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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荣耀:王朝鼎盛,刘彻夺取天马的故事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他还要使用武力不顾一切地去夺取他想要的东西,这次他要的东西叫“天马”。刘彻一听世上居然有此神驹,不由得神驰向往,下令改称乌孙马为 “西极马”,而将传说中的汗血宝马称为“天马”。于是,刘彻便决定派人去大宛国“请”天马。既然是天马,那自然不是凡物,刘彻当然也不会让大宛国白给。他命人准备了一大堆贵重的礼物,打算送到大宛去,其中甚至有一匹个头儿与正常马相仿的纯金马。

大汉荣耀:王朝鼎盛,刘彻夺取天马的故事

古人早就意识到这样一个道理:“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刘彻即位后之所以选择对外宣战,也有其不得已的原因,而这时候的刘彻已经无愧于“武帝”的谥号了。当然,如果在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漠北决战之后,刘彻能将注意力转移到发展生产、稳定社会上,国家就能以相对较小的代价获得相对较大的成果。到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刘彻不仅驱赶了匈奴人,平定了南越和西南夷人,还摆平了朝鲜和西北的羌人,汉朝的疆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极限,但这也是国力的极限了。如果这时候刘彻能停下征战的脚步,那他甚至可以独享“千古一帝”的称号,其历史地位将甩出他之前及之后所有有建树的皇帝一条街。然而,世上哪有这许多的“如果”,武力让刘彻为帝国赢得了尊严,也让他迷失在了其中。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他还要使用武力不顾一切地去夺取他想要的东西,这次他要的东西叫“天马”。

所谓“天马”,原本是指张骞从乌孙带回来的高头大马,这种马比汉朝本族人所养的战马优良,刘彻见了很是高兴,就把乌孙马称为了“天马”。

这时有大臣说:“陛下,乌孙马虽然优良,但岂敢妄称‘天马’?臣听说在我大汉朝西边万里之遥的大宛国有一座贰师城,城外有高山,山上有神马,凡人不可得。大宛国人专门找了一群年轻体壮、毛色艳丽的五色母马放在山下。这么大一群母马在山下日夜嘶鸣,搞得山上的神马也动了凡心,数月之后便陆续有母马怀孕,产下的马驹长大后神骏异常,据说可以日行千里,跑到激动的时候,身上流下的汗跟血一样是红色的,故名‘ 汗血宝马’,那才是天下无双的宝马。”

刘彻一听世上居然有此神驹,不由得神驰向往,下令改称乌孙马为 “西极马”,而将传说中的汗血宝马称为“天马”。既然知道世上有此神驹,光凭空想象可不行,怎么也得弄个千八百匹回来。于是,刘彻便决定派人去大宛国“请”天马。

既然是天马,那自然不是凡物,刘彻当然也不会让大宛国白给。他命人准备了一大堆贵重的礼物,打算送到大宛去,其中甚至有一匹个头儿与正常马相仿的纯金马。带着如此多的礼物,使者们着实经历了好一番艰辛才把金马送到大宛王庭。见到如此厚重的礼物,大宛国的人当然非常高兴,但礼物他们想要,天马他们却不想给,准备空手套白狼。大宛国的官员觉得,汉朝离他们太远了,道路难行不说,路上还十分不太平,以往汉朝的使团往返一次,往往在路上就要折损一半人手,尽管汉朝的军队非常强大,恐怕对他们大宛也是鞭长莫及,所以不给天马也没事。

和群臣们一番商量后,大宛国王毋寡这样回复了汉使:“大汉朝的礼物我们收下了,非常感谢,可这天马呢,实在不好意思,它也是我们大宛的国宝啊,是不能随便给人的。”

使者们一听,自己万里迢迢地来了,不给哪行啊,于是就陪着说好话,一定要毋寡给他们几匹天马,好让他们回去复命。一番软磨硬泡之后,毋寡也是烦了,就告诉使者们,要么把礼物留下,自己回去,要么把礼物带走,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反正天马是不能给的。

