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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景观设计-创造宜居的环境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行居住区景观设计不能仅仅关注居住区的绿地空间,更要了解整个居住区的空间结构、道路组成、建筑布局以及各种设计规范等,如此才有可能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居住区景观。居住组团简称组团,一般指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对应,配建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区景观设计-创造宜居的环境

居住区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被城市道路或自然界限围和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活聚居地,它为居民提供生活居住空间和各类服务设施,以满足居民日常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求。

随着商品经济大潮的到来,大量商品化住宅的出现,人们不再局限于只关注住宅室内空间的质量,也对居住区空间的外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居住区外环境空间的质量成为衡量居住区好坏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商品住宅区关注的热点。住宅区的建设经历了由内到外的发展过程,从一味追求住宅户型、面积、室内装修发展到对室外环境的关注。

进行居住区景观设计不能仅仅关注居住区的绿地空间,更要了解整个居住区的空间结构、道路组成、建筑布局以及各种设计规范等,如此才有可能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居住区景观。

一、居住区空间的构成

1.居住区的分级

根据与居住区人口规模对应的配套关系,可将居住区划分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三级。根据从居住区规划的实践经验,其规划组织结构一般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结构、“居住区—组团”和“小区—组团”两级结构以及相对独立的组团等基本类型(图6-59)。

(1)居住区。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 (30 000 ~50 000 人)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居住小区。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 000 ~15 000 人)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居住组团。居住组团简称组团,一般指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 000 ~ 3 000 人)对应,配建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居住区用地构成

居住区的用地以住宅建筑用地为主,为解决居住的要求,还需要其他类型的功能形式,和居住功能配套的各种公共建筑及设施,解决区内交通问题的道路等。居住区用地主要包括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与公共绿地(图6-60)。

图6-59 三级结构的居住区空间(北京富强西里)

图6-60 居住区的用地构成

(1)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地占用的土地及四周的一些空地,包括通向住宅入口的小路、宅旁绿地和杂务院。居住区的住宅按层数分包括低层住宅(1 ~3 层)、多层住宅(4 ~6层)、中高层住宅(7 ~9 层)、高层住宅(10 ~13 层)。

(2)公建用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的各类建筑和设施的用地,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的停车场等。公共建筑按性质可分为商业服务设施、教育设施、文体娱乐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公共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

(3)道路用地。道路用地指居住区内各种道路的用地,包括道路、回车场和停车场。居住区道路可分为居住区级道路、小区级路、组团级路和宅前路。

(4)公共绿地。公共绿地指居住区、小区、组团内的公共使用绿地,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于安置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包括居住区级公园、小区级游园、小面积和带状绿地。

二、居住区空间的布局形式

1.整体规划布局形式

(1)片块式布局。建筑群在尺度、形体、朝向等方面具有较多相同的因素,并以日照间距为主要依据建立联系,建筑布局不强调等级,均匀地成片成块布置,形成片块式布局(图6-61)。

(2)轴线式布局。空间轴线或可见或不可见,可见者由道路、绿化带、水体等构成,不可见者由可见的要素围合成虚的空间。但不论轴线的虚实,都应具有聚拢性和导向性。轴线式布局能够增强空间的秩序,起到统一整个空间关系的作用(图6-62)。

图6-61 片块式小区平面图 

图6-62 轴线式小区平面图

(3)向心式布局。将空间要素围绕占主导地位的要素组合排列,表现出强烈的向心性。这种布局形式能够形成强烈的秩序感和中心感(图6-63)。

(4)围合式布局。住宅沿基地周边布置,共同围绕一个主导空间。主导空间无明显方向性,尺度较大,统率周边次要空间。围合式布局可以形成很好的院落感,但要注意住宅的朝向问题(图6-64)。

(5)集约式布局。将住宅与公共配套资源集中紧凑布置,并开发地下空间,有良好的垂直交通联系,室内外空间相互渗透形成整体。集约式布局开发强度较大,可以在有限的用地内满足各种功能需求,形成丰富的视觉效果。

图6-63 向心式小区平面图

图6-64 围合式小区平面图

2.建筑组群布局形式

(1)住宅组群的平面组合形式。居住区住宅组群的平面组合形式会直接影响整个居住区的景观空间,建筑组合形式不同,会出现不同形式的绿地空间。住宅建筑的基本组合形式包括行列式、周边式、点群式和混合式(图6-65)。

