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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景观系统优化:人的影响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优化主体审美心理分析在影响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的外在因素中,优化主体——“人”的主观因素是众多影响因素中最重要、最直接、关系最密切的一个。而在众多心理学门类中,这些围绕人与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的心理活动与审美心理关系最为密切,因此本书选择从审美心理角度出发,探讨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城市景观系统优化的最终目标是达成一个满意度较高的城市景观系统。

城市景观系统优化:人的影响

(1)优化主体审美心理分析

在影响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的外在因素中,优化主体——“人”的主观因素是众多影响因素中最重要、最直接、关系最密切的一个。人对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的重要影响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其一,作为城市景观系统优化的主体,不管是设计层面的优化还是建设层面的优化,都离不开人的直接参与;其二,人又是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直接使用者和欣赏者,作为审美对象的城市景观,人是其审美主体;其三,人还是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的直接评判者。优化结果的好坏、程度都是建立在人的主观判断的基础之上的。以上围绕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的种种行动、判断都是受心理指引的。而在众多心理学门类中,这些围绕人与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的心理活动与审美心理关系最为密切,因此本书选择从审美心理角度出发,探讨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审美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对象是审美经验。杨恩寰指出:“审美经验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经验,这是一个众说纷纭而难以回答的问题。从美学史以及现代美学理论中发现一个最基本的看法,就是认为审美经验是一种情感经验,是一种感受或体验到的快乐、愉快。”[8]审美经验有多种表现形态,如优美感、壮美感、崇高感、悲剧感;审美经验有阶段层次之分,如感性直观引起的感观愉快、超越自我的愉快等。

审美经验的实现是建立在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美的属性的客观把握与主观心理分析的基础之上的。这种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的分析机制也即审美(心理)能力。审美能力是由多种审美心理要素组合而成的,这些心理要素包括审美感知、审美想象、审美理解、审美情感(在某些文献中,这些要素也被归纳为构成审美经验的心理要素)。审美感知是审美经验的基础和依托,它是审美经验发生的基本前提。审美想象是审美经验的载体和纽带,它是审美经验扩展和深化的基础。审美理解是引领审美经验突破感知、想象、情感等感情因素,使其具备规范性、制导性、可领悟性的关键因素。审美情感是审美经验的核心动力,没有情感的推动、渗透,单纯的感知、想象、理解就不能形成审美经验,也不会引起任何审美愉悦。这四种审美能力共同组成的一个网络结构,就是审美(经验)的心理结构。

以上对审美经验的分析帮助我们认识了一个“理性人”在完成一个完整的审美过程中的审美心路历程,可以看出,这个过程是由浅入深、由低级到高级变化的。虽然审美心理学研究中将这四个心理因素分别提取出来加以描述,但是在实际审美经验的发生过程中,这些心理过程通常是在潜意识中共时发生的,而且其发生的过程也不完全遵照“感知—想象—理解—情感”的顺序,而是有一种交互、反复的过程。另外,对于有差异的审美个体而言,其审美心理结构受本人的审美需求、审美价值、审美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较大,也会出现审美心理结构的断层、残缺等。对于优化而言,这些审美心理要素对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城市景观系统优化的最终目标是达成一个满意度较高的城市景观系统。这是我们每一个城市居民对生活环境的一种审美需求,而这种心理需求会因为人们的审美经验、价值观的不同而产生分级。比如对于进城务工一族来说,一个雕塑广场、一个普通喷泉、一片整形花坛也许就足以激起他们的审美愉悦感;但是对于那些对景观美学有深刻研究的专家学者而言,上述景观只是他们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环境,只有景观禀赋独特的城市景观才能满足他们高层次的审美心理需求。而在现实生活中,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审美主体是由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阶层的大众所组成的。这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城市景观系统优化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将每个系统内部的每个要素都优化到顶级状态,而是使不同审美需求层次的人都能享受到审美愉悦。因此,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首先要理清优化主体的心理层次,然后具体对症下药,否则,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或者陷入“所有要素最优化”的误区,或者因为没有具体的目标而没有太大的实际指导意义。

