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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年文祸:黑龙之议与更受命事件(第3版)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更受命”事件发生在哀帝之世。他自诩天帝派真人赤精子下凡传给他《历》与《经》,以辅佐汉天子“更受命”。夏贺良等人以“不敬”罪论处,实际未受处罚,案件不了了之。可是“更受命”一个多月,哀帝的病丝毫不见好转,天又久旱。王莽之世,也有一起因议论“再受命”而得祸的事件,事主郅恽为汝南西平人,治儒经,晓天文历数。他仰观天象,认为汉朝将“再受命”,煽动人造反不遂,便往长安上书,劝王莽还天下于汉。

三千年文祸:黑龙之议与更受命事件(第3版)

成帝永始元年(公元前16)九月,东莱郡上奏说当地有黑龙出现。根据迷信学说,黑龙不应当在九月出现。于是前射声校尉、大将军从事中郎陈汤私下议论说:“皇上经常便衣出游,不遵礼制,所以黑龙不按时令出现。”因这番话加上别的一些事,陈汤被御史劾为“大不敬”,当处死。陈汤字子公,山阳瑕丘(今山东兖州东北)人,元帝时曾在西域大败匈奴,斩郅支单于。成帝念其功,免死黜为庶人,流放敦煌。

第二年,凉州刺史、学者谷永到京师奏事毕,成帝就上年东莱郡黑龙出现之事向他征询看法。谷永上章认为黑龙象征汉天子,非时而出,可能是同姓中将有人起兵造反。奏章接着列举成帝骄奢淫逸的种种表现,劝成帝改正错误,说这样就可以消除灾祸,保住社稷。成帝大怒,派使者逮捕谷永,幸亏卫将军王商先已催谷永上路返凉州,使者没有追上。谷永字子云,长安(今陕西西安)人,素有直谏名声,此事成帝也不过是一时发脾气,就此作罢。

“更受命”事件发生在哀帝之世。成帝时,齐人甘忠可私造一部《天官历》和《包元太平经》,说汉朝国运已尽,应当“更受命”即重新接受天命一次。他自诩天帝派真人赤精子下凡传给他《历》与《经》,以辅佐汉天子“更受命”。于是召聚夏贺良、丁广世、郭昌等人为徒,传授《历》与《经》。汉廷缉得此事,甘忠可坐“假鬼神罔上惑众”之罪下狱,案未结而死。夏贺良等人以“不敬”罪论处,实际未受处罚,案件不了了之。夏贺良等人仍然秘密传道,信从者大有人在。(www.xing528.com)

哀帝继位,经司隶校尉解光和骑都尉李寻推荐,夏贺良等人待诏黄门,多次被召见。哀帝久病不愈,忧虑不育绝嗣,夏贺良便劝他改换年号和帝号,改变昼夜时刻计量标准,说这样就表示“更受命”,可以除病延年,诞育皇子。哀帝信从,于建平二年(公元前5)六月下诏改年号为“太初”,以当年为太初元年;改帝号为“陈圣刘太平皇帝”(意为敷陈“圣刘”之德以兴致太平的皇帝);一昼夜的时刻由原来的100刻增为120刻。至此,甘忠可等人所发明传授的骗术基本上被采纳实行。可是“更受命”一个多月,哀帝的病丝毫不见好转,天又久旱。夏贺良于是又提议变革制度,撤换大臣,让解光、李寻上台执政。哀帝不耐烦了,于同年八月宣布改号诏令作废,把夏贺良等人投入监狱,以“执左道乱朝政,倾覆国家,诬罔主上,不道”之罪处死刑,解光、李寻流放敦煌。

王莽之世,也有一起因议论“再受命”而得祸的事件,事主郅恽为汝南西平(今河南西平)人,治儒经,晓天文历数。他仰观天象,认为汉朝将“再受命”,煽动人造反不遂,便往长安上书,劝王莽还天下于汉。王莽大怒,以“大逆”之罪把郅恽下在狱中,顾虑其所言引据天象,不敢加害,使人劝其自告是病狂妄言,便可释放。郅恽怒目大骂道:“所陈皆天文圣意,非狂人所能造!”遂拘留至冬,遇赦释出,随人南遁苍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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