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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革命老区发展史:大规模清剿土匪,取得显著成果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土匪暴乱激起了崇左地区人民群众的极大愤慨。经过12个月的全面清剿,声势浩大的剿匪斗争终于结束。剿匪结束后,崇善县、左县、同正县的人民政府根据剿匪政策,以其为匪罪行轻重以及民愤大小为依据,对众匪徒分别作了处理:依法枪决175人,关押227人,管制469人,劳动改造734人,转送56人,释放333人,留用16人。

江州区革命老区发展史:大规模清剿土匪,取得显著成果

1949年冬至1950年3月,崇左县及其下辖的各区、乡人民政权刚刚建立,还来不及对地主民团武装、大恶霸、伪职人员、国民党军散兵游勇及其武器装备进行镇压和有效管制。同时,受国民党派遣而潜伏下来的特务为迎合美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朝鲜战争而公开进行破坏活动,他们除网罗国民党军残部外,还收罗各地惯匪武装,不断扩张势力,占据边远山区的一些村子,为非作歹,妄图推翻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其时,盘踞在崇善县、左县的匪患由8股增到11股,匪徒人数由2100人增至3600人。

初期,这些匪徒与邻近县区数股悍匪互相勾结,有组织地配合全广西土匪暴动。1950年春节期间,他们共制造16起反动暴乱,肆意攻打县、区、乡人民政府,残忍杀害共产党干部和无辜群众,抢劫公粮和民众的财物。崇左地区(其中的同正县仅指那隆乡区域)被土匪杀害的干部群众达50人,被烧毁民房453间,被抢走牛马1480头(匹),被掠劫的粮食25万余斤、财物3010多件。

土匪暴乱激起了崇左地区人民群众的极大愤慨。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镇压匪乱,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崇善、左县、同正三县县委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以及广西省委、广西军区有关剿匪指示,于1950年3月分别成立县、乡清匪治安委员会,村级成立治安小组,实行党、政、军、民、财多管齐下,采取军事进剿和政治攻势相结合方针,贯彻党中央关于“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紧密配合人民解放军剿匪部队,对土匪进行全面清剿。经过12个月的全面清剿,声势浩大的剿匪斗争终于结束。崇善县、左县、同正县(那隆乡)参加剿匪的军民共达9934人,大小战斗共664次(场)。其中击毙匪首78人、匪徒344人,俘虏匪首311人、匪徒1422人,缴械投降的匪首132人、匪众829人,自新匪首75人、匪众836人,缴获重机枪1挺、轻机关枪9挺、六〇炮1门、长短枪2253支、各类子弹11165发、手榴弹113枚。自此,三县匪患全部被消灭。在清剿匪患战斗中,牺牲军民共61人,其中崇善县7人、左县7人、同正县(那隆乡)47人。剿匪结束后,崇善县、左县、同正县的人民政府根据剿匪政策,以其为匪罪行轻重以及民愤大小为依据,对众匪徒分别作了处理:依法枪决175人,关押227人,管制469人,劳动改造734人,转送56人,释放333人,留用16人。(www.xing528.com)

剿匪斗争取得胜利,是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人民解放军剿匪部队全体指战员和广大干部民兵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不怕流血牺牲、英勇奋战,以及三县人民团结战斗的结果。剿匪斗争的胜利,消灭了曾经猖獗一时的土匪,消除了国民党潜伏特务,纯洁了县、区、乡各级组织,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觉悟,激发了人民拥政、拥军、爱国的巨大热情,稳定了社会秩序,为土地改革以及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江州区的历史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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