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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驻京喇嘛制度解析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朝政府将全国的喇嘛分为三类,包括驻京喇嘛、西藏和蒙古各地游牧喇嘛、甘肃庄浪等处番寺喇嘛。清朝政府制定驻京喇嘛制度,不仅赐给驻京呼图克图名号和优厚的待遇,还给予其一定的宗教、行政权力。清朝政府同时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驻京喇嘛的行为,加强对驻京喇嘛的管理,使驻京喇嘛制度在清朝政府的政治统治中发挥最大的效用。

清朝驻京喇嘛制度解析

驻京喇嘛,是清朝统治者出于政治统治的需要,精心培养、扶持起来的群体,主要是指归入驻京喇嘛管理体系的所有喇嘛群体,是清朝从信仰藏传佛教地区调入北京驻锡或任职的较有影响的藏传佛教高僧,以及在北京等藏传佛教寺院出家的满、蒙、汉喇嘛。清朝政府将全国的喇嘛分为三类,包括驻京喇嘛、西藏和蒙古各地游牧喇嘛、甘肃庄浪等处番寺喇嘛。按照《大清会典事例》中关于喇嘛封号的记载,驻京喇嘛又可分为常住与外派两类,外派大喇嘛包括“由驻京喇嘛派往伊犁之掌教堪布一人。派往四川懋功之广法寺堪布一人。其热河堪布达喇嘛二人,达喇嘛四人,副达喇嘛十一人,闲散喇嘛八人。盛京达喇嘛八人。锡哷图库伦札萨克达喇嘛一人,札萨克达喇嘛四人。西安广仁寺达喇嘛一人。五台山札萨克喇嘛一人,达喇嘛一人。归化城札萨克达喇嘛一人,副札萨克达喇嘛一人,札萨克喇嘛六人。多伦诺尔札萨克达喇嘛一人,达喇嘛二人,副达喇嘛二人”[1]。这些外派大喇嘛的“额缺升转,皆照驻京喇嘛之例”[2],说明清朝政府把以上这些外派大喇嘛纳入驻京喇嘛的管理系统,因此也属于驻京喇嘛的范畴

驻京喇嘛制度是清朝政府为了规范对驻京喇嘛的管理,增强驻京喇嘛对国家的服从性,使其能在政治统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针对驻京喇嘛的各项事务、职责而建立起来的具体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清朝政府在驻京喇嘛制度的形成、发展、完善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制度,诸如划分驻京喇嘛的等级,确定不同的职衔,规定不同寺庙喇嘛的额缺,不同等级的喇嘛设立不同的服饰、饩廪、度牒、札付制度等,从而不断地完善对驻京喇嘛的管理。(www.xing528.com)

清朝政府制定驻京喇嘛制度,不仅赐给驻京呼图克图名号和优厚的待遇,还给予其一定的宗教、行政权力。清朝政府仿照官员品级划分驻京喇嘛的等级,担任掌印札萨克达喇嘛、副掌印札萨克达喇嘛、札萨克喇嘛等职务的驻京呼图克图主要管理北京及周边多伦诺尔、五台山、归化城、热河等地的诸如编订各地喇嘛名册,接待来京朝觐的大喇嘛,代表各地活佛向理藩院转呈奏折,安排或推荐蒙藏地区主持政教事务的高僧和进京任职的喇嘛,编制驻京喇嘛衣单钱粮名册,管理驻京喇嘛修习经典,组织各种诵经法会等藏传佛教事务。同时,驻京呼图克图作为清朝政府处理蒙藏地区事务的顾问,为清朝统治者制定治理蒙藏地区的政策和处理蒙藏民族事务等提供建议。驻京呼图克图除了在北京等地担任职务外,还经常奉旨充任清朝中央政府处理蒙藏事务的使臣或代表,前往西藏、蒙古等地办事,传达清朝政府的旨意,处理相关的宗教、行政事务。有的在军前效力,有的奉旨前往西藏地区担任摄政,有的奉命前往蒙古地区弘法传教、举行佛事活动。而西藏等地需要与中央对话时,则多选择在西藏学习过的驻京呼图克图充任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人的信使,沟通中央与西藏等地的关系。清朝政府同时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驻京喇嘛的行为,加强对驻京喇嘛的管理,使驻京喇嘛制度在清朝政府的政治统治中发挥最大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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