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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108辑)揭示经营内幕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相反的,从与招标单位勾好的某军衣庄来说,如营业照上的资本额够条件自不必说,即使不合条件,亦可临时贿通伪社会局在短期内办理增资手续换领营业照。因此,各军衣庄也就经常不断申请增资和换领营业执照,于是又给伪社会局经管人员提供了从中捞钱的机会。当时参加合标的共有21家,最后商妥由北京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108辑)揭示经营内幕

开设军衣庄不仅要能打通门路,揽到活,而且还要会“交活”,因为承做军装没有不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只要和主顾方面的经手人勾结妥当,不论什么样的活,都能验收合格,否则,一经挑剔拒不收活,就有赔垮的危险;另外,还必须即时收款,这直接关系到军衣庄的生存,因为军阀不时火并,遇到军头发生变化而货款没有收,就要蒙受损失。当然,大多数军装商人都是在军阀之间浑水摸鱼、发财致富,但其中也有被大大小小军阀所坑骗的事例。如豫诚信军衣庄经理齐凤山,有一次承做孙殿英部队的军服,交活后,孙竟付给假中国银行钞票,齐花用后被人发觉,群起追索赔偿,齐竟一跑了之。又如华洋皮件公司经理金宝善,在张绍曾任国务总理兼陆军总长时,承做北京陆军部军服,系以盐余债票抵付价款。不久债票不值钱,因而受到损失。又该公司从华武军衣庄潘少棠手中转包陆军第一师(师长李魁元)的军装,交活后,李部士兵在河北省河间县哗变,货款五千余元没能收回。

各军装店揽活到手时,照例要与对方签订合同,规定出定件的种种规格,并且还要附送标准样品,看来手续似乎非常严密,其实交活时,根本谈不上规格质量,各家都是采取“瞒天过海”的办法,一混而过。

偷工减料是比较普遍的赚布料的手法。按当时军装的一般规矩,军衣分大、中、小三号,其搭配比例中号占40%,大小号各占30%,实际上,承做商都是按小号占多数,大号占少数的比例来做。交活时打成大包,把小号的写成中号,由于和验收人员早已勾结妥当,根本不逐包查点,马虎收下了事,这样就可赚出不少布。另外,在裁剪时,也嘱咐裁活的工人尽量多裁,如每匹斜纹布规定裁8套,粗市布裁10套,裁时即设法每匹布多裁出1套,如大号规定长45寸,实际都不够尺寸,验收时用皮尺斜着量,就多出1寸活。验收不过是走走形式,根本无人认真追究。在布的质量方面,如事先应的是五福市布,而事后竟改用次牌子小阳光、兰百蝠等,每匹差价几角,如果是一批大活,算在一起为数就很可观了。再有就是在染色时,和染房说好在卷染和烘干时抻长,染后1匹布能多抻出一码长,但一下水后又缩回去。反正“管量不管穿”,在交活时先准备好一包未抻长的,包外记号,受贿的验活人就专找有记号的那包抽查,因而无不合格。在棉花方面,也是以次充好,甚至以洗过的旧棉花代替新棉,从中吃价;也有的是明赚分量,比如棉军衣讲妥每件用4斤棉花,实际只用3.5斤半或3斤,验收时并不过秤,马虎照收。在染色时,如规定用西力色(一种进口颜料名称,类似阴丹士林),实际则用直接色,这也能赚不少钱。

后来有了公开投标的办法,军衣庄虽然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垄断生意,但也随之想出另外的对策,照旧是偷工减料、投机取巧。其中有表面合乎投标的规定手续,实际仍是与招标单位有关人员勾结把持,不准别人插足。这也有几种方法:

