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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公约》下的世界遗产组织机构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大会确定适用于所有缔约国的统一缴款比例,选举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世界遗产委员会由21个成员国组成,是《世界遗产公约》的执行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世界遗产公约》下的世界遗产组织机构

(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简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是各国政府间讨论关于教育、科学和文化问题的国际组织,也是联合国世界遗产事务的最高管辖机构,总部设在法国巴黎。该组织旨在通过教育、科学及文化促进各国合作,对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以增进对正义、法治及联合国宪章所确认之世界人民不分种族、性别、语言宗教均享人权与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联合国大会于1945年11月16日在英国伦敦通过了《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组织法》。该组织法于194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20个国家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始会员国,中国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始会员国之一。

(二)《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

成为《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是世界各国申报世界遗产的前提条件。各国政府根据本国法律规定的程序,以批准、接受、加入或续入公约的方法成为缔约国。各缔约国可自行确定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并向世界遗产委员会递交其遗产清单,由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大会确定适用于所有缔约国的统一缴款比例,选举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缔约国大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都将收到世界遗产委员会关于各项活动的报告。截至2018年6月,全球已有191个《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是迄今加入缔约国最多的国际公约之一。1985年,中国成为《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

缔约国的责任主要有14项。承诺本国境内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确认、申报、保护、保存、展示和世代传承,提供对外援助;通过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的总体政策;将遗产保护纳入综合规划;建立遗产管理机构;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实施遗产保护的法律、科学、技术、行政和财政措施;不得故意采取任何可能直接或间接损害本国和别国遗产的措施;建立国家或地区培训中心;提交《世界遗产预备名录》;定期向世界遗产基金缴款;鼓励设立国家公立、私立基金会或协会;协助世界遗产基金的国际募款运动;加强教育宣传,增进本国人民对遗产的理解、尊重并了解遗产威胁;向世界遗产委员会递交保护状况报告。

(三)世界遗产委员会

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世界遗产委员会。世界遗产委员会由21个成员国组成,是《世界遗产公约》的执行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1/3;委员会内由7名成员构成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筹备委员会的工作。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四大任务是:将世界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监测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及管理状况;决定《世界遗产名录》中的哪些遗产应该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或从中移除;管理世界遗产基金,审定缔约国提出的技术和财政援助方面的申请。

(四)世界遗产委员会秘书处(世界遗产中心)

由于世界遗产逐年增多,世界遗产事务的工作日益繁重。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法国巴黎创建了世界遗产中心,担负秘书处的职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指派世界遗产中心主任为世界遗产委员会的秘书。秘书处协助和协调缔约国和咨询机构的工作;组织缔约国大会和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执行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的决议,并向委员会和大会汇报执行情况;接收、登记世界遗产申报文件,检查其完整性、存档并呈递至相关的咨询机构;组织定期报告和协调反应性监测;对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建议,处理日常事务。(www.xing528.com)

(五)世界遗产委员会咨询机构

世界遗产委员会对世界遗产的申报、评估、监测和技术支持工作,主要依靠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三个独立的国际咨询机构担任专家顾问团工作。

1.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

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设的一个独立的国际科学机构,也是以文物保护和修复研究为宗旨的政府间国际组织。1956年,第九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体会议通过了《国际文物保护修复研究中心章程》。1959年,ICCROM在意大利罗马成立(亦称为“罗马研究中心”)。ICCROM的职能是开展调查研究、编撰文献资料,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推行增强公众意识的项目,加强对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的保护。其是《世界遗产公约》在世界文化遗产培训领域的重要合作伙伴。ICCROM与《世界遗产公约》相关的特殊职责包括监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审查由缔约国提交的国际援助申请,以及支持文化遗产建设活动。ICCR0M全体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成员国均可加入。

2.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于1965年在波兰华沙成立,是古迹遗址保护和修复领域唯一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总部设在法国巴黎,是《世界遗产公约》在世界文化遗产事务方面的特别合作伙伴。ICOMOS与《世界遗产公约》相关的特殊职责包括评估申报世界遗产的项目,监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审查由缔约国提交的国际援助申请,以及为能力建设活动提供支持。每年4月18日是国际古迹遗址日。中国于1993年加入了ICOMOS,并成立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OMOS China),即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3.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专职于世界自然环境保护,为各国政府、非政府机构和科学工作者在世界范围的合作提供平台,其旨在影响、鼓励和协助世界各团体保护自然的完整性和多样化,并确保对自然资源的使用都是公平的、符合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其是《世界遗产公约》在世界自然遗产事务方面的特别合作伙伴。IUCN与《世界遗产公约》相关的特殊职责包括评估申报世界遗产的项目,监测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状况,审查由缔约国提交的国际援助申请,以及为能力建设活动提供支持的IUCN创建于1948年,是国家、政府机构及非政府机构都能参与合作的国际组织,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最重要的世界性保护联盟,总部设在瑞士格朗德。中国于1996年首次参加了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IUCN大会,成为第75个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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