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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现状及改革对策: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化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可见“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的方向与强音。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现状及改革对策:研究成果

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化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2019年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可见“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的方向与强音。

近年来,一些高职院校采取了混合所有制的办学模式,打破了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办学的界限,成为一种化解资本来源单一的有效办学形式,且通过充分发挥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多重优势,促进了此类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但混合所有制办学中各类办学主体之间的关系如何厘清、各自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各方权利如何保障、义务如何约束,即如何在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中实现协同运作、协同治理,根据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利益诉求,寻找协同的平衡点,建立一个良好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是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达到共治共赢目标的关键所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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