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建设与管理实务

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建设与管理实务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集团所属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相关当事方,必须健全和落实工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事故上报制度。PPP建设工程因质量和安全发生工程事故,对迟报、漏报、瞒报及事故应急处理未尽职责相互推诿的相关当事方,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建设与管理实务

为进一步完善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质量和安全相关方责任,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管控机制,云南建投对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相关方的责任进行了界定。

集团要求所属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相关当事方应高度重视建设工程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化、信息化、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和分包队伍管理,建立相应制度,规范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环保、施工标准化、平安工地、计量、支付和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等项目管理行为,并严格贯彻执行。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相关当事方应按照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和批准的PPP建设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规范、勘察设计施工图完成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工程建设期施工任务,不得以降低工程投资为由,降低建设标准、缩减建设规模、牺牲工程质量、增加安全风险、缩短工程耐久性、破坏环境等方式进行设计变更。

集团所属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相关当事方应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和保障规定,按工程进度及各自职责及时完成工程变更签认、计量、支付工作,不得垫资施工、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若因拖延、克扣和不按合同支付引发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水土保持灾害及工程进度延误及维稳事件,经查实要对支付责任方追究相应责任。(www.xing528.com)

集团所属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相关当事方,必须健全和落实工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事故上报制度。PPP建设工程因质量和安全发生工程事故,对迟报、漏报、瞒报及事故应急处理未尽职责相互推诿的相关当事方,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对直接责任人、涉及事故的岗位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等,也要根据是否存在过失追究相应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