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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政治演变: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元前3世纪前后,匈奴社会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匈奴人在对汉族和其他民族的掠夺和征服中,将掳掠的大量人口变为他们的奴隶。如乌桓因不能按期缴纳皮布税,其妻子儿女常被匈奴收为奴隶。因此,普通的匈奴牧民家庭中拥有奴隶是很普遍的现象。一般匈奴人仍亲身参加生产劳动,而其中最繁重的劳动由奴隶承担。随着匈奴奴隶制政权的建立,政权机构等一整套政治体系也应运而生。

匈奴政治演变:研究成果

公元前3世纪前后,匈奴社会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和发展的需要,畜群首先成为私有财产,个体家庭出现。相应地,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公社组织逐渐解体,取而代之的是私有制的深入发展和社会内部阶级分化的日益加剧。氏族首长和军事首领在不断的掠夺中积累了越来越多的财富和奴隶,因而掌握了更多的权力。这使他们的地位得到了提高,并使他们成为上层贵族阶级。匈奴社会中的贫富差距和阶级差别越来越明显。然而,在牲畜和生产品私有化的同时,牧场和游牧地仍属于公有,由氏族全体成员共同利用。所以,尽管氏族公社的性质有所改变,但氏族组织的形式在一定时期内在匈奴社会中将长期存在。

公元前3世纪末,匈奴族建立了北方草原上第一个奴隶制政权。其奴隶来源途径主要有四个[1]:(1)战俘。匈奴人在对汉族和其他民族的掠夺和征服中,将掳掠的大量人口变为他们的奴隶。(2)从邻族手中贩卖而得的人口。(3)隶属于匈奴的部族因交不出贡税而被没收为奴。如乌桓因不能按期缴纳皮布税,其妻子儿女常被匈奴收为奴隶。(4)匈奴族人因触犯刑律被收为奴。匈奴法律规定:犯盗窃罪者,没收其家口和家产。大量的奴隶被应用于生产劳作,而“匈奴的奴隶制并不是那种把奴隶大量集中起来进行强迫劳动的奴隶制,而是属于适合于游牧社会生产特点的家庭奴隶制”[2]。奴隶大多分至各户,从事家内劳动。在攻战中,战士们“得人以为奴婢”,每个战士都尽量在战争中俘获人口,并将战俘变为自己的奴隶。因此,普通的匈奴牧民家庭中拥有奴隶是很普遍的现象。一般匈奴人仍亲身参加生产劳动,而其中最繁重的劳动由奴隶承担。在祭祀中,奴隶还往往被用来充当祭品或殉葬。(www.xing528.com)

随着匈奴奴隶制政权的建立,政权机构等一整套政治体系也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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