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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厚美学思想的矛盾性与缺陷:中国三次美学论争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李先生早中期美学思想体系中的这个最大缺陷已为学术界所普遍认同。李先生的上述致命缺陷使他在对很多美学范畴的阐释与美学问题的解释上也蒙上了不可磨灭的缺陷性。然而实际上,李先生却建构了一个庞杂的、自上而下的、纵二横三的结构理论,与他的初衷相违背。

李泽厚美学思想的矛盾性与缺陷:中国三次美学论争

学术界较早对李先生的美学思想体系进行反思与批判的学者是高尔泰、刘小枫、陈炎等人。他们共同抓住了李先生早中期美学思想中的“积淀说”体现出来的群体理性本位进行大力地批判,但他们的批评大多散见于个别篇章之中,还不成规模,也不成气候。第一个对李先生的实践美学思想进行系统性批判的学者是后实践美学流派的代表人物杨春时先生,他在《走向后实践美学》这篇轰动一时的学术论文中,列举了李先生美学思想的“十宗罪”,并提出了生存——超越论美学思想体系与李先生的实践美学叫板。在这篇文章中,杨春时先生批判了实践美学从实践范畴出发,由实践的群体性、物质性、理性、现实性和客观性,推导出审美的群体性、物质性、理性、现实性和客观性,这种结论并不符合审美的本性。他还提出,审美活动固然要以实践为前提和基础,但审美在本质上又是超越实践的生存活动,它具有超群体的个体性、超物质的精神性、超理性的自由性、超现实的理想性和超越主客观对立的同一性,这才是审美的本质规定。实践美学仅仅强调了审美对实践的依赖、审美与实践的同一性,而忽略了审美对实践的超越、审美与实践的差异,这正是其理论缺陷所在。

事实上,后实践美学阵营中的生命美学的创建者潘知常先生也指出,李先生的实践美学思想最大的缺陷就是将审美的起源等同于审美的本质,而且将实践作为审美活动产生的唯一来源,忽视了审美活动自身的特殊性,并且用实践的性质来解释审美的本质。李先生早中期美学思想体系中的这个最大缺陷已为学术界所普遍认同。如聂振斌先生在以“实践美学的反思与展望”为主题的美学研讨会中就旗帜鲜明地指出,“实践论的美学的最大缺陷,从哲学上讲,是把唯物主义一元论普遍化、绝对化,以这种哲学为理论出发点,从而把美的本质论和美的起源论当作一个问题来看,把艺术历史发生论和艺术的创作论也混在一起,把人的心理结构(李先生提出的心理结构)的发生和心理结构的培养形成混为一谈,把美的本质、艺术创作和文化心理结构都看成是由物质实践规定的。……结果忽视了文化精神,使得文化精神在审美、在艺术创作中根本没有地位。”[1]对这个问题正确的认识态度,聂先生认为,“美的起源是研究美是从哪里发生,是研究美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而美的本质是研究美自身的规定性。对于美的起源,我赞成实践美学的观点:美是从社会实践中发生的。发生之后,它就是一种精神了,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系统,并且有了自身的规定性。这应该和美的起源论分别开来。它起源于物质生产实践,但当它已经形成了一个精神系统的时候,就有了自己不同于物质的精神属性和特殊规律性的规定性。如此一来,探讨美的本质,还要到物质生产实践那里面去找就找错了地方。……如果要追问人的本质、精神的本质、社会的本质,还要返回到混沌未开的物质世界,这是无法‘还原’的。……把社会实践,制造工具说成是美的本体,是说不通的。探索美的本质,是文化精神领域的事”[2]

