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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委托进口代理协议的实训成果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口代理商与进口委托人就一项进口业务或一段时间内双方的进口业务进行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称委托进口代理协议,又称委托进口代理合同。在代理进口业务中,签订委托代理进口协议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签订进口合同,进口代理商与委托人的贸易纠纷常常产生于双方代理协议的瑕疵和漏洞。

签订委托进口代理协议的实训成果

进口代理商与进口委托人就一项进口业务或一段时间内双方的进口业务进行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称委托进口代理协议,又称委托进口代理合同。

我国进口贸易目前主要有两种经营方式:一种是具有外贸经营权的进出口企业自营进口,另一种是进出口企业接受国内客户的委托代理进口。如是自营方式,进口企业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行销售进口商品并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代理进口方式下,进出口企业一般不垫付资金,不承担风险,收取代理费后向委托方转交进口商品并开具服务型发票。近年来,为适应我国外贸环境的变化,又产生了一种新的经营方式,即融合自营进口和代理进口的经营方式,暂且称之为融合方式。

一、签订委托进口代理协议的重要性

在前文“签订进口合同”一节中,阐述了签订进口合同的重要性。在代理进口业务中,签订委托代理进口协议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签订进口合同,进口代理商与委托人的贸易纠纷常常产生于双方代理协议的瑕疵和漏洞

(一)签订进口代理协议是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大力推行代理制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运行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变化的主要标志就是进出口贸易盛行代理制。在进口方面,代理制比自营制在适应外贸环境的变化方面有着更强的生命力。过去。我国商品主要由国有外贸企业按国家计划通过国有银行垫资进口,划拨给国有物资部门销售,三方均为国有,不计盈亏,风险自然也由国家承担。现在大部分国有外贸企业已改制,银行也改制成股份制商业银行,大量的民营企业成为进口商品的主要买家,国家不再承担进口经营的风险。外贸企业不能独担风险,只有通过承接代理进口业务来求得自身的生存发展空间。外贸企业利用自身的经营渠道,人才优势和国际货物买卖的业务操作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国际采购服务。国内的工商企业则主攻进口商品的国内市场开拓,将自己商品的进口业务委托给专业的进口代理商,以降低进口环节的风险,提高进口项目的经济效益,双方分工合作,取得共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外贸体制改革,大力推行代理制,促进了外贸进口事业高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丰富了国内市场,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

(二)签订进口代理协议是协议双方规避交易风险的需要

国际商品市场行情瞬息万变、风险丛生,如果外贸单位对国外市场了解不够、经验不足,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处于被动局面,造成亏损。为了保障进口协议签约双方的共同利益,规避各自的风险,有必要在签订对外合同的过程中,在进口代理商和委托人之间就委托代理事项、双方责权划分、费用承担等签订一份缜密的进口代理协议。

由于自身承受风险能力有限,但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又必须承接业务,为规避风险,许多外贸企业已不再从事自营进口和内销业务,而专门承接国内买家委托的进口业务。只有收到国内买家的进口委托,并就双方责权达成一致,外贸企业才与国外客户签订进口合同。

(三)签订进口代理协议是进口业务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

签订进口代理协议是进口商品顺利完成发运、通关、付款、交付等诸多环节的根本保障。任何一个环节都必须有周密的合约条款约束才不会出问题。签订进口代理协议,买卖的标的不是商品,而是一种服务。这种服务就是代理进口服务。

(四)进口代理协议是通关的文件之一

海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况时必须向海关出示进口代理协议:

1.以代理形式报关进口的;

2.以“双抬头报关”形式报关的,即报关单上标明进口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的;

3.向海关申请由收货单位缴纳关税的;

4.向海关申请享受优惠关税而原产地证书上的收货人非进口经营单位的;

5.进口许可证或批文上的受益人非进口经营单位的。

二、委托进口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代理事项的约定(www.xing528.com)

