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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法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三大目标,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安全生产法》具有很强的科技性和广泛的社会性;安全生产法律关系客体方面有其不同的特点。《安全生产法》规定了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法

《安全生产法》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1.概念

《安全生产法》是调整安全生产人身关系、安全生产财产关系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关系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方针、目标、特点、机制

(1)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目标。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三大目标,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3)特点。

《安全生产法》具有很强的科技性和广泛的社会性;安全生产法律关系客体方面有其不同的特点。

(4)管理机制。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www.xing528.com)

3.责任对象、对策体系

(1)四个责任对象:政府责任方;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从业责任方;中介机构责任方。

(2)三大对策体系。

①事前预防对策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三同时”;保证安全机构和人员;落实安全投入;进行安全培训;实行危险源管理;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推行安全设备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严格交叉作业管理;实施高危作业安全管理;保证承包租赁安全管理;落实工伤保险;加强政府监管、发动社会监督、推行中介技术支持等)。

②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求政府建立行政区域重大事故救援体系,制定社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源的预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③事后处理对策系统(推行严密的事故处理及严格的事故报告制度;实施事故后的行政追究制度,强化事故经济处罚,明确事故责任追究等)。

4.基本制度

《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对各行各业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普遍适用的七项基本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提供了四种监督途径,即工会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公众举报监督和社区服务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如图4-3所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如图4-4所示。

图4-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图4-4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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