为首的汉使叫车令,是一个壮士,肚子里本就没有如文人那么多的弯弯肠子,见自己好话说了一箩筐,大宛国王都不愿意给天马,最后也火了,一气之下也顾不得什么礼仪了,站起身来便发了几句狠话,然后转身就告辞了。刚走了几步,车令又瞟见了在成堆的黄金中立着的那匹金马。看着自己和手下千辛万苦带过来的这匹价值不菲的金马,他心想,这实心的金疙瘩,往少了说,也有一两千斤重,能一路带过来已经非常不容易了,本指望能换几匹天马回去,好歹路上天马还能自己走不是?现在难道还要把这玩意儿再弄回去?!哪怕不要也不能便宜了他们!于是,车令突然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他从手下那里拿过一把铁锤,转过身来,几锤子下去,当场就把那匹金马砸成了几块,然后在众人的惊愕声中带着手下人扬长而去。

这下轮到大宛国王毋寡不干了,好端端的一匹金马就这么没了。有人可能会说,不对呀,车令虽然把它砸了,不还丢在原地没带走吗?是的,是没带走,可一千斤重的金块和一千斤重的黄金艺术品能是一个价吗?这么一锤子下去,金还在,可马没了,它的艺术价值也就没有了,只能当作等重的黄金来用,怎么能让嗜宝的毋寡不难受?他于是便和大臣们密谋,在大宛的边境郁成附近伏击了车令一行人,不仅抢夺了使者团的财物,还几乎把整个使团都杀了个干净。

这下可惹恼了刘彻,没想到大宛这么不识好歹,既然敬酒不吃吃罚酒,依刘彻的习惯,定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简单地说,就是要出兵教训下大宛。

那大宛比匈奴怎么样呢?刘彻不是很清楚,不过,曾经到过大宛的将军姚定汉说:“大宛城小民寡, 好对付得很,强如我大汉军队,一旦到了城下,只需要三千弓箭手乱箭齐发就可以摆平他们。”

太初元年(公元前年104)时,刘彻尽管在军事方面狂妄,可也不是傻子,不会听一个手下言语几句就随便出兵,但是,架不住以往横扫匈奴的日子在前,前些天又有浞野侯赵破奴以七百骑兵大破楼兰在后。最终,他还是准备出兵教训下那些不知好歹的大宛人。然而,这个决定一下,刘彻又有点犯难了:让谁去好呢?

当然,在军事上,刘彻有一个极其信得过的人,那就是他自己。在伊稚斜死后,汉匈边界迎来了较长时间的和平,刘彻两次派军队进入草原数千里,都没有碰到一个匈奴人。后来,刘彻来了兴致,亲自率领骑兵十八万列阵边境,并让使者越过大漠找到了当时的乌维单于,很是一番冷嘲热讽,然后告诉单于,他大汉皇帝刘彻已亲自率兵在边境上等着,乌维单于要有本事且带种的话,就也领着军队到边境上跟他决一死战,不要老躲在漠北吃黄沙。这意思就是,有种你过来呀!

使者的话让乌维单于很生气,但他也不傻,当年漠北一战,匈奴元气大伤,至今还没有缓过来,他自然是不会去的,也就隔空跟刘彻喊喊话:你当我傻呀,有种你过来。

结果,谁都不愿意过去,最后只能作罢。

虽然这次不是对付强大的匈奴,可国人历来自重身份,皇帝是万金之躯,是不能轻易赴险的。兵者,是凶器,也是死地,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当年的白登之围就是一个很好的教训。换作以前,如果要出征,朝廷有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根本不是问题,但是在两年之前的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发生了一件对整个卫氏家族以至整个汉朝都影响重大的事情:大司马大将军卫青薨了。

虽然在漠北决战之后的十四年里,卫青一直处于赋闲的状态,可他在朝廷和整个汉军中的影响力始终无人能及,只要他在一天,他就是卫氏家族的擎天白玉柱,是大汉军队的架海紫金梁,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可现在他不在了,又有谁能担此重任,万里迢迢地出征呢?