此项内容包括进口项目的名称和同意委托或接受委托的文字表达,即双方就某项目的进口事宜达成委托关系的约定。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的规定

代理进口协议实际是一项服务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划分以甲乙双方分别列明的形式做出。内容主要围绕为共同完成进口项目,从政府批文、对外询价、进口交易磋商、合同签订、对外支付、安排运输保险、检验检疫、进口清关、商品交付、财务结算,直到对外索赔等的分工协作及各自责任划分。尤其要明确以下三项:

第一,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对方应提供的配合和协助。

第二,约定委托人应支付代理人的代理费用,即佣金的比例及支付时间。

第三,进口各个环节发生的费用的承担。

(三)签约人及法律身份,签约时间和地点

代理进口协议是一份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约,必须在协议上明确签约人的全名及其法律身份,注明签约的时间、地点,由自然人签署并加盖双方有效印鉴方生效。

三、签订进口代理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关于政府批文的办理

目前,我国已放开了大部分商品进口的管制,办理进口商品的批文已不是进口的主要环节。但有些商品属于国家宏观调控范围,必须申领进口许可证或进口批文。有些商品(如大型成套设备和影响国计民生的商品)涉及减免税,有些商品涉及环保、濒危动植物保护等需要控制进口,也必须申领政府批文。对这些项目的代理,国家政策要求必须是实际进口人即委托人办理,代理商可协助。外贸企业切不可承担某些项目有可能申领不到批文的责任,或承担某些实际进口货物与批文规定不符(海关视同走私)的风险。因此,在接受委托进口时,外贸企业一定要遵纪守法,慎重选择。利用自身对政府相关政策的了解及对管理机构和办事程序的熟悉,为委托人提供协助和服务而相应取得较高的代理费也是提高进口代理效益的重要途径。

(二)合理确定代理费用

收取代理费是外贸企业从事代理业务所赚取的唯一的有偿服务费。外贸企业因投入成本和所承担的商业风险的不同,向进口委托人收取的代理费也是不同的。如果外贸企业不垫资金,不担风险,进口代理费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左右,单笔代理业务金额越大,代理费的比例下浮的幅度就越大。如果委托人没有国外出口商,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指定商品的,或者委托人资金不足,需要外贸企业垫资开证、付汇、缴纳关税的,除征得外贸企业同意并向外贸企业质押财产货物和支付资金占用费用外,通常代理费向上浮动幅度较大,有些高达10%~20%。

多数代理费的支付是与进口合同的支付相结合,视金额大小和双方承受能力,可一次性支付也可分期支付。

(三)相关款项和费用的支付

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与国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是不同的。进口业务的大额支付一般分为三期,前两期款项为支付开证保证金和对外付汇。支付开证保证金是利用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仅向开证行支付一定比例的人民币保证金就可委托银行向国外出口商开出全额的信用证,在货物发运后进口商再向银行支付其余购汇货款和银行费用以取得提货单据。第三期大额支付是缴纳海关关税。由于代理商是不垫资的,因此在代理协议中必须明确委托方支付这三期款项的时间、方式、数量以及违约的处罚方式。

在进口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会有一些费用伴随发生,如海运费、报关报检费、码头仓储费、运输费等,这些费用由委托人及时支付还是由代理商垫付,都应在代理协议中予以明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四)进口索赔的代理义务及费用承担

当进口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卖方违约及其他责任方违约或意外事故等造成买方利益受损时,买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责任方予以赔偿。在委托代理进口条件下,依据合同向卖方或相关方提出异议索赔,包括收集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资料、主张权利等,是进口代理方的责任和义务。当索赔工作发展到需要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进行时,就会发生一定的前期费用,如仲裁(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工作费等,这些费用应由委托方支付。因为代理商在开展索赔工作时依然是代理身份,替委托人行使索赔权。索赔取得的一切利益或索赔过程中发生新的损失都将属于委托方。这一点在代理协议中应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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