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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久以来,在“高校—社会—政府”三者的关系中,高职院校的治理权更多地在政府与高校两极间分配,几乎漠视了社会参与权,使高职院校治理处于一种较为封闭的状态。当前,虽然国家与地方不断出台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强调并切实推动高职院校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开展,高职院校也以实际行动努力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并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方面并没有明显体现。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现代社会是开放型社会,这为现代大学提供了更开放的价值选择。相对于封闭社会所提供的强制性价值选择而言,这种开放性价值选择更有利于大学的健康发展,大学因此更多地受到来自社会公众、社会文化以及市场机制等的影响与制约。相对于开放社会的日益成型,高职院校内部治理却未跟随这一趋势,治理的封闭性特征还没有明显改观。长久以来,在“高校—社会—政府”三者的关系中,高职院校(包括以校企合作为主要特征的高职院校)的治理权更多地在政府与高校两极间分配,几乎漠视了社会参与权,使高职院校治理处于一种较为封闭的状态。社会公共事务治理倡导多元参与,“社会如果不懂得教育有一种靠近社会的本能,不幸的不只是教育,更是社会自身。”因为在社会日益多元化的当今时代,绝大多数社会组织都是多元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治理。高职院校作为一种典型的多元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组织,其主要参与者、合作者是相关行业、企业,它们应积极参与高职院校的治理,这符合公共治理理论的基本共识。高职院校以“服务”为办学宗旨,以“就业”为办学导向,以“产学研”相结合为发展道路,其办学定位是服务于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是培养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办学模式则是独特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些独特属性要求高职院校必须坚持开放办学,其内部治理迫切需要外部多元主体(尤其是那些和高职院校办学紧密相连的相关行业、企业)的积极参与。当前,虽然国家与地方不断出台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强调并切实推动高职院校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开展,高职院校也以实际行动努力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并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方面并没有明显体现。行业、企业、学生、家长等各方在高职院校的决策、治理等方面处于明显缺位的状态,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促进、保障相关行业、企业实质性参与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局面。(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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