对于这个问题,刘彻并没有过多犹豫,他既没有通过考核选拔人才,也没有征求他人的意见,而是根据以往的经验来选人,而他的经验说来也简单:宠幸谁就用谁的亲戚。以前,刘彻最爱的是卫子夫,所以卫青和霍去病得以登上历史的舞台,可现在卫子夫年老色衰,卫青和霍去病也已经不在人世,如今谁才是他最为看重的女子呢?

这个人就是李夫人。

谁是李夫人?她又是凭什么成为皇帝最为看重的女人的?李夫人的名字现在我们已无从考证,“夫人”在当时只是对除皇后之外的皇帝妾室的一个统称,但古诗有云: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诗中这位倾城倾国的女子讲的就是李夫人。由此可见,李夫人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是个极其貌美的女人。当然了,刘彻都做了这么多年的皇帝了,什么国色天香没见过,如果李夫人只是貌美如花,恐怕也很难让他记住,可她还是个极其聪明的女人。

当年李夫人能到皇帝身边,她的哥哥李延年功不可没。李延年出身倡优世家,后来因为犯了事被处以腐刑,即我们熟知的阉割,随后被下放到为皇室贵族们养狗娱乐的狗监做事。

按理说,一个人出身低贱,好不容易长大又失去了象征男人身份的器官,沦落到整天与狗为伴的地步,实在是惨得无以复加,换作别人,搞不好就自尽了,反正早死早投胎,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然而,祸兮福所倚,本来就擅长音乐的李延年在受了腐刑后内分泌开始紊乱,以致其声音和体态开始发生变化,不仅可以在男女声之间自由切换,跳起舞来也是婀娜多姿。凭借动人的歌声和舞姿,李延年一下子成了宫中的红人。而正是他“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的一曲,使其和刘彻产生了男人的共鸣,从而把自己的妹妹推到了皇帝的身边。

有了这么好的铺垫,再配上李夫人的美貌,刘彻当时就将其视为天人,马上对李夫人恩宠有加,让她成了自己身边最得宠的妃子。

这要是换了别的女人,从社会最底层一下子攀上全国最高的高枝,想必已经欢喜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可李夫人不一样,她入宫后并没有狂妄自大地不把皇后和其他的嫔妃放在眼里,相反,她的行为举止依然十分得体,在宫中的人缘也很好,这足以证明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这无疑更增加了她在皇帝心中的分量。

当然,这时候可能又有人要说了,漂亮又聪明的女人尽管不多,但终归还是有一些的,比如皇后卫子夫。论相貌,比德行,卫子夫也不见得比李夫人差,凭什么她李夫人就能在刘彻心里占据不可替代的位置?

因为和上到皇后卫子夫、下到级别较低的良人、长使、少使相比,年轻的李夫人不仅美丽、聪明,而且有一点是其他人都比不了的,那就是这时她已经是个死人了。

李夫人也许真的是红颜薄命,也许是有得必有失,要么就是命中难以承受此等富贵,她得到的恩宠既隆重又凶猛,但付出的代价也大。就在恩宠日隆之后不久,李夫人便身染重疾,一病不起。虽然她身在皇家,且享受着当时社会中最高的待遇,但在疾病面前,人是那么的脆弱和无力。李夫人很快就到了病重不治的地步,即便宫里有最好的太医和最好的药物,也只能徒呼奈何。

听说爱妃病危,刘彻急急赶到李夫人的宫里,想再看一眼自己心爱的女人。这时候,李夫人的聪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史册中发挥了作用:她狠心地让侍女将皇帝挡在了屋外,不让皇帝进屋来看她。可区区侍女又怎有胆子挡皇帝的万金之躯?从太医的口中得知李夫人的病情已无回天的可能后,刘彻也不指望能有奇迹发生,只是想再见自己心爱的女人一面。然而,当刘彻闯进李夫人的寝宫时,她却用被子蒙住了头。

“陛下,臣妾久病憔悴,不敢再见天颜。妾死之后,愿陛下念在往日的情分上,能善待我儿及我的兄弟。”

“爱妃病重恐难回天,为何不肯见朕最后一面?只这最后一面,爱妃能当面托付孩儿及兄弟于朕,岂不是很好吗?”

