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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山告示碑文:严禁带刀入山、践踏树木、妄摘果叶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金城山徒寨门告示碑文[1]碑上刻有 “谨示禁止” 字样, 碑的正文为: “带刀入山妄割柴薪, 牵牛入山践踏树木, 妄摘桑叶果口, 并禁。”石盘寨乡民兴场立市规约碑[2]署四川保宁府南部县事候补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柴 (觐岳) □□□日中为市, 所以聚民而致货也。僧俗首人不得私吞,如违公罚。唤票无论原被, 承□擅锁, 拘票只能锁被告, 并锁索差费之理。

金城山告示碑文:严禁带刀入山、践踏树木、妄摘果叶

金城山徒寨门告示碑文[1]

碑上刻有 “谨示禁止” 字样, 碑的正文为: “带刀入山妄割柴薪, 牵牛入山践踏树木, 妄摘桑叶果口, 并禁。”

石盘寨乡民兴场立市规约碑[2]

署四川保宁府南部县事候补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柴 (觐岳) □□□日中为市, 所以聚民而致货也。 然或市肆窎远, 动必跋涉数十里, 始克通其有无, 此日之交易虽□□□□□荒我农人, 亦奚便焉? 观音寺地隶南邑, 去场镇上下俱数十里许, 往岁九月三十日, 有首人及住持□□□□县主柴公, 沐许就近兴立场市, 规模初建, 客货云集, 虽非五都之宏, 已骎骎乎, 蟻赴而蝇逐矣, 惟□□□□尚未申明, 诚恐一关之间, 及世代久远, 或有挟异志而成争端者,协即书立合约,僧俗共贰拾捌纸□□□□爰就寺将首人姓名勒石镌垂,以志不朽,并于旧祀,关圣帝君像,重加造彩,明以遵国家之典□□□□□将见,货贿阜通,居民乐业,上世各得其所之风,不即于斯而在哉。所有条规,胪列如左[3]。业儒陈大□□□□

一、场期买卖务须公平交易,斗秤较准,不得此轻彼重,以强欺弱,如违送官法究。

二、场内铺户务须各守正业,不许窝赌、私煮、私宰、招留匪类,如违送官法究。

三、场内铺户务须编连得甲,稽查匪徒,不许受贿容隐,殉情袒护,如违送官法究。

四、场头客总,每年对期议立四人承当,已当者,不贪图霸占,未当者,不得推诿躲闪,此系轮流转当,同□□定成规,如违公罚。

五、关帝□□每年每月望四日取行用,以作焚献,永无添减。僧俗首人不得私吞,如违公罚。

六、□□每年议立四位首人,每月初四日、初七日、二十日、二十四日、三十日,各照常例公平取行用,其余□照合约管属,不得恃强估占,如违公罚。

七、□□常往每年每月初十日、十七日、二十七日各照常例公平取行用,其余市利各照合约管属,如违 (公罚)。

八、兴立场市首人僧俗共贰拾八数,合约共贰拾八纸,每值场期,或买或卖,许令值年,斗首人取其行□□言,如违公罚。

李元英 陈大文 曹子祥 陈万勋 陈万宣 陈□□ 以上万□□朋

曹国保 马国祥 蔡大升 王国珍 曹必彤 曹子猷 曹子芳 杨思银与上大□朋

□□□ 曹国纲 陈万胜 陈万祥 曹必寿 曹子年 曹必恩 杨思元

□大位 □□□ 马元寿 李元相 黄光福 杨大普 杨怀仁

杜文儒 彭万春 陈万银 曹国殊 住持僧如莲 徒德元 徒孙道昆石师郑国泰 陈能富

皇清道光拾七年岁次丁酉蒲月望三吉

马莲庙合众公立杜弊规条[4]

□□善恶致之故, 欲培风俗者, 先正人心; 欲正人心者, 先严习□□。我马莲庙风俗乖矣, 人心鄙矣。 其中非无忠信, 而忠信者旋焉, 狡猾其中,岂无贞廉? 而贞廉亦竞尔贪□, 凡非性有转移也, 乃其习之渐染焉, 使不急为釐政, 诚恐愈趋愈下, 将有莫知所底者。 爰会集宗支□严积习, 凡一切借端喜事、 饕餮穷奇者, 皆定为法制, 以惩其弊庶, 气习端、 人心正, 而风俗亦于以化□, 岂不懿欤! 爰将杜弊规条胪列于左[5]:

