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善美统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价值”。[6]文化育人是以先进文化育人。作为一种特殊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其根本宗旨是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其根本价值体现在真、善、美的统一。文化育人的价值是人和社会在文化育人实践一认识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以人的社会主义核心观形成和发展规律为尺度的一种客观的主客体关系,是文化育人实践是否与人的本质、意义和需要等相统一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文化育人实践合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尤其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的思想品德的形成与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尤其是精神文明的进步)的目的而呈现出的一种肯定的价值关系。这种价值关系表现为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的统一,在本质上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即真善美的统一。
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人的解放的最高境界,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文化育人的终极价值追求。“从哲学上讲,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真、善、美的统一”。[7]从文化意义上说,真、善、美也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三个“文化尺度”或称为人的文化活动的原则,它们是内在于人的文化价值取向之中的。
真、善、美三者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其中,“真”的尺度是活动主客体之间的事实性关系及其观念上的统一,与客观、真实、规律、科学相关。它是人们实现“善”和“美”的基础,离开“真”的尺度,就没有“善”与“美”的价值和意义。在人们所实现的“善”和“美”中,必然地包含着对“真”的遵循。“美”的实现则更要以合规律性、合目的性为基础。对它而言,“真”与“善”缺一不可。(www.xing528.com)
人们在实践中只有“全面地遵循真、善、美三种尺度的有机统一,并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加以综合运用,才能……使自己的本质力量得到全面的确证”,[8]即实现全面自由发展。因此,人作为能动的文化主体,在文化育人实践中既要遵循“真”和“善”的尺度,也要遵循“美”的尺度,自觉坚持真、善、美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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