李夫人的回答很决绝:“臣妾病重,且未曾洗漱打扮,依礼不能见陛下,陛下请回。”

这时候,刘彻的语气已近乎哀求:“我这就召见爱妃的兄弟,赐千金,封予高位,可好?”

李夫人淡淡地回了一句:“是否给予他们高官厚禄只在于陛下的决定,在于以往陛下对臣妾的感情,并不在见不见这最后一面。”

说完也不等刘彻再有言语,李夫人直接转过身去,把背影留给了皇帝,再不发一言。在百般哀求而不得之后,刘彻只好默默地退出了李夫人的寝宫。

当时,李夫人的亲戚和心腹侍女都不解她为何要拒绝皇帝的要求,李夫人只好解释道:“以色相服侍君王的人,色相衰败后恩宠就没有了,我现在这副样子还敢见陛下吗?倘若陛下见了我现在的样子,肯定就再也不会喜欢我了,我在他心里留下的印象也会大打折扣,还不如就让他记得我以前漂亮时候的样子,这样说不定以后他念及往日的恩情还会照顾我的兄弟姐妹们。”

聪明,这在以往很多人眼里都是很大的聪明。就是因为李夫人的这番作为,她在刘彻的心中一直占据着非常特殊的地位,死后甚至得到了和皇后同等的待遇。在现在这种喜欢排座次的年代,李夫人因此还常被列入各种“最聪明妃子”的榜单,而且历来排名都比较靠前。

可是仔细一想,事情又得分两说。

皇帝是什么人,他想看一个将死之人一眼,就真的做不到吗?即便李夫人还有一口气在,生前都不许皇帝看她一眼,那她这口气断了之后呢?恐怕其他的人也没李夫人的胆子和气魄,敢阻拦陛下吧?而且,在没有火葬的年代,李夫人这种身份地位的人死后是要入土为安的,而人死一时三刻之后,尸斑即开始出现,再留得三五日,如果保存条件不好,尸气产生,尸体就会膨胀,五官可能都会扭曲,容貌就更为恐怖了,这时候再让皇帝看见,心理落差恐怕更大,搞不好可能都会吐出来。

当然,这也可以解释,比如说,李夫人得的可能是一种急性的传染病,不仅容貌尽毁,而且有传染性,刘彻即便再爱她,也是惜命的,而且朝廷的大臣以及宫里的太医恐怕也不会允许皇帝再接近李夫人,哪怕是接近她的尸体。于是,李夫人生前的愿望便得以实现:多情的皇帝最终记住了她生前婀娜的身姿和绝世的容颜,且终身不能忘却,甚至为了这段不能忘却的记忆而对李夫人的孩子和兄弟另眼相看。

但我要说的是,李夫人的这种聪明其实还是小聪明,并不是大智慧。因为是小聪明,所以她看不清自己身边的人,不知道自己的兄弟亲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如果她真的有智慧,就当了解自己的兄弟都是些什么人,有多大的能力和本领,就应该给他们讨一个爵位或重赏,让他们安安分分地过富足的日子,而不是在后来招来灭门的惨祸。

这且按下不表。(www.xing528.com)