一、 正俗之道, 风化为先。 而风化所关, 则人伦为重。 □见天下有卑凌长、 小加大、 下蒸上、 上淫下; 父兄有事、 子弟刁嗦、 姑姨失节、 弟侄蓦嫁者。 概有伤乎风化, 诸如此类, 但有犯者, 轻则议罚, 重则送究。 强横不服者, 众共击之。

二、 人众则争, 族大必乱。 乱而□□, 贪暴者流, 遂得乘间而肆其爪牙矣; 或托公以行私籍, 众以虐寡; 假人伦风化, 以索酒食; 挟他□□愤, 以毒善良; 种种恶态, 不可枚举, 今凡事无大小, 各有房分, 若越房滋事, 妄执本族之说者, 决不宽恕。

三、 敬宗必先睦族, 睦族首在息讼。 乡里恶习, 于甚不紧要之事, 辄声言告状, 以为吓□, 乡愚之术, 不知讼败途也, 而亦杀机也, 凡雀角鼠牙,户婚田土, 即姦盗诈伪, 苟不至大于处□, 先投鸣房族有识者, 秉公议处,偶有负屈, 不妨另请宗室, 再三理论, 绝不许轻言具控, 违者重罚。

四、 人无智愚, 均安分循理。 循理则情不难解; 安分则事无旁参。 以气凌人之徒, 所为是固, 以为是非, 亦不自忍, 为非谬执己见, 强豪抗拒, 更有少年子弟, 事不干己, 偏不顾他人, 从违父兄体面, 旁出横议, 翻乱是非,败坏风俗, 莫此为甚, 凡遇此辈, 合众严惩。

五、 天下之食力为艰, 草野之荐民宜究。 每见乡邻有事, 口食之赀多至数千, 意谓请托所费, 究之中诬, 所食许多, 类皆游食等, 开事逗留, 鲸吞狼籍, 叠席垂涎, 如此恶习, 诸人寒心。 今除围事、 与族长、 当台以外, 虽与受, 皆各食其食, 余概立革不贷。

六、 人心之变诈无穷, 一己之知识有限, 即虚心体察, 犹恐不得其情,而乃以好恶为公私乎, 登场解纷, 务必高着眼□。 礼上看天理, 下看儿孙。小事立解, 大则轻议, 切勿因亲而顺, 因仇而抑, 因强而扶, 因弱而屈, 见有利而巧为安排, 阴图中饱。 俗云管事是条黑路, 因并戒之。

七、 乡邻鼠贼类多游情, 无心之人往往放纵, 妻孥随意偷窃, 一经捉获,即轻性命, 此等恶习, 朝廷不知, 遂至忧容养奸, 以为斯民肘腋之患, 今并严戒, 凡有此团中人, 务须交相惩责, 有不受理, 亦即送究, 但不可借团磕索, 以开事端。

宇、 何、 范、 赵、 刘合众公立

道光三十四年腊月二十四日

关于酌定差费的晓谕[6]

加三品衔赏戴花翎补用道特授保宁府正堂加三级记录十四次王为严禁差习□□锁搕□□。 照得朝廷设立刑具, 原以法治罪人, 地方官准案出票, 原有唤拘之别。 唤票无论原被, 承□擅锁, 拘票只能锁被告, 并锁索差费之理。保宁府属, 民情淳朴, 其间良莠不齐, 往往田土□成讼端, 差役一经承票,即带领白役多人, 下乡骚扰, 无论有理无理, 擅用铁链锁勒搕差□, 至差费到手, 并不投到过堂。 累月经年, 随时需索, 必至倾家而后已, 殊堪痛憾!不知锁人□为凭, 押人必当堂吩谕。 无票无谕, 即是私锁、 私押, 罪莫大焉。至差费, 本律例所未有, 不过□上有名数人, 供其饭食, 不令枵腹当差, 遑计烟酒。 前奉上宪通饬, 差费定章, 各属多有□, 如日久弊生, 渐复恶习,兹访他县章程, 酌议规费, 刊列于后, 无论何处差役, 均应遵照办□。 体恤民隐, 差役亦民, 不肯不教而诛, 除札饬各属随时查究外, 合行出示晓谕,仰军民人□, 嗣后尔等构讼被控准理, 自应照票行事, 唤票即当迅速投审,拘票即当随差进城, 不准□日自取咎戾。 自示之后, 倘差役下乡无票、 或有票无拘字, 仍敢阳奉阴违, 横行锁人搕索□, 许尔等父兄邻居, 立即捆送,并令被锁之人, 随同进城, 到堂喊冤, 官定立究, 决不宽纵。 至□孰是孰非,自应听凭官断, 非尔等所敢狡辩也。 但不得藉有此示, 恃众抗唤殴差, 挟嫌妄□例议, 本管官问明, 定即从重治罪, 勿贻后悔, 各宜懔遵, 毋违特示,计开採访他县, 酌定□。[7]