①行列式。行列式住宅布局、条式单元住宅或联排式住宅按一定朝向和合理间距成排布置的方式(图6-66)。这种布置方式可使每户都能获得良好的日照和通风条件,便于布置道路、管网,方便工业化施工。但如果处理不好,形成的空间往往会给人单调、呆板的感觉。在住宅排列组合中,应尽量避免“兵营式”的布置,多考虑住宅群体空间的变化,如采用山墙错落、单元错落拼接以及用矮墙分隔等手法改善景观效果。

图6-65 住宅建筑的平面组合形式

图6-66 某小区方案设计图

②周边式。周边式住宅布局指住宅建筑沿街坊或院落周边布置的形式。这种布置形式可形成封闭或半封闭的内院空间,院内较安静、安全,利于布置室外活动场地、小块公共绿地和小型公建等居民交往场所。这种形式组成的院落较完整,一般适用于寒冷多风沙地区,可阻挡风沙及减少院内积雪。周边布置的形式有利于节约用地,提高居住建筑面积密度。但这种布置方式部分住宅朝向较差,炎热地区不太适用。另外,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需要进行较大的土石方工程。

③点群式。点群式住宅布局包括低层独院式住宅,多层点式住宅及高层塔式住宅布局,点式住宅自成组团或围绕住宅组团中心建筑、公共绿地、水面有规律或自由地布置,运用得当可丰富建筑群体空间(图6-67)。点式住宅布置灵活,便于利用地形,但在寒冷地区因外墙太多而对节能不利。

④混合式。混合式住宅布局指三种基本形式的结合或变形的组合形式,常见的组合形式有以行列式为主,结合周边式布置的形式;或者是行列式为主,结合点群式(图6-68)。

(2)居住区公共建筑的布置形式:

①分散式。分散式指公共建筑分散地布置在整个居住区内的形式。分散布置的公共建筑功能相对独立,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如教育建筑、医疗卫生等。每一种公共建筑都有其合理的服务半径,要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就要进行分散式布局。

②集中式。集中式是指把公共建筑相对集中地布置在某一区域内。集中式布局易于形成整个空间的中心,有助于居民各种交流活动的开展,适用于面积不大的居住小区。

③集中式和分散式结合。如果居住区面积较大,单纯的集中或分散布局公共建筑都不能满足要求,就可采用集中式和分散式结合的方式。

3.住宅的日照间距

前后两列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规定的时、日获得必需日照量而保持的一定距离即日照间距。《民用建筑设计标准》(GB 50352—2019)中规定:呈行列式布置的条式住宅,首层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在冬至日能获得不少于2 小时的满窗日照。

日照间距用来确定行列式、条式住宅布置时两建筑正面之间的合理距离。建筑布置间距应该满足日照间距,小于这个距离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符合规范的,因为这会导致建筑底层的住户得不到充足的阳光照射。这一间距可用计算法求得,如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可以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进行计算(图6-69)。

日照间距(D)=间距系数×建筑高度(H)

其中,间距系数是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如北京地区常采用的间距系数是1.6 ~1.7;长春是1.7 ~1.8;而上海则常采用0.9 ~1.1;这和城市所处的地理纬度和城市规模有关。建筑高度是指从建筑屋檐到底层窗台的高度。

当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会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时,其间距也有所变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根据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图6-67 点群式住宅建筑 

图6-68 混合式布局的住宅组群

图6-69 日照间距示意图

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地方性日照条件控制规范,在进行日照间距的计算时,应以地方规范为准。

三、居住区道路

居住区道路是居住区景观的重要组成要素。居住区道路不仅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也对景观质量有很大的影响。

1.居住区道路分级

(1)居住区级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主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外交通的问题,并划分居住小区(图6-70)。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 ~30 m。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9 m,如需通行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增至10 ~14 m,人行道宽度为2 ~4 m。

(2)居住小区级道路。居住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次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部的交通联系,并划分居住区组团。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10 ~14 m,车行道宽度应允许两辆机动车对开,宽度为5 ~8 m,人行道宽1.5 ~2 m。