单说皇帝现在要选将,根据他任将唯亲的原则,他很自然地就想到李夫人还有个哥哥叫李广利,长得好像也蛮高大的,想必也有膀子力气,得,就他了。

按理说,要为一个重要的职位选人,不拘一格地选择有足够才能的人才是正道,可有了之前的例子,刘彻也上瘾了,认为自己喜欢哪个女人,只要提拔她的亲戚就可以了,想当年卫青不就是这样吗?霍去病不也是这样吗?殊不知,运气一事,可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尤其当年刘彻选对卫青和霍去病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已经是上天对他极大的眷顾了,这种天大的运气哪会常有?所以,当运道恢复正常后,光用猜的,也知道刘彻随着自己的性子选出来的人是个什么货色了。

当然,刘彻可能也知道李广利不成器,可现在毕竟不是当年刚开始攻打匈奴的时候,需要卫青这种军事天才。如今的汉军强大无比,去攻打一个据行内人说只需要三千弓箭手就能拿下的小国,领头的将领不管是谁,只要有基本的行为能力,应该就不成问题。这样的好事不给自己宠妃的兄弟,难道还要便宜了他人?所以,攻打大宛、到贰师城取天马的事情,不管李广利本人愿不愿意都得去,因为这是皇帝为他将来飞黄腾达甚至以后担任大司马而准备的跳板。

将军姚定汉说三千人就能摆平大宛,刘彻就给了李广利十倍于三千还多的兵力——六千精锐的骑兵和数万好勇斗狠的年轻士兵。大军既然要去贰师城,那为首的李广利将军自然就号称贰师将军。而且,为了保险起见,刘彻还给李广利安排了一个主管军事的叫李哆的校尉、一个叫王恢的向导和一个主管军中刑罚之事的叫赵始成的军正。这样看来,李广利这个将军在大军中其实也就充当个门面摆设,不过,一旦凯旋,那最大的功劳还是他统兵大将李将军的。

在准备就绪后的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大军开拔了。

依刘彻的看法,这本是一件并不困难的差事,想来天马不久就可以在上林苑里奔驰了。可苦等了一年多,刘彻才等到李广利的消息:大军并没有抵达贰师城,只到大宛边上的郁成就被杀败了,而且回来的士兵不到出发时的五分之一。

面对如此的惨败,李广利竟还大言不惭地向刘彻上书,说这次出征大宛的最大困难不在于征战本身,而在于饥饿导致的非战斗减员太多,后来大家都认为军队人数太少,不足以攻占大宛国,为了保存剩余的有生力量,他才带兵回来了。

看来李广利不仅没有军事能力,连脑子也比较简单。皇帝在哪儿没有眼线,你以为你说人手不足,他就相信你了?其实,刘彻早已得到密报,将李广利出征的前前后后了解得清清楚楚。

原来,因为李广利这个人本身就没什么军事素养,也没什么行政能力,一下子做了这么大的官,便以为天下无事不可为,对内作威作福。而且,上梁不正下梁歪,自他以下,官吏对下级都是层层盘剥,整支军队的作风十分乌烟瘴气,结果大军所经之处,所有的国家都把汉军拒之门外。起初,李广利不以为意,可大军走了一段时间后,士兵们自带的粮草很快就消耗光了。李广利仿佛这时候才知道士兵们也是要吃饭的,可他不说派人好声好气地联系当地群众,依靠当地群众获得粮草补给,还摆出一副大爷的样子,伸手就跟人家要酒要肉,吃完了还要打包,别人不给,李广利还不愿意,就要强取豪夺。

这样的做法自然会让沿途的西域小国不满,一听说汉军就要到了,各国都紧闭城门,坚壁清野。李广利尽管跋扈,可他也是人,也知道饿,于是命令军队路过一座城池就攻打一座城池。遇到抵抗力弱的,他们两三天就能打下来,然后冲进去将城中的物品掠夺一空,吃上一顿饱饭,再打包几天干粮;遇到抵抗力强的,几天打不下来就绕开,拖着饥肠辘辘的身子寻找下一个目标。

