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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水电使用管理办法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集美大学水电定额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安全、经济、合理使用水电,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报告,因失职或违规行为造成水电责任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追加经济赔偿。经查实,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追收水电费,并处以罚款。属人为造成水电设施毁损的,承担全部修复费用。

高校水电使用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美大学水电定额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安全、经济、合理使用水电,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1)合理用水用电,计划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2)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工作和师生员工的基本需要。

(3)坚持节约用水用电教育,对浪费水电现象进行批评教育。

二、管理职责

(1)学院办公室是学院水电使用的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①制订和完善学院水电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制订水电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并检查、督促全院节能工作,提高水电资源使用效益;

②负责检查、监督全院水电使用管理情况,制止水电浪费行为;

③负责学院水电使用统计管理工作,将学院水电使用情况及时向全院公布,与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核实超定额应缴纳的水电费;

④负责学院水电改造的规划和申报工作;

⑤负责学院水电设施的维护维修申报工作,确保水电的正常安全运行。

(2)院内各单位负责人是日常水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监督本单位水电使用。

三、管理责任制

(1)学院公共场所的用电管理由当值物业管理人员根据需要按时开关路灯。(www.xing528.com)

(2)学院教室照明、电风扇和空调等用电由当值物业管理人员根据需要按时开关。

(3)学院教室、办公室区卫生间和公用水电的管理由丹田物业负责。

(4)各职能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照明、空调和计算机等用电由各办公室人员负责。

(5)学院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

四、节水节电管理

(1)物业及各单位要经常对本单位所负责的部位和场所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长流水”“长明灯”,各种照明及设备电源要做到人走关闭,杜绝各种浪费现象。

(2)严格按学校规定控制好空调的使用,禁止使用空调时门窗敞开,空调开放使用时间、温度调节按学校规定管理。

(3)对不按要求执行用水用电规定的个人要加强教育,限期改正,屡教不改的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违规用水用电处理

(1)各单位和个人必须合法用水用电。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报告,因失职或违规行为造成水电责任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追加经济赔偿。

(2)私自拆卸、拆封水电表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致使水电表不能正常运转的,均视为窃水窃电行为。经查实,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追收水电费,并处以罚款。

(3)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水电管线或现场施工引起水电事故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相应维修费用。属人为造成水电设施毁损的,承担全部修复费用。

(厦社科联〔2008〕42号,发布日期:20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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