(3)组团级道路。组团级道路是连接小区路和宅前路的道路,是居住区内的支路,用以解决住宅组群的内外交通联系,车行道宽度一般为4 ~6 m。

(4)宅间路。宅间路是居住区道路系统的末梢,是住宅建筑之间通向各户或各单元门的小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 ~3 m。

2.居住区道路系统设计(www.xing528.com)

居住区人流和车流的组织一般分为人车分流、人车合流、混合式,要综合考虑居住区的规模、地形、住宅建筑等因素,合理进行道路系统设计。

(1)人车分流的道路系统。人车分流的道路系统即居住区内的道路由车行道路系统和步行道路系统组成,车行和步行相对独立,互不干扰(图6-71)。但这种方式使道路用地比例增大,应用较少。

(2)人车合流的道路系统。人车合流的道路系统即人行、车行共用一套道路系统。这种组织方式经济方便,道路占地面积少,但车行和人行之间的干扰性较大,对整体环境质量不利。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居住区都采用这种形式。

(3)人车局部分流的道路系统。在人车混行的道路系统中,在局部地段设置人车交通系统的分流,这是前面两种的混合形式,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3.道路布局的基本形式

居住区的规模及场地条件的多样性,使得道路布局形式多种多样,可分为内环式、连通式和半环式、尽端式、混合式等(图6-72)。

图6-70 居住区道路的分级

图6-71 北京市建国门外SOHO 的立体交通

图6-72 道路布局的基本形式

(1)内环式。道路布局在居住区内环通,并与外界有较好的交通连接。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交通便利、利于分区,能较好地满足交通和消防等要求,适用于规模较大、地形条件较好的居住区;但这种形式占地面积较大,并受地形的限制。

(2)连通式和半环式。连通式道路直接连接居住区出入口,再通过其他道路把整个居住区联系起来。这种方式灵活多变,线路短,占地面积相对较少。但要注意连通道路的设置,避免车辆的直穿。

(3)尽端式。道路延伸到场地的特定区域内而终止,并不形成环通。适用于地形变化较大、交通量较小的居住区,布局灵活,占地面积最少,但相对交通不够便利,并要在路的尽端设置适当规模的回车场,以方便车辆掉头。尽端式应考虑场地尽端回车场地的尺寸要求。

(4)混合式。同时采用多种道路布置形式。混合式可以根据场地条件和交通量的分布灵活布置,有很强的适应性,是居住区道路布局中最常用的方式。但是混合式道路人车并用,不便于管理和维护,景观效果受影响。

四、居住区绿地

1.居住区绿地的组成

居住区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和道路绿地(图6-73),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

公共绿地是指居住小区内居民公共使用的绿化用地,如居住小区公园、林荫道、居住组团的小块绿地等;公共绿地可按照小型公园的功能组织设置,一般有安静休憩区、文化娱乐区、儿童活动区、服务管理设施等。配套公建绿地是指居住区内的学校、幼托机构、商店、诊所等用地的绿化;宅旁和庭院绿地是指住宅四边绿地;街道绿地是指居住区内各种道路的行道树等绿地。

2.居住区公共绿地的分类

居住区公共绿地是城市绿地的延续,是最基础、最活跃的绿地空间。居住区公共绿地的设计和城市公园相似,但不完全一样,不能完全照搬城市公园的设计模式,要结合居住区自身的特点营造居住区的景观。根据规模和功能的不同,居住区公共绿地又可分为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游园、居住组团绿地。

(1)居住区公园。居住区公园是给整个居住区居民使用的绿地空间,是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在居住区绿地中,其规模最大、服务范围最广,一般和居住区公共建筑和服务设施组合布置,易于形成整个居住区的活动中心。主要设置应包括花木、草坪、水面、凉亭雕塑健身休憩设施、停车场和铺装地面等(图6-74 和图6-75);园内布局应有较为明确的功能分区和清晰的浏览路线;最小用地不得少于1 hm2,服务半径为800 ~1 000 m。

(2)居住小区游园。居住小区游园是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主要供小区内居民使用。主要设置应包括花木、草坪、健身休憩设施和铺装地面等,给居民提供休息、观赏、游玩、交往及文娱活动的场所;园内布局要有一定的功能划分;最小面积为0.4 hm2,服务半径为400 ~500 m(图6-76)。