一、 州县案件, 各酌地方情形, 堂礼照曲。

二、 取承发房正副词状, 各给钱一百二十文, 号钱二十文。

三、 代书除捕厅戳记在外, 其余定写字钱四十文, 戳记钱二百四十文。原被每案初讯, 原告给钱八百文, 被告给钱一千文。 其余各房之案, 原告给钱六百文, □八百文。 一人只此数, 十余人亦只此数。 家寒者减半。 若刑房下乡勘验生伤, 各房下乡勘验, 若城厢内外至十里者, 原被告各给饭食钱一百文, 夫马钱二百文; 十里至三十里者, 各□百文; 四十里, 各给钱五百文;五十里至百里者, 夫马、 饭食各给钱六百文; 至远之处不得□文之数。 至刑房下乡相验, 已有三费局给钱, 不得再于乡民索取分文。

四、 民间词讼, □每案发役差役, 原告给饭食钱二千文, 被告给钱□千□, □□□四十里, 每人原被告各给饭食钱三百文; 四十外至百里, 各给钱四百文; 至远不过五□□。 原被告一人者, 只此数; 十余人者, 亦比此数。

五、 寻常词讼, 及路毙、 自尽并窃盗案类, 凡属地邻干证, 请饬书役,不得妄索钱, 盖此辈之人或有应讯之处, 不得不传到质讯, 若令此辈出钱,势必遇事开花株累无辜朴民。 拟请札饬此类, 断不许书役需索, 惟刁民唆讼扛帮, 不再此限, 仍从重究办。

六、 各房开单覆讯, 原被告各给纸笔钱八十文。

七、 词讼具结, 原被告各给房书纸笔钱二百文。

八、 送窃盗等案, 只给刑房开单一百文; 差人带讯, 小二百文; □□作呈词, 小八十文。 禁止惟诬良为盗, 请饬照例治罪。

右谕通知(www.xing528.com)

光绪庚寅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附: 告示

遵示镌碑, 南部县马莲庙六姓绅耆及保甲士庶等仝:

外有富驿, 受理之案无多, 诬告之人不少, 乡间好事之徒, 往往以南部为远, 匪可朝, 更兼呈词问案, 花小若干, 胜负难分, 不若富驿道途实近,原告具控, 费小又少, 且可厚之人有败无胜。 即差役下乡, 亦扶强压弱, 此等恶习, 时如蔓草, 难图令遵, 府示札饬, 镌碑合众公议, 以后不许诬告默控, 如其万不得已, 酿成讼端, 照县规条, 备案而已。 其有恶棍土豪, 欺压良善, 捏词枉控, 众攻击之。

日兴镇石垭村石刻碑文[8]

县正堂刘, 良民可何、 贼盗宜除、 强壮乞丐、 扰害阎闾、 估讨偷窃、 在所必诛、 示令团练、 剪灭匪徒、 以后入境、 驱之诲隅、 务宜谨凛, 毋蹈前车。咸丰八年仲秋上浣日团众刻。

养济院碑文[9]