李广利治下的汉军,完全没有当年那支屡战屡胜的天兵的风采,一路上逃跑和饿死的人数不断地增加,等到了大宛边境的郁成,几万人的大军就只剩下数千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士兵了。这样的军队,别说战斗力了,连军心也是一盘散沙。结果,郁成城里的军队主动出击,只半天就将汉军打得大败,成千的士兵血洒城下。

李广利尽管什么本事都没有,还是知道要保命的,现在的情况怎么还可能到贰师城去取马?他找来手下的将军李哆、赵始成一合计,认为还是赶紧跑路要紧,于是便带着残兵灰溜溜地跑回了敦煌。

刘彻习惯了当年卫青和霍去病的威风,现在遇上这样一个废物大舅子,让他气不打一处来。他马上下了一封斥责李广利的诏书,并命人把守住玉门关,声称贰师将军受命取天马,现在天马未到,如果贰师将军及其手下胆敢踏入玉门关一步,通通格杀勿论。

第一个被刘彻的诏书吓到的,并不是李广利手下的士兵和将领,而是李广利本人。他进不敢到大宛取马,退不敢踏入玉门关,堂堂的大汉将军、国舅爷,竟也沦落到跟着手下几千名残兵败将在敦煌吹西北风的地步。按说,如果换个稍有羞耻感的人,这个时候保不齐就带兵重新杀回大宛一死了之了,要么就在羞愤之下刎颈了。可李广利平时虽作威作福,面对生死却是个没什么胆气的小人,比起死,他还是情愿在西北苦寒之地苦熬。想想也是,自己的妹妹处心积虑地设了这么一个套把皇帝套牢,说不定过些日子,皇帝念及旧情又改主意了呢?

世事无常,转眼间春去夏来。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夏天,浚稽将军浞野侯赵破奴率两万骑兵主动出击,进攻匈奴左贤王部,不想却掉进了匈奴人早就设好的口袋阵,被左贤王集合的八万大军团团围住。汉军力战不敌,全军覆没,赵破奴也被生擒活捉。

按理说,胜败乃兵家常事,刘彻和匈奴人打了几十年,虽说互有胜败,但终究是赢的次数更多些。这次损失了两万人,虽然肉疼,但还不算伤筋动骨,咬咬牙也就挺过去了。可有的大臣就不这么想了,他们见皇帝在匈奴左贤王那里吃了这么大一亏,都要出来替皇帝分忧解难。

谁都知道伴君如伴虎,其中的困难之处不仅在于你不能跟他唱反调,而且哪怕你是在迎合他,也要先揣摩清楚他的想法,不然事情恐怕就会超出你的想象。

朝中的大臣邓光自以为窥得圣意,率先牵头上疏,请求把大宛的事情放一放,先把贰师将军的队伍调回来,集中力量对付匈奴人。他还说,想来漠北决战过去快二十年了,匈奴人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该让他们再好好长长记性了。

先不管大宛,把李广利调回来对付匈奴?这时候的刘彻,你可以说他浮躁,可以说他奢靡,可以说他自大,可你不能把他当傻子,大宛和匈奴孰强孰弱,他还是分得清的。现在,国家已经向大宛宣战,堂堂大汉帝国连一个小小的大宛都摆不平,岂不让西域各国耻笑?连大宛都对付不了,又拿什么对付匈奴?难道靠李广利?要他先罢了大宛的战事,就相当于让他承认对大宛宣战本身就是个错误。在刘彻的观念里,与其认错,他宁可死撑到底。

历史上,除去那些真正能放下身段实事求是的明君,对于一般的统治者,面子永远比人命重要,死个几万人事小,伤了皇帝的尊严事大。这时候的刘彻虽然已经建立了旷古的功绩,但他现在离“历史上最好的”那几个皇帝还差了最后一点——知错就改。

