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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手带外部出入口特性及安全使用指南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4-18 扶手带支架1—玻璃栏板 2—扶手支架 3—扶手导轨 4—扶手带表面特性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出入口区应具有一块安全立足地面,该地面从梳齿板根部起测量纵深至少为0.85m。3)传送带式自动人行道倾斜区段到水平区段过渡的曲率半径不小于0.4m。如果因梯级或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而不能再保证与梳齿板的啮合,应有一个符合规定的安全装置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扶手带外部出入口特性及安全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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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8 扶手带支架

1—玻璃栏板 2—扶手支架 3—扶手导轨 4—扶手带

(1)表面特性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出入口区(如梳齿撑板和楼层板)应具有一块安全立足地面,该地面从梳齿板根部起测量纵深至少为0.85m(图4-12和X图的L1)。

(2)梯级、踏板和传送带的位置

1)自动扶梯梯级在出入口处应有导向,使其从梳齿板出来的梯级前缘和进入梳齿板梯级后缘至少应有一段0.8m长的水平移动距离,该距离从L1点(图4-12和X图)起测量。在水平运动段内,两个相邻梯级之间的高度误差最大允许为4mm。如果名义速度大于0.50m/s但不超过0.65m/s或提升高度大于6m,该水平移动距离应至少为1.2m,该距离从L1点(图4-12和X图)起测量。如果名义速度大于0.65m/s,该水平移动距离应至少为1.6m,该距离从L1点(图4-12中X图)起测量。(www.xing528.com)

2)自动扶梯从倾斜区段到上水平区段过渡的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名义速度v≤0.50m/s时,不小于1.0m(倾斜角度最大35°);②名义速度0.5m/s<v≤0.65m/s时,不小于1.50m(倾斜角度最大30°);③名义速度v>0.65m/s时,不小于2.60m(倾斜角度最大30°);④名义速度不大于0.65m/s时,自动扶梯从倾斜区段到下水平区段过渡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1.00m,当名义速度大于0.65m/s时该曲率半径不应小于2.00m。

3)传送带式自动人行道倾斜区段到水平区段过渡的曲率半径不小于0.4m。踏板式自动人行道则不必规定曲率半径,因为两个相邻踏板之间的最大允许间隙,曲率半径总是足够大的。

4)倾斜角大于6°的自动人行道,其上部出入口的踏板或传送带在进入梳齿之前或离开梳齿之后,应至少有一段长为0.4m、最大倾角为6°的运行距离。对踏板式自动人行道,离开梳齿的踏板前缘和进入梳齿的踏板后缘,至少应有0.4m以上的一段不改变角度的移动距离。

5)在梳齿板区段应采取措施以保证梳齿和踏面齿槽正确啮合。传送带在该区段应采用适当的方法支撑,如滚筒、滚轮、滑板。如果因梯级或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而不能再保证与梳齿板的啮合,应有一个符合规定的安全装置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该安全装置应设置在每个过渡圆弧段之前,以保证下陷的梯级或踏板在到达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有足够的距离。该监测装置可监测梯级或踏板的任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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