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阶段和任务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阶段和任务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轨道交通线路基本建设就是将一定的建筑材料和设备,通过建造和安装活动,转化为固定资产的过程。试运行是轨道交通从建设阶段过渡到载客运营阶段必须经历的一个中间环节。(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程序特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工作程序(阶段)包括:线网规划、建设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联调联试、试运营和项目后评价。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阶段和任务

轨道交通线路基本建设就是将一定的建筑材料和设备,通过建造和安装活动,转化为固定资产的过程。在建设过程中,每一阶段都是以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果为依据,同时也是后一阶段工作的基础,该阶段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后一阶段工作的质量,乃至基本建设任务完成的效果。

(一)铁路基本建设程序

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结合铁路部门的情况和特点,铁路建设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十一个环节。

1.建设前期—计划管理阶段

(1)规划编制阶段。根据国家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情况,工业布局和运量发展趋势,通过全面调查,编制铁路网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简称“国铁集团公司”)提出铁路线修建(改造)时机和顺序,使铁路网布局趋于合理。路网规划是铁路基本建设程序的首要环节,也是进行项目(预)可行性研究的基础。

(2)项目建议书阶段。在路网规划的基础上,由国铁集团公司发展和改革部按照任务的轻重缓急,编制年度勘察设计计划,提出预可行性研究计划项目。通过招投标,项目由铁路勘察设计院或有资质的研究机构承接。经国铁集团公司建设管理部组织咨询评估,最终形成项目建议书。

(3)可行性研究阶段。由承接可行性研究编报单位在调查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研究项目技术可行性、经济有利性,结合项目的环境评价,明确提出项目是否可行的意见。对于可行的项目,还要进行多方案比选,推荐最佳方案和最佳投资时机,为国铁集团公司启动项目工程设计提供主要依据。

2.工程实施—建设管理阶段

(1)初步设计。项目设计中标单位通过深入的调查与勘测,进行不同技术特征和工程数量的多方案研究与比选,依据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推荐经济效益最佳的工程实施技术方案。

(2)施工图设计。项目设计中标单位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项目施工可依据的全套详细的设计图纸和必要说明。

(3)建设阶段。项目的建设安装施工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中标的施工单位要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安装施工承包合同,共同提出开工报告,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与要求,在工程监理员的督导下,合理组织施工。与此同时,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的生产技术特点做好运营准备工作,包括管理机构的筹建、职工人员培训等。

(4)工程初验。铁路建设项目一般按整个项目进行验收。初步验收是指建设项目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合格后,由初步验收单位对静态验收、动态验收结果进行检查和确认。

3.投产运营—运营管理阶段

(1)工程移交。铁路建设项目初验合格后,可移交给项目运营管理单位进行试运行管理,进一步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合格。

(2)试运行。指铁路的土建工程与机电工程初验合格,并完成系统联调后的非载客运行。试运行期间,将对铁路各设备系统和整体系统进行可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测试及考核;并对运营作业人员培训、故障模拟和应急演练等情况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直至满足要求。试运行是轨道交通从建设阶段过渡到载客运营阶段必须经历的一个中间环节。(www.xing528.com)

(3)竣工验收。铁路建设项目初步验收、试运行一年后,由项目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运行环境协调性等建设成果以及初步验收结论进行整体评价,形成《正式验收证书》,明确验收结论。

(4)后评价。在铁路运营一段时间后,由建设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等进行考察验证,以评价设计和施工质量,验证结论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程序特点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工作程序(阶段)包括:线网规划、建设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联调联试、试运营和项目后评价。

(1)线网规划、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设计、试运营应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取得相关政府授权部门的审批或许可。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客流预测专题报告,应依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土地预审、安全预评价、抗灾设防专项论证等专题研究报告,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支持性文件。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应依次做好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对工程复杂的项目,可作试验段工程,试验段工程应在总体设计指导下进行。

(4)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竣工验收后,应依据国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有关规定,由地方政府组织进行后评价。后评价应遵循“客观、独立科学、实用”的原则。

为了防止一些城市盲目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2003年专门发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规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管理。为进一步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发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强调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必须坚持“有序”,即有管理秩序、有建设标准和合理节奏。主要要求如下:

(1)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科学开展前瞻性规划研究工作,以城市财力和建设运营管理能力为实施条件,合理把握建设规模和节奏,切实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质量,确保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

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引导轻轨有序发展,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拟建地铁、轻轨线路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和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分别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次以上和1万人次以上。以上申报条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程序适时调整。

(2)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坚持近远期结合,统筹考虑交通、环境、工程等各方面因素,选择适宜的轨道交通系统制式和敷设方式,宜地面则地面,宜地下则地下,合理确定建设标准,着力提高综合效益。

(3)衔接协调,集约高效。坚持多规衔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的相互协调,做好沿线土地、空间等统筹利用,发挥轨道交通对城市交通运输发展的支撑引导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