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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佐治中山隆都: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徐佐治,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六日出生,中山县隆都人。于是,一九二九年三月十二日,内务部致函中国总领事馆,否决了徐佐治的入境签证申请。纷扰了近一年半时间的徐佐治留学签证申请,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徐南好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儿子徐佐治来澳留学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徐佐治中山隆都: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

徐佐治(George Chew),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六日出生,中山县隆都人。他的父亲名叫徐南好(Nam How),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初便随乡人一道来到澳洲谋生,后定居于雪梨,在市场里经营果蔬档维生。在澳打拼二十多年之后,徐南好方才有机会回国探亲结婚生子。当儿子年满十岁后,亦即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徐南好想将儿子办来澳洲雪梨的中西学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读书,就通过乡人亲戚代办,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提交申请,办理他儿子徐佐治来澳留学的学生护照和入境签证事宜。他虽然承诺会提供每年一百澳镑的膏火费给儿子留学之用,但用来作保的商号不是他自己的档口,而是“安益利”号商行。

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在接到这份申请后,于一九二八年五月一日由中国总领事魏子京签发了编号为503/S/28的中国留学生护照给徐佐治,然后交给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内务部,为他申请入境签证。尽管内务部仍然是按照规例处理同类申请,但处理徐南好的申请显然要复杂困难得多。

先是徐南好的职业。在他填写的监护人声明中,徐南好声称自己是昆士兰州一家名为“新广信”(Sun Kwang Sun)商号的合伙人,他在其中的股份价值三百澳镑。可是,内务部通过海关及昆士兰州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几经反复,历时几个月,怎么也找不到这间公司,或者该商号根本就没有注册过,或者就是徐南好提供了虚假信息。最终,海关还是得回到雪梨来查找徐南好的财务状况。到一九二九年二月,海关终于找到了徐南好的住址,是在雪梨欧提摩路(Ultimo Road)二十号,而他在雪梨果菜市场经营着一个档口,并在“安益利”号有现金存款一百五十澳镑,这恐怕就是为什么他以“安益利”号作保的最主要原因了。尽管海关认为徐南好并没有什么不良记录,但上述他在所谓的“新广信”商号有股份之事,则始终无法查询。

另一件让内务部费了很大劲也没有收获的事,是原先徐南好在监护人声明中将William Vincent作为其财务之保证人,但海关也是在昆士兰州里查不到此人。待最终内务部不得不致函中国总领事馆询问此事时,中国总领事馆也是经一番查证,回复说是他们的职员搞错了,应该是另一个人,名叫Leslie Kwang(姓邝?),是徐南好的财务保证人。根据中国总领事馆的介绍,此人应该是徐佐治的舅舅,他才是“新广信”商号的东主。但当海关根据线索在雪梨找到他时,他表示,这肯定是徐南好的监护人声明书搞错了,他要和中国总领事馆去说这件事。显然,中国总领事馆在这件事上也是稀里糊涂,反反复复,不得要领。最后,终于在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中旬,在经过与徐南好几次往返通信沟通之后,中国总领事馆将此保证人改为“安益利”号商行的欧阳南(D Y Narme)先生,因其人财务状况良好,足以担当此职,加上内务部的人对他也熟悉,这事儿才最终了结。

待上述问题解决之后,内务部当然还要核查徐南好的出入境记录,以便确认其子徐佐治的出生是否真的与他的探亲有关。根据档案记录,徐南好一共只回国探亲两次。第一次是在一九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回中国,到一九一八年三月十三日返回澳洲。根据护照申请表上所填资料,徐佐治是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六日出生,而徐南好此时正在中国,到次年三月才回澳洲,很显然,徐佐治是他在中国探亲期间诞生,故他们之间的父子关系无可置疑。他第二次回国探亲是在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到一九二八年三月四日。(www.xing528.com)

本来内务部的核查已经基本上没有问题了,就要核发徐佐治入境签证了,但因徐南好在更换其财务保证人时,提供给中国总领事馆一个声明,谓一旦获得签证,其子徐佐治将会住在他舅舅Leslie Kwang的家里,其址位于欧提摩区科克巷(Kirk Lane)三十二号,因为从那里走路去位于矜布街(Campbell Street)的中西学校上学,比较方便。因此,一九二九年二月十三日,内务部致函中国总领事馆,质询为何徐南好自己在雪梨有家不让儿子住,反而要让他去到舅舅家呢?经海关与中国总领事馆及徐南好本人沟通,后者表示是因为自己住的地方条件不好,而佐治的舅舅因在该地结婚,在舅舅家里住的话,其舅妈可以更好地照顾他这个外甥。

徐南好对最后一个问题的答复让内务部彻底改变了主意。首先,这显示出其财务状况未如理想,是否能支撑其子在澳留学期间的费用尚有疑问;其次,按修订之中国留学生章程新规,年未届十四岁之中国留学生,须由其在澳直系亲属陪同照顾,也就是说应该是与亲属亦即父母住在一起,但徐南好本人就在澳洲,自己不履行此职责,而直接将其子置于他人之照料之下,与新规明显相违。于是,一九二九年三月十二日,内务部致函中国总领事馆,否决了徐佐治的入境签证申请。纷扰了近一年半时间的徐佐治留学签证申请,最终以失败而告终。此后,再未见有徐佐治申请来澳留学的任何信息。

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徐南好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儿子徐佐治来澳留学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一九二八年五月一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徐佐治签发的留学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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