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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步骤和注意事项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业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将成为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规定违约金上限不仅将毕业生的违约风险降低到合理范围内,同时也可使用人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更加负责地填写“工资”一栏。往常不少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的“工资”一栏内随便填写一个数字,或者含糊写上“按国家规定”。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签订程序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是: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署意见;

(3)用人单位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6)就业指导中心鉴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二)注意事项

1.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协议双方的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这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不包括私营企业),必须要有进人的自主权利。如果其本身不具备进人的权利,则必须经其具有进人权利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因此,毕业生签约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2.有关协议条款明确合法

《就业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

(1)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

(2)审查和仔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

(3)要审查清楚除协议本身外是否有附件即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

按照《劳动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等。(www.xing528.com)

3.五大风险须规避

大学毕业生签订协议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五大风险,须规避:

(1)就业协议的期限。就业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将成为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由于毕业生是初次就业,缺乏明确的职业规划,不宜将第一次期限约定得非常长,以便在不合适的时候及时做出调整。

(2)改派成本。就业协议强调的是“三方合约”,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由于就业协议每个毕业生仅有一份,所以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学校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3)就业协议的违约金。违约金虽然是对双方的一个保障,但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双方的承诺需要通过违约金来保障,尤其对于企业来说,由于毕业生往往是先就业再择业,一遇到更好的工作就不惜毁约,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招聘成本。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单位利用毕业生急于就业的心理,漫天要价,趁机牟利。所以,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慎重考虑,量力而行,对于那些对违约金约定数额较高的企业,毕业生应该考量自己可能承受的风险及承受能力,而不要“病急乱投医”。

(4)工作内容。毕业生能否在实际的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甚至超出了劳动报酬的重要性,因此对于日后的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内容等要有明确的约定。

(5)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毕业生作为劳动者最大的权益,因此对于劳动报酬应当约定明确。

4.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

(1)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

(2)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

(3)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须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制订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4)写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实践中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违约率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中的违约条款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既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双方必须在1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录用手续。2008年上海市的《就业协议书》就有这样一条保障毕业生利益的规定。这一规定也正呼应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不少毕业生对此表示欢迎,“以前曾经听说报到后单位很久都不给签合同的事情,我们今年就不用担心了。”同济大学大四毕业生小张告诉记者,自己拿到协议书就看到了这一新条款,感觉心里踏实了不少。

毕业生求职时“骑驴找马”,绝对并非个别现象,因此,如果在签订就业协议后再找到更好的发展机会的话,毕业生往往不惜以违反就业协议进而支付违约金为代价,解除就业协议。不少用人企业为了留住毕业生,往往规定很高的违约金,甚至出现高达上万元甚至几万元的违约金。对毕业生违约金金额的建议上限为不高于毕业生第一年的月收入。规定违约金上限不仅将毕业生的违约风险降低到合理范围内,同时也可使用人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更加负责地填写“工资”一栏。往常不少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的“工资”一栏内随便填写一个数字,或者含糊写上“按国家规定”。当违约金与工资的数额挂钩之后,用人单位便不得不重视“工资”这一栏并认真填写,以免发生违约时不能明确违约金数额的问题。

在毕业生求职的过程中,除了关注就业协议签订的风险,毕业生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建议或许值得考虑:不要轻易交保、不要虚假陈述、不要期望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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