(3)居住组团绿地。居住组团绿地是在住宅建筑组团内设置的绿地,是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设施布置比较简单,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图6-77)。面积较小,一般在0.1 ~0.2 hm2,服务半径在100 m 左右。

图6-73 居住区绿地的构成

图6-74 住区景观 

图6-75 住区道路景观

图6-76 某居住小区游园 

图6-77 居住组团绿地

五、居住区环境景观的设计原则

1.人性化原则

居住区景观设计及建设强调人性化意识,考虑人们在使用过程中的心理与生理需要,研究人的行为心理与意志活动并在景观环境设计中予以适应和加以引导。良好的居住区景观为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提供了休闲和享受的自然空间,并能满足人们对特定环境的精神需求和情感关注。

2.经济性原则

居住区景观设计应顺应市场发展需求及地方经济状况,注重节能、节材,注重合理使用土地资源,提倡朴实简约,反对浮华铺张,并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达到优良的性价比。应注重景观设计的经济性,使景观设计与使用标准紧密结合。

3.生态性原则

居住区景观设计应尽量保持现存的良好生态环境,改善原有的不良生态环境。提倡将先进的生态技术运用到环境设计中去,以绿化显现良好的生态效益。居住区景观设计不是对建筑组群所包围绿地的装饰,而是要营造整体绿地景观系统,形成绿化包围建筑的绿色生态环境。

4.地域性原则

由于景观环境的多样性和延续性,景观设计在塑造场所精神方面要考虑地域性原则,需要设计者发挥想象力创造性以及分析能力,适应所在地域的自然环境特征,挖掘场所的深层文脉和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创造具有时代特点和地域文化的居住区环境。

5.艺术性原则

居住区景观以满足功能为基本要求,随着人们对外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环境设计越来越关注自身的艺术性。其艺术性主要体现在整体环境的对称和均衡、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等方面,同时体现在景观中各种要素的形态、色彩、肌理等方面的处理上。居住区景观不仅仅是创造方便、舒适的室外环境,同时要加强环境的视觉质量,提高空间艺术性的传达。

六、居住区景观设计实例分析

1.北京UHN 国际村

UHN 国际村项目位于北京朝阳区西坝河地区。其住宅建筑沿三条由东向西的折线布置,曲折有序,彼此呼应,构成一个延展、开放、丰富的社区空间(图6-78 至图6-82)。其规划设计注重各种要素的整合设计,对地面环境、建筑、人的活动、天空以及阳光和阴影等各种景观要素进行合理组织,致力于创造和谐有序、格调优雅的全新城市园林化居住区景观。社区园林与建筑相互映射,绿化与立面连续,铺地与桥体呼应,巧妙地构成了三维的园林意境;动静相宜的水景、不规则起伏的微地形、层次丰富的植被均以人为参考尺度进行设计,营造了一个高价值和具有归属感的精神空间。环境设计中保留的古树林,体现了对自然的尊重;单元入口两侧,下沉园林以日式枯山水为主题,自然、平和而境界悠远。建筑之间具有很强的群体关联性,看似极简主义的设计风格,却蕴藏着丰富的内外空间变化,具有很强的可识别性。

图6-78 小区鸟瞰效果图

图6-79 小区绿地景观

图6-80 喷泉景观

图6-81 小区水景观效果图 

图6-82 保留的古树木

2.北京果岭里CLASS 社区

该社区坐落在望京城区的低密度居住区。与惯常的住区设计不同,果岭里CLASS 社区引入微坡地形及台地建筑概念,在社区东、西、北三面各形成相对标高达2.6 m 的山地地形(图6-83、图6-84),对社区内部形成围合之势。在软质景观设计上再现了高尔夫景观——果岭造型,配合台地广场、洼地喷泉等硬质景观,以地域高差增加景观的可视性。因建筑规模适度,拥有丰富的可供住户参与并分享的园林景观,社区整体风格统一,住宅个性的张扬与自然环境得以巧妙兼顾(图6-85)。

居住组团之间的布局紧凑流畅,注重邻里交流及社区管理的便利性。设计师赋予公建区和住宅区以不同的设计尺度,各建筑实体的体量及疏密特色各异,具备明显的方向感和识别特征。

图6-83 楼间绿地设计效果图

图6-84 地形高差的处理 

图6-85 连续的庭院绿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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