邓光的上疏在他自己看来是顺便拍了皇帝的马屁,可在刘彻看来,却觉得是打了自己耳光,于是他做了一个令很多大臣都没想到的决定:将邓光等一干要求罢大宛攻匈奴的大臣斩首,然后发布全国动员令,鼓励人民参军伐大宛,并将全国的囚犯、恶少以及边境的骑兵通通调往还在敦煌的贰师将军那里。在给李广利的军队补充兵力的同时,刘彻下令在帝国北疆的酒泉郡北边增设居延和休屠两个县,并在全国调集戍卒十八万人实边,为讨伐大宛建立最巩固的大后方。

刘彻做完这些大动作,李广利想不去也不行了,而且这时候李广利手下的将士已经增加到了六七万人,光军中的校尉副官就已超过五十人,马匹超过三万,运粮食的牲口则多得不可计数,军中还添加了大量用于远程攻击的机弩。有这么大一支队伍,哪怕李广利之前再,现在胆气也上来了。

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李广利率领着这支倾全国之力打造的大军再次踏上了前往大宛的征程。六七万人的军队,再加上不计其数的后勤人员,沿途西域各小国的人哪里见过如此大的阵仗?他们纷纷主动出来迎接李广利的队伍,好酒好肉地招待。当然,也有不怕死不给李广利面子的,比如轮台就紧闭城门,坚壁清野。李广利知道后大为光火,心想居然敢不给他李广利面子,于是马上命令大军停下脚步,先踏平了轮台再说。

轮台就是一个芝麻大的地方,哪里经得起数万大军的折腾?正常情况下,大军一人一脚就可以把它踏平,一人一口唾沫星子就足以把它淹没,用整支大军对付一个轮台,根本就是杀鸡用牛刀,但这也符合李广利这种欺软怕硬的人的作风。面对这种绝对的优势,李广利亲自指挥大军作战,居然用了好几天才攻克轮台,可见李广利指挥作战的能力实在不是一般,而是非常一般。

虽然拿下了轮台,但几万人马居然折腾了好几天,这让李广利自己脸上也挂不住,气急之下便下令屠城。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李广利几乎把轮台城里所有的活物屠杀了个干净。

有了轮台做例子,沿途其他小国谁还敢主动招惹汉军?反正汉军也不是来打自己的,只求他们能尽快拍屁股走人,免得惹恼了他们,祸及自身。

就这样,李广利终于到了大宛国的都城。这时候,军队的兵力已经减少了一半,出发时的六七万人如今只剩下了三万人。但是,三万人也不是大宛能对付的,何况这支队伍还装备了大量的远程武器。刚开始,大宛的士兵还想像上次一样,冲出去将汉军杀个大败,没想到这次他们连汉军士兵的身都近不了,直接就被一阵阵飞蝗般的箭雨射成了刺猬,侥幸活着跑回城里的,也再不敢出来了。

大宛人也不傻,既然正面打不过,就打算跟汉军来次拉锯战、持久战。汉人不是说“千里馈粮,士有饥色”吗,何况现在汉军更是不远万里而来?拖一拖,把汉人肥的拖瘦,瘦的拖死,等康居国的援兵一到,内外夹击,定能把汉朝皇帝这个没用的大舅子再次赶回老家去。

见敌人固守,李广利就抓瞎了,弓弩毕竟不是火炮,总不能靠射箭把城墙射塌吧?好在,皇帝也知道李广利这人攻城乏术,出征的时候特地给他安排了一支“水工”部队以应付这种情况。

西域三十六国,不论城大城小,很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缺水。按现代人的实验结论,一个人只喝水不吃饭,大概能活不到一个月,如果连水都喝不上,那三天都够呛。汉军中的“水工”不远万里来到这里,就是要断大宛人的水源。

接下来的战斗就没什么可记述的了,城外的水源一断,加上天气又热,光靠城里现挖的井已经不能保障全城人每天的最低饮水配给。这样下去,大概全城的军民在城破被杀之前就会渴死。尽管如此,大宛人还是坚持了四十多天,汉军才堪堪攻破了外城,大宛人又退到了内城。