(一)规定苛刻的投标登记条件。有些军衣庄和招标单位的有关人员勾妥,为了保证某军衣庄能够得标,事先对各同业家营业照上的资本额及实际资金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登报招标时,故意把投标登记条件限制在资本额若干元以上;同时,还要缴纳很大一笔押标金,这样一来,有一大部分户便不够条件,纵然营业执照上的资本额能够投标登记条件,但押标金也未必拿得出,特别是在敌伪及国民党统治时期,通货恶性膨胀,缴纳押标金要蒙受很大损失,因此,就限制了许多同业家不能登记或不愿意登记。相反的,从与招标单位勾好的某军衣庄来说,如营业照上的资本额够条件自不必说,即使不合条件,亦可临时贿通伪社会局在短期内办理增资手续换领营业照。至于押标金,则只需缴纳一纸空头支票,不必实缴现款。这种限制资本额及押标金的办法,后来比较普遍地流行。因此,各军衣庄也就经常不断申请增资和换领营业执照,于是又给伪社会局经管人员提供了从中捞钱的机会。(www.xing528.com)

(二)“假投标”。这一方法主要适用于去外地投标,其具体做法是,某军衣庄事先和外县招标单位有关人员勾结好,私刻几个假图章,派其本柜几个同事同时前往该地,分头投住在各旅店内,分别领取标单,除本字号外,各假字号均填报高价,到开标时,自然稳得标权。这主要是用以遮掩外人耳目,但如遇有外人参与竞争,就要另想抵制办法。如敌伪时期,我曾代表天津华泰军衣庄去滦县“假投标”,不料唐山有一家军衣庄得信也赶来要参加投标,于是我就和伪滦县政府的财政科长密商对策,一方面告知唐山家等看公告,一方面商定到截止登记的当天晚上再将招标的公告张贴在县府门外,次日一早就开标,等到唐山家看到公告时,早已开过标了,这样华泰就以自己人的“假投标”把这笔生意抢到手了。

(三)以假标样夺标。这一办法是先送去假标样,以质量高取得承做标权,然后再设法掉换标样。如华丰军衣庄有一次投津浦铁路局的标,开标后得的是第三标。但因事先早与局里勾通,故意将送去的标样用最上等的材料精工细制,开标后,津浦铁路局又以华丰的标样质量最高为理由,舍弃第一、第二两标而取第三标。实际上,华丰如按原标样照做,肯定会赚不到钱,于是用“掉包”的办法,另做质量次的标样,由路局经手人暗中将原来的密封标样设法掉换,这样,验收时完全符合标样,华丰和津浦路局的经手人亦就从中大捞一笔油水。

再有一种就是“合标”。天津当地投标,同业竞争激烈,独家垄断不易,为了避免两败俱伤,“一致对外”,于是就有一种“合标”的办法应运而生。按照投标的一般规定,应由标价最低的得标,有时由于质量或其他原因,也可以选择标价较高的第二标或第三标,但是第四标以下,质量再好也没有得标权。因此,同业间在办完投标登记手续后,就可召集已登记的各户进行“合标”,其实就是开会秘密协商,哪家愿出面承做,就定为第一标,并商妥第一、二、三标的应报价格,其他各家则均填报大价,等于放弃权利,在一般情况下,都是第一标稳得承做权。“合标”有个秘密规定,即将全部利润由承做家独得40%,其余60%交参加“合标”的各户均分。这也就是“利益均沾”,不吃“独食”,以免大家落空。如敌伪时期,北京伪治安部署承做军用雨衣一批,登记限北京、天津两地厂商承做,条件是营业执照上的资本额限在五万元伪联币以上,押标金两万元,凭伪社会局颁发的营业证交款验照登记。当时参加合标的共有21家,最后商妥由北京华昌军装局得标。这笔生意共得利约七万元,除货款分40%以外,其余60%由其他20家均分,每家约分伪联币两千元。

“合标”办法,在敌伪时期最为盛行,有的小户揽不到生意,甚至靠参加“合标”分取利润来维持挑费。还有专为“合标”跑合的,当时有两个“著名”的跑合人,一个是华昌军装局经理汪子平,一个是英记军衣庄经理章冠英。跑合的本身不参加投标,在每次招标登记截止后,他们即到参加登记的各家去奔走说合,讲妥由谁家承做,然后其余各家就放弃得标,大家静候到时分钱,跑合的也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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