(2)基于审美心理层次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层级

基于上文对审美心理学以及城市景观系统优化的相关分析,本书认为,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优化直接受到审美主体的审美经验的驱动。由于审美经验的层次性,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可以分解为一个分层级、分目标优化的问题。更具体地讲,在分析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原理之前,首先要了解大众对于城市景观优化的审美心理层次,与每个心理层次相对应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层次是什么,然后再分别就具体层次上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谈优化原理。

杨恩寰认为,审美经验的实现过程大体包括先后有序、程度有别的三个层次:直觉层次、领悟层次、超越层次。[9]直觉是指审美感知对对象外观造型、色彩搭配、大小比例、图案纹样、光泽质感、节奏韵律等的直接把握、选择、组织而给予审美需要的某种满足。领悟则来自审美理解对对象形式蕴含的意味的领会和品位。超越则是在理解、情感因素的作用下,审美主体心理产生的一种激越的愉快以及对于生活之乐、生命之乐的心灵境界之乐,它也是审美经验实现的最高境界。审美经验的这三个层次呈现为一种情感状态和审美体验的递进关系,又各自具有相对独立性。每个层次都标志着一次审美经验的实现,有时候标志着一次审美经验的终结。

审美经验的这三个层次为我们揭示大众的审美心理层次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支撑,据此本书将这三个层次与城市景观系统要素层次相对应,将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分解为直觉层面要素优化、领悟层面要素优化、超越层面要素优化三个层面,这三个优化层面的含义分别为:(www.xing528.com)

①直觉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

直觉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是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优化所应达到的最低级别的目标。直觉,顾名思义,就是仅仅通过感性能力对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外观造型、色彩搭配、大小比例、图案纹样、光泽质感、节奏韵律等禀赋条件的直观感受,不用通过对要素内容深入领会便能够得到感性愉快的审美经验。直觉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可以认为是城市景观禀赋“好”与“不好”的“分水岭”,城市景观系统优化的最基本目标就是要将原本在大众心中意象较差或者没有意象——也就是“分水岭”以下——的那部分城市景观改善提高到直觉能够感受到的层次甚至以上。

直觉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在整个城市景观体系中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虽然它们的知名度也许不高,影响范围可能只限于某个小区或者特定地带,但是往往具有市民最需要的生活实用功能,也是数量上占主导地位的那部分城市景观系统要素,它们的优化将直接影响城市环境的好坏。比如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小品、天桥、花坛、普通建筑、游园等都属于这一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

②领悟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

与直觉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相比,领悟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有两个特点:一是它们的影响范围往往为城市范围或者城市中的一个区域或者分区之内;二是它们往往具备一定的典故、背景、价值等供人们“领悟”的内涵。这一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通过特定的形式向审美主体传达其所蕴含的“内容”,从而使审美主体获得领悟层面的审美愉悦体验。对于这类城市景观系统要素而言,除某些城市景观本身因为是供人们使用而具备最基本的实用功能以外,大部分不再必备实用功能属性,其所蕴含的“内容”即其在社会文化方面代表的价值更加重要。比如大部分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及文物保护单位,一般县市各级城市广场、公园等都可以列入此类。

③超越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

审美超越是审美经验实现的最高境界。要想实现审美心理的超越必然需要较高层次的审美心理结构,但是如果面对的仅仅是一个普通城市景观(比如小喷泉、某小区大门等),纵然审美主体具备丰富的审美心理能力,恐怕也不能产生激越、宏远的审美愉悦。这说明,能够引起审美主体完成审美超越体验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还具备一些普通要素所不具备的特殊禀赋,这部分具备“特殊禀赋”的要素也就是本书所指的“超越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与前两种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相比,超越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影响范围不仅超出了本城市,而且还可能远达世界范围。它们往往是城市以上一定地域范围内稀缺景观资源的代表,而这些能引发审美超越的“特殊禀赋”的构成,也即下文要重点探讨的内容之一。

虽然这里采用了“影响范围”的方法来区分直觉层面、领悟层面和超越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但是这只是为了便于理解而采取的描述方法,并不能作为区分三种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绝对标准。本书对于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三个层级的划分是建立在审美心理学相关基础理论之上的,对三个层级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定义也是参照审美心理学相关术语,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应该从审美主体对具体城市景观的审美经验所达到的层级来定位城市景观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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