清·洪运开

天子仁育义正, 元元遂生, 飞潜动植罔不得所。 又虑覆载生成之偏,或老羸而绝子孙, 或幼孩而失怙恃, 以及罢癃残疾无告之民, 有肩承喙无地立锥, 尤裁成辅相之所宜周而发政施仁之所托, 始乃于各直省, 每岁正供拨给孤贫口粮, 责成有司妥为收养, 此州县养济院之设, 所由载在令典也, 而蓬州独无。 癸未冬, 予奉命牧民于此, 检查故事, 询诸耆老, 求所以不收孤贫之故, 竟不可得。 而批解地丁文卷, 历无前项开支, 则养济院之缺略, 亦已久矣。 时值年谷屡登, 野无饥殍, 亦即仍而置之。 乙酉春荒, 道殣相望,守土者业不能政顺文理, 上酿天和, 忍坐视此, 无之罪氓, 竟宛转沟渎而死欤。 一州之事未便专案达部, 欲捐俸收恤, 又恐类溱洧, 济人之惠心窃忧之。偶思川省乡场必有斗市, 斗市者, 以寺庙僧人为名, 而约保实操斗函之政,每斗取米一勺, 到处相安而为, 利亦即甚厚, 此正应无贴私充牙行之律, 而地方官所得从而齮龁之者也。 乃集约保缁徒而告之曰: “尔等以乡里小民, 擅辜榷之事非法, 且佛教慈悲于孤寒之鬼, 犹思所以超济之。 今斗市所入焚献而外, 余积甚富, 与其供土豪奸髠之淫赌, 讼棍胥役之吓诈, 曷若每场岁拨十分之一, 集腋成裘, 助我收养孤贫之人, 尚有说以解免耶。” 众皆欣然听命, 因饬衿耆章生天云、 邓生志高等集议, 酌定每年某场出钱若干, 计十八场, 岁可养孤贫大小共三十名口, 随取具各场头人认状存卷。 续据该衿耆并客民张应爵等, 筹捐地基, 搭盖屋宇, 不阅月而养济院告成。 呜呼! 此种孤贫虽视息人间, 尚何生趣, 然未死之前, 饥寒难忍, 静言思之, 深用测然。兹收养仅三十人, 实未能博施济众, 但人之好善, 谁不如我? 学士大夫及豪长者, 有肯踵此志而扩充之, 无论捐田捐米, 得尺得寸, 皆可随时取孤贫之册, 而增益之。 自信于苍生稍有实惠, 非仅杜少陵之广厦万间, 徒存虚愿也。爰书此于石, 以志颠末, 至院内规条及各场岁输之钱数, 例得附记于碑阴。计开养济院规条:

舟口场每年额捐钱十五千文, 新老利溪二场每年额捐钱十五千文, 罗家场每年额捐钱九千文, 徐家场每年额捐钱九千文, 杨家场每年额捐钱八千文,三兴场每年额捐钱八千文, 中兴场每年额捐钱三千文, 二道场每年额捐钱三千文, 金溪场每年额捐钱二十千文, 河舒场每年额捐钱九千文, 福德场每年额捐钱九千文, 福兴场每年额捐钱八千文, 赛金场每年额捐钱八千文, 兴隆场每年额捐钱三千文, 骑龙场每年额捐钱三千文, 永兴场每年额捐钱二千文,盘龙场每年额捐钱二千文, 柳树场每年额捐钱四千文, 以上十八场每年共钱一百三十八千文。 除大口二十人, 小口十人, 余钱八千四百文, 存贮礼房,俟遇闰之年照名口支给。[10]一、 每大口一人, 每日给钱十四文, 小口每日给钱八文, 均于月朔给领。 二、 孤贫中择年长忠朴者一人为甲头, 责令约束诸人,不准有淫赌偷窃等事, 犯者准甲头禀官究治。 其甲头不能约束, 或犯别过察出责换。 三、 养济院地基系楚省, 各会首等具禀捐施, 案存工房。 四、 养济院房屋系禀明前藩宪陆, 将观音阁旷废公馆折移修盖, 卷在仓房。 五、 孤贫民人必须五十以上, 十五以下, 实在别无依靠者, 或年虽壮盛而实有残疾不能力作者, 方准入册收养。 其年非老幼, 素无残病, 本可佣工度日, 何至游手坐食? 不准收养。 六、 各场斗市, 每拨钱文除三五千之数, 可以一季全缴一半, 八月找缴一半。 七、 孤贫之人不止此数, 因捐赀有限, 暂收三十名口,以立始基。 嗣后乡城善士, 倘有发心造愿捐田地米谷钱文者, 准其禀明地方官立案, 随时照捐。 赀之多寡, 分别添收, 不必以三十名为定额。 八、 州属不止十八场, 除本城斗市系城约经管, 每年支应过往襍差, 免其捐办。 其余各场, 分大小兴废, 不定其出息亦甚微细, 均依众议免其捐办。 同治元年,州牧王邵曾每月捐给小口二十名。 二年至光绪元年中间, 州牧田树荆、 钱棠、胡寿昌、 胡大爚、 李德迪, 均每月捐给如前, 惟田树荆兼有培修, 惟李德迪前后八年无异。

