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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述》:夫妇关系在《春秋》中的重要性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夫妇者,人伦之始也,《春秋》重之。娶于外大夫,讥。鲁惠公妃匹不正,致隐公之弑。此妃匹不正之事也。

《春秋大义述》:夫妇关系在《春秋》中的重要性

夫妇者,人伦之始也,《春秋》重之。

纳币,不当亲者也,而亲之,则讥。

庄二十二年:“冬,公如齐纳币。”《公羊传》曰:“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亲纳币。非礼也。”《穀梁传》曰:“纳币,大夫之事也。公之亲纳币,非礼也,故讥。”

亲迎,宜亲之者也,而不亲,则讥。

隐二年:“九月,纪履緰来逆女。”《公羊传》曰:“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穀梁传》曰:“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穀梁传》曰:“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成十四年:“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穀梁传》曰:“大夫不以夫人,以夫人,非正也。刺不亲迎也。”《汉书·外戚传》曰:“故《易》基《乾坤》,《诗》首《关雎》,《书》美厘降,《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

其亲之者则称。

庄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公羊传》曰:“何以书?亲迎,礼也。”

娶于国中,讥。

僖二十五年:“宋杀其大夫。”《公羊传》曰:“何以不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何《注》云:“内娶大夫女也。言无大夫者,礼:不臣妻之父母。国内皆臣,无娶道。故绝去大夫名,正其义也。”文七年:“宋人杀其大夫。”《公羊传》曰:“何以不名?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文八年:“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公羊传》曰:“司马者何?司城者何?皆官举也。曷为皆官举?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白虎通·嫁娶》篇曰:“诸侯所以不得自娶国中,何?诸侯不得专封,义不可臣其父母。《春秋传》曰:‘宋三世无大夫。’恶其内娶也。”又《王者不臣》篇曰:“不臣妻父母,何?妻者与己一体,恭承宗庙,欲得其欢心。上承先祖,下继万世,传于无穷,故不臣也。《春秋》讥宋三世内娶于国中,谓无臣也。”

娶于外大夫,讥。

文四年:“夏,逆妇姜于齐。”《公羊传》曰:“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略之也。高子曰:娶于大夫者略之也。”何《注》云:“贱,非所以奉宗庙,故略之。”《春秋繁露·玉杯》篇曰:“文公取于大夫以卑宗庙,乱其群祖以逆先公,小善无一,而大恶四五。”

鲁惠公妃匹不正,致隐公之弑。

隐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曷为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隐长又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注九〕隐于是焉而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适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穀梁传》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为公也。君之不取为公,何也?将以让桓也。”四年:“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公羊传》曰:“翚者何?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与弑公也。其与弑公奈何?公子翚谄乎隐公,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盍终为君矣?’隐曰:‘吾否,吾使修涂裘,吾将老焉。’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于是谓桓曰:‘吾为子口隐矣,隐曰:吾不反也。’桓曰:‘然则奈何?’曰:‘请作难弑隐公。’于钟巫之祭焉弑隐公也。”《穀梁传》曰:“翚者,何也?公子翚也。其不称公子,何也?贬之也。何为贬之也?与于弑公,故贬也。”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公薨。”《公羊传》曰:“何以不书葬?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公薨何以不地?不忍言也。隐何以无正月?隐将让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穀梁传》曰:“公薨,不地,故也。隐之,不忍地也。其不言葬,何也?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罪下也。”《公羊疏》(卷一)引《春秋说》曰:“惠公妃匹不正,隐、桓之祸生,是为夫之道缺也。”树达按:《史记·鲁世家》曰:“惠公适夫人无子,公贱妾声子生子息。息长,为娶于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夺而自妻之,生子允。登宋女为夫人,以允为太子。”此妃匹不正之事也。

僖公以妾为妻,生楚女之怨。(www.xing528.com)

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公羊传》曰:“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何?致者,不宜致也。禘用致夫人,非礼也。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讥以妾为妻也。其言以妾为妻,奈何?盖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何《注》云:“僖公本聘楚女为嫡,齐女为媵。齐先致其女,胁僖公使用为嫡。”《穀梁传》曰:“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言夫人必以其氏姓,言夫人而不以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辞也,非正也。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二十年:“西宫灾。”《公羊传》曰:“西宫者何?小寝也。西宫灾何以书?记灾也。”何《注》云:“是时僖公为齐所胁,以齐媵为嫡。楚女废在西宫而不见恤,悲愁怨旷之所生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春秋》之义,立夫人以适不以妾。”《汉书·五行志上》曰:“厘公即僖公二十年,五月,己酉《春秋经》作乙巳,西宫灾。董仲舒以为厘娶于楚而齐媵之,胁公使立以为夫人。西宫者,小寝,夫人之居也。若曰妾何为居此宫,诛去之意也。以天灾,故大之曰西宫也。”《盐铁论·备胡》篇曰:“宋伯姬愁思而宋国火,鲁妾不得意而鲁寝灾。”《后汉书·吕强传》:“强上疏曰:昔楚女悲愁,则西宫致灾。”又《陈蕃传》曰:“是以倾宫嫁而天下化,楚女悲而西宫灾。”

季姬背邾更嫁,致鄫子之戕。

僖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公羊传》曰:“鄫子曷为使乎季姬来朝?内辞也。非使来朝,使来请己也。”何《注》云:“使来请娶己以为夫人。下书归是也。”《穀梁传》曰:“遇者,同谋也。来朝者,来请己也。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以病缯子也。”十五年:“季姬归于鄫。”《白虎通·嫁娶》篇曰:“聘嫡未往而死,媵当往,何?人君不再娶之义也。天命不可保,故一娶九女。以《春秋》伯姬卒时,姊季姬更嫁鄫,《春秋》讥之。”十九年:“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鄫子会盟于邾娄。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公羊传》曰:“恶乎用之?用之社也。其用之社奈何?盖叩其鼻以血社也。”何《注》云:“鲁本许嫁季姬于邾娄,季姬淫泆,使鄫子请己而许之。二国交忿,襄公为此盟,欲和解之。既在会间,反为邾娄所欺,执用鄫子。”《穀梁传》曰:“微国之君因邾以求与之盟,人因己以求与之盟,己迎而执之。恶之,故谨而日之也。用之者,叩其鼻以衅社也。”

皆《春秋》之炯戒也。

〔注一〕致天子则不与。致,谓召之使至;不与,犹今言不许可。

〔注二〕实与而文不与。桓公意在救卫,其意可取,故意实嘉与之,故曰实与。文不与者,书法上不与之。盖如文亦与之,则有承认诸侯得专封之嫌也。

〔注三〕正在大夫也。正与政同。

〔注四〕不若于道者,天绝之也。若,顺也。

〔注五〕两下相杀也。下谓臣下。

〔注六〕明君漏言杀之,当坐杀也。坐,谓坐其罪,犹言受其罪名也。

〔注七〕既而不可及。既,谓已弑。

〔注八〕鲁一生一及。何《注》云:父死子继曰生,兄死弟继曰及。

〔注九〕诸大夫扳隐而立之。扳,谓援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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