛盾,让后人了解刘安‘谋反’的真相”[74],便实不可解。

其四言伍被为刘安谋划“徼幸”之策。《史记》《汉书》曾记载,刘安之孙刘建被汉廷“微治”,刘安与伍被密谋“畔逆”,问后者“徼幸”之策,后者有云:

可伪为丞相御史请书,徒郡国豪桀任侠及有耐罪以上,赦令除其罪,产五十万以上者,皆徒其家属朔方之郡,益发甲卒,急其会日。又伪为左右都司空上林中都官诏狱书,诸侯太子幸臣。如此则民怨,诸侯惧,即使辩武随而说之,傥可徼幸什得一乎?

在此之前,其亦云:

当今陛下临制天下,一齐海内,泛爱蒸庶,布德施惠。口虽未言,声疾雷霆,令虽未出,化驰如神,心有所怀,威动万里,下之应上,犹影响也[75]

实难想象,这种既肯定武帝时期政治的高度稳定性,却有认为可以煽惑民心,火中取栗的认识,是出自刘安与其智谋“为冠首”[76]伍被之议。以刘安为王数十年的政治见识论,岂能至此?

更为荒唐的是,《史记》随后还记载:

欲如伍被计。使人伪得罪而西,事大将军、丞相;一日发兵,使人即刺杀大将军青,而说丞相下之,如发蒙耳。[77]

这已是厚诬刘安了。卫青在武帝元朔年间军功甚盛,以其武备条件岂是淮南王能随意刺杀的?至于“说丞相下之”,尤为可笑。时任丞相的公孙弘,本身就是制造“淮南狱”的重要推手,“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计谋,深穷治其狱”,更是坚决贯彻执行武帝意图的政治心腹,如此人物,何能说之“如发蒙耳”?正因此段材料实不可信,所以班固在《汉书》中便已将其删去。

其五,言刘安感而不纳伍被谏言,并迫其共为“畔逆”。《史记》《汉书》中对刘安与伍被谋为“畔逆”之语记载较多,又尤以后者为著。二人之间有明确内容的交谈,共有四次:第一次是东宫对话,伍被反复以伍子胥、秦末大乱、吴王刘濞谋反等事向刘安进谏,劝阻其“畔逆”。刘安深受触动,“气怨结而不扬,涕满匡而横流,即起,历阶而去”[78];第二次是“河南治建,辞引淮南太子及党与”后,刘安向伍被询问“汉廷治乱”,后者极言汉廷“天下治”,并盛赞武帝“之举错遵古之道,风俗纪纲未有所缺也”,以及卫青用兵之能。刘安听其言,先“不说”而后“默然”[79]。这两次都是围绕现实政治的发展形势来谈;第三、四次是刘建“已微治”后,刘安与伍被谋划“畔逆”的具体手段、步骤、起事形势以及事败后的逃亡计划。从这四次的具体内容来看,其史料来源,当是“伍被自诣吏”后的供述所言,因为其中内容确实“雅辞多引汉之美”[80],并且偏向减轻伍被共谋罪责的方向,显示其始终是被迫参与的角色,甚至为此还遭到父母被刘安“囚之三月”的严重威胁。而刘安在其中则扮演了始终想要“畔逆”的角色,“废法行邪,怀诈伪心”,不听谏言,一意孤行。如按照此供述来判断,刘安只能坐实“畔逆”罪名。但实际上,这只是伍被叛卖故主后的一面之词,而且在其“自诣吏”后,面对“以廷尉治淮南狱”[81]的酷吏张汤,以及“以《春秋》专断于外,不请”,且“持斧钺治淮南狱”[82]的吕步舒,便知其最终的供词必是以开脱自己为主,过于抹黑刘安。更为要紧的是,对刘安而言,《史记》《汉书》中并没有其直接的供述之词,大都为转述之语。这些文字在多大程度上能反映出历史真实,着实让人生疑。

由上而论,淮南王刘安后半生所谓“谋反”事件,即使根据现有史料,无法截然断定其本身“就是一大冤案”[83],但也决非“铁案”可言,而是在正史记载中存在诸多严重的疑谬之处,“似颇无实据”[84],难以完全取信于人。更何况,如果从秦汉大一统政治及西汉前期淮南国政治变迁的视角来审视,这一“谋反”事件的真实性问题就更为突出。刘安一生多数时间里,都比较“驯服”于文、景、武三帝所代表的西汉皇权,其自身也始终突出“尚文无为”的特点,反其父刚勇有为之弊。但即使如此,仍未能逃脱汉廷中央的政治打击,成为武帝时期最主要的“削藩”对象之一,惨遭身死国除之祸,并被《史记》《汉书》等正史塑造为一个“好兵谋逆”的诸侯王形象,将其所谓“谋反”事件作为有汉一代同姓诸侯王的典型反例加以固化,使之成为汉代诸侯王必须进行警诫的政治对象。淮南王刘安这种历史命运的形成,不仅延续了其父刘长在西汉大一统政治发展中的政治悲剧,而且将这种悲剧所突显出的西汉皇权政治的极端残酷性,进一步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在西汉前期淮南国不到百年的存亡史上,接连出现三个著名的“反王”——黥布、刘长与刘安,不仅从异姓诸侯王跨越到同姓诸侯王,而且后两者还是父子相继“谋反”的关系。对此,不禁要问:何其淮南国如此之多“反王”?换言之,何其淮南王们如此“热衷”谋反?个中缘由,实需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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