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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金瓶梅》案:三千年文祸详解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万历以来,有一部题为《金瓶梅》的长篇小说广为传抄,印本也迅速流传。于是,清初有丁耀亢《续金瓶梅》出现,并成为奸人告讦的材料。《续金瓶梅》于顺治十八年付印,康熙四年被告发,丁耀亢下狱四个月后获释。作者自焚所著书,当包括《续金瓶梅》在内。《金瓶梅》书中充斥赤裸裸的两性描写,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淫秽小说。《续金瓶梅》不涉淫秽,却被劾为“背谬妄语,颠倒失伦”。

《续金瓶梅》案:三千年文祸详解

明万历以来,有一部题为《金瓶梅》的长篇小说广为传抄,印本也迅速流传。小说从《水浒传武松杀嫂一节岔出去,独立构思,写恶棍西门庆发家渔色及群妾淫乱事,作者据说是“兰陵笑笑生”,名佚无考(学者数百年聚讼,迄无定论)。小说史上的通例,凡一部名著问世,必有许多仿续之作,《金瓶梅》自不例外。于是,清初有丁耀亢《续金瓶梅》出现,并成为奸人告讦的材料。

丁耀亢字西生,号野鹤,晚年病目又号木鸡道人,山东诸城人。明末诸生,清初以拔贡出仕,历官教谕,迁知县未赴。《续金瓶梅》于顺治十八年(1661)付印,康熙四年(1665)被告发,丁耀亢下狱四个月后获释。他出狱后作诗嘱友人“莫轻谈往事,一醉颂升平”。又有《焚书》一首,大概也是出狱后所作。诗云:

帝命焚书不可存,堂前一炬代招魂

心花已化成焦土,口债全消净业根。

奇字恐招山鬼哭,故灰不灭圣王恩。(www.xing528.com)

人间腹笥多藏草,隔代安知悔立言。

作者自焚所著书,当包括《续金瓶梅》在内。《金瓶梅》书中充斥赤裸裸的两性描写,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淫秽小说。《续金瓶梅》不涉淫秽,却被劾为“背谬妄语,颠倒失伦”。书中故事背景是金人破汴京,容易使人联想清灭明;写金兵的残暴,易使人联想清军江南。书中还出现“大明万历年间”之类字句。所谓“背谬”、“颠倒”,指的就是这些。清廷也许觉得证据不足,况且与士人矛盾太激化、树敌过多也不好,所以最后从宽发落。

顺康之际告讦繁兴,清廷自知不得人心,有时便拿诬告者治罪,以缓解士人的怨恨情绪。“汤斌治吴,常熟某氏奴,挟其主所得隆武札(委任书),迫主遁,谋据主妇。汤追札焚之,毙奴杖下。”江南太仓名士吴伟业,早年积极参与复社活动,中进士后历官翰林编修。明亡后家居不出,主持东南文坛,士人仰为山斗。顺治十年(1653)应荐出仕,做了几年国子监祭酒,奔继母丧南归不再出。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吴伟业名高一世,不免招致小人忌恨,何况他有“失节”之愧。有个叫陆鸾的便上书诬告吴伟业招聚复社余党,大会于苏州虎丘,图谋不轨。清廷查明事属虚妄(吴伟业应荐赴京时,吴中士大夫曾聚会为之饯行,陆鸾诬告似以此事为口实),依律反坐诛陆鸾。事后,惊魂未定的吴伟业作书示其子暻,书中连称:“吾祖宗之大幸!亦东南之大幸!”(杜登春《社事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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