南充县县立动物保护碑告示

南充县县长 刘 示

为据情示禁事。 案据中国保护动物会四川南充分会呈称, 窃维天地以好生为心, 圣仁有不杀之戒, 良以飞潜动植性命皆本自天, 竭泽掘罗, 生育几于天地。 故泰西各慈善家宿有保护动物会, 而中华古文明国, 岂忍戕贼物命,是为爰约同人集为分会。 昨呈钧府立案, 业蒙准行。 惟指定西溪上至明家河下至环子河及莲花池一带作为放生池地点, 若非刊碑示禁, 窃恐射杀之徒,阳奉阴违, 致失钧府好生本意, 是以再请出示, 以便刊碑禁止。 如蒙俯准,实深德便等情。 据此, 除指令照准外, 合亟刊碑示禁。 无论何人不得擅作指定放生地段施罟捕鱼, 倘有不遵循, 该会众等指名禀究, 切切勿违。 此示。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公议禁碑[11]

一族中伦常最属可遵, 不可以上凌下, 以下犯上, 倘有违者, 长则以理治其愆, 幼则以刑加其身, 伦尚不可废, 伦理不可违也。

一族中年老病故, 无论有嗣无嗣孝服众议亦必备置有, 无可空而不备,殓殡奠馔封棺祭仪一应事宜, 众议出钱八十文, 不许闲游子弟骚扰主家, 如违必折罚。

一族中男婚女嫁无论聘礼有无, 出钱表德以常化, 兴奓而糜佈逆言也,众议情礼七十文弗少, 倘不足数既请者亦不得太简, 宾贤共席必颔首审视可也, 违者必罚, 本族原亦或可拜□□。

一族中赌钱一事最易生非, 倘有子弟再有闲游聚集成群赌钱, 查出折责八十, 法外究治, 众议。

一族中子弟倘有不法非礼情事, 小则折责一十。 照团会议罚, 大则送公究治, 不许失主费钱而盗风霏。

一族中口角生非时所常有, 务必同找乡保甲长人等理说, 不公再行具讼,其乡保人等亦不可挟嫌罚钱文瓜分, 依此遵从, 其功无量, 违者禀公究治。

天榆 生员 □员 尚弟 岱岩 碧尚音 副 白 焰

同 净 陈 俊

吏 于 山 保正 于 蒙 □□ 耆老 白世道 于 吉

白世魁 于 宽

啟 乡约 甲长 增生 白世绩 世 春 于 江 于 伦

白钟玉 世 旵 于 蒙 于 代

大清道光九年仲秋月朔四日

[1] 据初步判断, 碑当刻于明代。 碑位于南充市高坪区金城山上。

[2] 石盘寨位于今南部县三清乡积极村, 20世纪末, 观音寺出土了一块关于兴立集市、 公平买卖等乡规民约的碑。 碑额刻有 “永垂万古” 四个大字。 据碑文记载: 因观音寺所在石盘寨地方偏远, 属仪 (仪陇) 南 (南部) 两县交界地, 附近农人就近至场镇买卖俱数十里, 需长途跋涉劳顿, 亦耽误农活, 十分不便。 于是在道光十六年 (1836), 由首人及观音寺住持等28人倡首, 并得到知县柴觐岳的支持, 就近兴立场市, 同时定规立约, 共同遵守; 否则, 送官法究或公罚。 该碑现立于三清乡观音寺碑亭内。

[3] 原文的序号全部为“一”,整理时全部重新编序号,特此说明。

[4] 碑有残损, 内容不全, 出土于马莲庙。 标题为整理者所拟。

[5] 原文序号全部为 “一”, 整理时作了修改。

[6] 碑出土于今南部县光中乡中和村马莲庙, 共三通, 碑现存于马莲庙右厢房外侧墙壁。 碑无标题, 此标题为整理者所拟。

[7] 原文编号全部为 “一”, 整理时作了修改。

[8] 此碑位于仪陇县日兴镇石垭村1.5公里处, 碑文楷书, 字径6.6~7.2厘米,6行竖排, 每行8字, 保存完好。 此据 《南充地区文化艺术志》,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第988页。

[9] 此据光绪 《蓬州志》 卷十一, 光绪二十三年 (1897) 刻本。

[10] 以下原文的序号全部为 “一”, 整理时全部重新编序号。

[11] 碑竖于凤和乡安乐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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