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鲑去来:留学往事中的思乡诗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两个月新鲜劲儿一过,我就开始想家了,发各种牢骚,写自怨自艾的诗。

鲑去来:留学往事中的思乡诗

两个月新鲜劲儿一过,我就开始想家了,发各种牢骚,写自怨自艾的诗。

Color of the Seasons,and the Color of Me

2003.10

If I got to decide the color of home

I would choose pink

‘cause I don't see it any more

Until the carnation covers the mountains of spring

If I got to decide the color of missing

I would choose yellow

‘cause every time I see a tree

I know how she feels when the autumn wind blows away the leaves

If I got to decide the color of love

I would choose navy blue

‘cause I can't think of anything in comparison

To the deepness and inscrutability of the summer ocean

If I got to decide the color of yearning

I would choose red

‘cause I feel being scorched from inside

By the invisible fire while sitting outdoors on a winter night(www.xing528.com)

If I want to find a color to paint myself at the moment

I think I have to choose black

‘cause I am desperately missing home,yearning for love

Wondering how I could possibly survive the coming year

对于被困在厄班纳——香槟的居民来说,唯一的救赎就是一百四十七千米外的美国第五大城市——芝加哥。坐灰狗要三个多小时,但如果跟着有车的师兄师姐,两个半小时就到了。我这个天生的city boy(都会男孩)每个月都会想办法蹭一次出城车,去过一天都市生活——听一场音乐会,或逛逛博物馆,哪怕什么都不做,只是在密歇根湖边找一家咖啡馆坐坐,看看来往的行人。

或许我小时候太乖了,对于大人说的话、学校定的规矩都奉作神明。一旦脱离他们的约束,我变得格外叛逆,专做大人认为不对的事。我在美国的第一个生日,就给自己准备了一份大礼——打耳朵眼儿。买不起钻石,就买了一颗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的锆石耳钉,阳光下亦闪闪发亮。

打听了半天,打耳钉最方便的地方就是小女生们流连忘返的Claire,店里琳琅满目地堆着各种头绳、耳坠、蝴蝶结。违和的粉色环境让第一次打孔的络腮胡大叔还有点小紧张,竟被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一眼识破。她很有爱地走到我面前,用奶里奶气却无比真诚的语气告诉我:“It only hurts a little bit.”(“就疼那么一小下。”)她全程拉着我的手,陪伴我到最后。如果真有天使,天使有一具肉身,一定是长成那个样子。

芝加哥虽然在面积、人口和房价上无法跟纽约洛杉矶比,但它当之无愧是全美最有建筑特色的城市。无论如何你都要参加一次有讲解的导览,或坐车或坐船或步行,都是完全不同的体验。我当时选了船,速度慢可以更有节奏感地边听边看,拍的建筑全景图也好看。

芝加哥河沿途有很多桥,每次有船只通过,所有车辆都要停下来,吊桥叮叮当当地升起,为我们开路,河两岸的陌生人还会朝你挥手、微笑甚至吹口哨,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感觉

后来再参加类似的导览,会放弃车船,选择小规模的步行导览。十几个人若即若离地跟着导游穿过大街小巷,丈量城市。导游用一个小小的麦克风,每个游客别一个小小的耳机,不用凑在导游脸上就能听得清楚,也不会吵着周边的人。

学霸出身的我还是会尽量挤在导游身边一米左右的地方,这样可以不失时机地在他讲解间隙问问题,也可以在第一时间抢答他悬赏的问题,哪怕只是很有礼貌地配合他的设问。所以导游们一般会喜欢我这个充满好奇心和认真听讲的“捧场王”。

他们愿意跟我勾肩搭背合影的另一个原因,很可能是我从来不会吝啬小费。虽然我是个穷学生,但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一个中国人,既不会记住我的名字,更不会在意我的学生身份。自己平时可以省点,但绝不能丢了国家的脸面,让人对中国人留下抠门的印象

而且,我由衷地觉得他们值得尊敬。我比谁都清楚,再好的演讲讲多了都难受。同样一个笑话,讲了五遍之后别人笑了,我都要吐了。而他们就有这本事,同样的内容重复千遍仍然充满激情,每一个笑话都让你觉得他是临场发挥编出来的,今天是第一次讲。这就是传说中的职业精神吧。

芝加哥的唐人街规模不大,但它是一个展示中国文化的景点,我的好友阿汤哥就在芝加哥唐人街开了一家书店,也卖一些中国小礼品,勉力支撑了很多年,后来发展成一个致力于推动中美两国文化艺术交流的跨国公司,有一个很酷的名字CCCC(Chicago Chinese Culture Center),不知已经接待了多少中美政府和民间团体。

到芝加哥最重要的是好好吃一顿中国餐,师兄师姐常带我光顾的是一家叫“红塔山”的川菜馆。厨子的手艺发挥并不稳定,水煮鱼端上来跟国内完全不一样。鱼是没刺的龙利鱼,不是活杀而是冰鲜的,鱼片切得很厚,还蘸了淀粉,不是用整枝的花椒而洒花椒面,下面配的不是黄豆芽而是菠菜,汤料倒是非常入味,但看上去浑浊而不上相。

一群玉米地来的“农民”哪有资格挑剔,终于可以吃到不加马蹄的炒菜——很多适应美国人口味的中餐馆都喜欢在菜里莫名其妙地放点儿罐头马蹄片,也不会把酱油瓶特意放在桌子上,老外不懂得欣赏真正的中华厨艺,像我小时候一样爱用酱油拌饭吃。酒足饭饱后,顺便从华人超市买些美国人见都没见过的绿叶蔬菜回去。

芝加哥被称为“风城”是有原因的,每到冬天,密歇根湖上吹来的季风来势汹汹,冰冷刺骨。有一次我拖着行李箱缩着头在雪地里顶着风走,走着走着却发现行李箱不见了,因为手完全冻得没了知觉,什么时候脱了手都不知道。

感谢通过华人留学生联谊会认识的那些朋友,再冷的城市也因有了他们的援手而变得温暖可爱。尤其是细心体贴的伯宁,每次都会从他亲戚开的南北货店里拿些珍贵得甚至有点奇怪的食材和药材给我煲汤。喜欢进补的女生朋友们,不妨去百科一下,你们常吃的雪蛤炖木瓜里的雪蛤到底是什么东西。每每想起他那一口“咚咚锵锵”的广东普通话,我的嘴巴就笑成了一弯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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