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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状态下组合的正常使用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采用频遇组合或准永久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组合仅涉及结构挠度和混凝土构件的抗裂、裂缝宽度验算,其结构可靠度要求比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为低。在以前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中,可变作用的代表值取为标准值,这显然导致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过于保守。当需对结构构件进行持久状况和短暂状况下的截面混凝土或钢筋应力计算时,需要进行强度计算组合。

极限状态下组合的正常使用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采用频遇组合或准永久组合。

1.频遇组合

永久作用标准值与汽车荷载频遇值、其他可变作用准永久值相组合,按下式计算:

式中 Sfd——作用频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ψf1——汽车荷载(不计汽车冲击力)的频偶值系数,取ψf1=0.7。

2.准永久组合

永久作用标准值与可变作用准永久值相组合,按下式计算:

式中 Sqd——作用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ψqj——汽车荷载(不计汽车冲击力)的准永久值系数,取ψqj=0.4。(www.xing528.com)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组合仅涉及结构挠度和混凝土构件的抗裂、裂缝宽度验算,其结构可靠度要求比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为低。在以前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中,可变作用的代表值取为标准值(结构在使用期内的最大值,其适用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这显然导致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过于保守。因此,参照国际惯例,在上述两种组合中采用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可变作用的代表值。

上述各种组合中的各分项系数的取值,见《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当需对结构构件进行持久状况和短暂状况下的截面混凝土或钢筋应力计算时,需要进行强度计算组合。除特别指明外,该组合中各作用效应(应力)的分项系数应取为1.0,即取参与组合的各作用的标准值计算应力。各项应力限值则按各设计规范的相应规定采用。

进行作用效应组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作用效应组合值与桥梁结构或构件的抗力设计值R比较,验算结构的安全性(对应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或适用性(对应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例如,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的基本组合,要求:

为了说明公路桥梁荷载组合的计算方法,现以某公路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38+70+38)m为例。经计算主跨跨中截面在各单项荷载作用下的弯矩如表3-15所示,表3-16列出了各种荷载组合(含组合系数)及计算的弯矩效应值。

表3.15 跨中截面弯矩          单位:kN·m

表3.16 跨中截面弯矩组合         单位:kN·m

注:① 移动荷载(M)已包含冲击效应,因此表中的1/(1+μ)表示不计冲击效应,本桥的冲击系数为 μ=0.05。② 表中的1.05=0.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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