到了这一步,大宛人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虽然康居的援兵已到,可看到汉军仍然士气高涨,也不敢轻易过来送死。大宛的一些贵族见势就发动了政变,杀死了最先得罪汉使的大宛王毋寡,然后派人拿着毋寡的人头来跟汉军议和:要么双方罢兵,大宛让汉军在城中随意挑选好马,并且给汉军提供粮草;要么双方一拍两散,大宛人准备把所有的马匹都毒死,然后继续和汉军死磕到底。

既然大宛人认,李广利也大大松了一口气。其实,他也顶不住了,只是碍于面子,不敢像上次一样再回敦煌去,只能在这里死撑。现在大宛人主动出来投降,哪儿还有不答应的道理?

于是,李广利和手下的副将一商议,就在大宛的将军里选了一位对汉人还算亲善的做了继任的大宛王,而军中早就准备好的相马专家此时终于派上了用场,他们在城里遴选了几十匹皇帝最看重的天马,又搜罗了三千匹各个品种的好马,带着大宛人提供的粮草一起回家。

汉军直到最后也没能进入大宛的内城。这场耗费了全国国力、靠几十万人在前线后方支持起来的对一个数千里之外的小国的远征,在李广利的领导下终究不能算全胜。

但凡统兵大将,要么治军严谨、赏罚分明,要么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要么临阵果断、应变迅速,要么作战勇猛、身先士卒,反正你总得有些让人信服的能力。但是,李广利同志很特殊,可以说,以上种种特点他都不具备。他面对敌人犹豫胆怯,面对手下倒是牛气得很,他最擅长的恐怕就是压榨部下,克扣将士们的粮饷中饱私囊。

李广利所擅长的其实是任何一个朝代的贪官污吏都擅长的,前线的粮饷、赈灾的款项、漕运的经费、治河的银两,哪个贪官看到这大笔的银子能不动心?他们觉得反正东西这么多,自己拿一点也没什么影响,可金山银山也经不住每个贪官都来拿一点。

本来刘彻举全国之力给这支军队提供后勤保障,正常情况下粮饷应该是充足的,至少不至于饿死人。可统兵大将如此,手下的偏将和校尉们为了应付上头,只能往下层层盘剥。到了最底层士兵那里,已经不可能再往下盘剥了,留给他们的只有三个选择:要么忍饥挨饿,继续作战,祈求能活着回到家乡;要么为了活命逃亡,但在远离故土万里之外的西域,想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活着走出这片土地似乎不太可能;要么就什么都不干,饿死。

数万名战士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好不容易捡条命回到军营,却发现连顿饭都吃不上,他们没死在敌人手里,却饿死在了自己人手上。而在饿死之前,他们仍然坚守着自己的职责,以致康居国的援军赶到大宛时,看到他们的对手,这支历尽艰险不远万里而来的汉人军队依旧军容整肃、士气不堕,吓得不敢再往前半步,何其令人敬佩!

当李广利回到玉门关时,他手下的这支队伍已经从出发前的六七万人锐减到一万多人,且大多数士兵并不是死在与敌人厮杀的战场上,而是死于征途的艰险、上司的盘剥以及长期的营养不良,而他们换来的只是几十匹汗血宝马。

不管怎么样,刘彻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汗血宝马。当看到这些经过千辛万苦才得到的骏马果然体态神骏、四蹄大如海碗、步伐矫健、不论速度还是耐力都超过汉军骑兵所使用的军马时,刘彻高兴不已,以致故意对李广利贪赃枉法、治军不善从而导致数万将士无故身死的事实视而不见,还按预定计划对李广利等将领进行了加封。李广利被封为海西侯。

求天马只是晚年的刘彻穷奢极欲的生活的缩影和冰山一角,然而,我们无法得知的是,刘彻是否意识到,为了满足他的私欲,耗时四年、用几万将士的鲜血换来的汗血宝马,流出来的汗怎么可能不是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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