李先生的上述致命缺陷使他在对很多美学范畴的阐释与美学问题的解释上也蒙上了不可磨灭的缺陷性。首先,他过于重视工具本体以及实践对心理本体与审美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在他的美学思想体系中就出现了群体性、理性、物质性、现实性、客观性对个体性、非理性、超理性、精神性、非现实性、主观性等审美自身的属性和特点的主宰和控制,审美的独立性、自由性与超越性无从实现,这种倾向在他的“积淀说”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以致夏中义先生对“积淀说”的评价是:“群体为实,个体为虚,群体是个体赖以生存的终极归宿,个体是显示群体权势的偶然道具。”[3]其次,由于李先生把美的本质等同于人的本质,从而得出了“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结论,这样,他就把自然摆在了人类的主宰与控制之下,造成了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紧张,从根本上说并未脱离认识论美学的主客分离、美感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和感受的局限,而且忽视了审美领域自然美、形式美这两种美早已有之的既成事实。再次,由于李先生认为美感也是来源于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从而忽视了作为具有独立价值和意义的审美活动自身丰富复杂的特性,并且对于我们为什么需要“美”、如何认识“美”、“美”存在的必要性这样的问题并没有提供价值论方面的支撑,而只是对人类活动进行中性描述而已。复次,“实践美学虽然从实践本体论出发,以对象取代实体范畴,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主客对立的二元结构,从而为解决美的本质和主客观属性问题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在实践水平上主体与客体只能达到相对的统一,主客体的差异仍然存在,因此,实践并未彻底克服主客二分的二元结构。”[4]而且实践美学还忽视了审美活动中主客体必须是完全同一的这一点,仍将美作为对象性的存在,与主体产生了差异和对立。最后,由于高扬实践的决定性地位与作用,李先生早中期美学中对自由的理解乃物质上的自由而非精神上的自由,他的自由观更多地具有古典美学的意义,即将自由理解为对必然的认识与掌握,对自然的认识、利用与征服。事实上,审美的自由应该属于精神上的自由而非物质的自由,李先生对实践的过分推崇必然导致其自由观存在着一定的偏差。(www.xing528.com)

此外,李先生在一次与周宪先生就“后现代性的实质”这个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时,充分肯定了后现代主义的积极作用,即从一元转向多元,从中心转向非中心,从绝对的统治转向相对,从同一性转向对差异的宽容和共存,由普遍主义转向个别主义,从总体转向局部。而且他还认为后现代提倡的“差异、共存、宽容、多元”并不与现代性矛盾,而是已经包含在现代性的理性的原版理想中,只是在实践中被遗忘,与阶级利益等现实因素也有关。[5]相比之下,传统的形而上学哲学观念想要建立一种无所不包的一元的哲学体系。李先生曾多次强调他不想建构体系性的美学体系,并提倡方法的多元化。然而实际上,李先生却建构了一个庞杂的、自上而下的、纵二横三的结构理论,与他的初衷相违背。比如,在他的美学思想的理论构架中随处可见“母子结构图”。如主体性概念下面可以分出工艺社会结构和文化心理结构两个子结构,而这两个子结构下面还可以再分出群体主体性以及个体主体性两个子结构,这两个子结构本身又各自包含了三个方面,如群体主体性可纵向开出三个方面:理性的内化(智力结构)、理性的凝聚(意志结构)、理性的积淀(审美结构);个体主体性也可以相应地在纵向开出三个方面:自由直观(以美启真)、自由意志(以美储善)、自由感受(审美快乐)。不仅如此,像“自然的人化”、“积淀”这样的范畴,李先生也如法炮制,对其也进行了“纵二横三”的处理。如“积淀”,横向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纵向上则包含了原始积淀、艺术积淀、生活积淀三个不同的层次,其理论体系性的特点一目了然。除了其结构上明显的纵二横三的特点以外,李先生的美学思想中还经常使用“感性与理性的统一”、“社会与自然的统一”、“人类与个体的统一”这样的字眼。表面上看,李先生似乎强调的是两者的交合性,使其呈现出此中有彼、彼中含此的态势,然而,究其美学思想的主体性实践哲学的根基和逻辑起点,这种统一的结果还是把感性、自然、个体统一到理性、社会、人类总体名下,呈现出哲学观念的一元化观点。因此,我们说,无论从李先生美学思想体系的内容或形式进行考察,他的美学思想都体现出了哲学观念的一元化与方法的多元化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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