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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羊拉乡社会救助情况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5年,羊拉乡民政共计支出民政资金109.587万元,其中,一站式救助资金67万元,医疗救助款1万元,优抚资金20.9万元,救灾款15万元,社会救助款5.687万元。2016年,羊拉乡民政发放临时救助1.5万元,发放残疾人补助金12.35万元,发放残疾人产业扶持资金4.8万元。2018年,羊拉乡结合实际,注重从“衣、食、住、医”等方面开展社会救助工作,重点救助城乡五保户、低保户、低保边缘人群和优抚对象,2018年民政一站式共救助507人,救助963474.7元。

德钦县羊拉乡社会救助情况

一、社会救助

1984年,羊拉乡获得国家对农村输电线路配套补助费35000元;迪庆州委对羊拉乡9名历史遗留问题中退休、离休人员包括斯那取品、达吉、吾秋、鲁茸吉称、和继光、达瓦、格茸此里、小青都、登巴,给予了一定的住房困难补助;按工龄每年补助30元,过去已发补助高于现在应补助放额的不再退回,低于现在应补数额的给予补发,安家费住城镇的按150元发放,居住农村的按300元发放。同年,迪庆州给德钦县边境事业建设补助18万元,羊拉区公所分配到1万元用作供销店修缮补助。10月,为继续修好该年度洪水冲坏的工程,搞好救灾工作,州水电局对德钦县安排了防洪经费,其中,羊拉区分得4000元,恢复受灾的水利工程15件,购置炸药、火线及所需材料。

2013年,发放特困户慰问金0.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款共发放19.24万元,超支8.74万元;发放困难老党员补助金1万元;协助州侨联办发放彩电150台,

2014年,医疗救助款3万元。

2015年,羊拉乡民政共计支出民政资金109.587万元,其中,一站式救助资金67万元,医疗救助款1万元,优抚资金20.9万元,救灾款15万元,社会救助款5.687万元。

2016年,羊拉乡民政发放临时救助1.5万元,发放残疾人补助金12.35万元,发放残疾人产业扶持资金4.8万元。

2018年,羊拉乡结合实际,注重从“衣、食、住、医”等方面开展社会救助工作,重点救助城乡五保户、低保户、低保边缘人群和优抚对象,2018年民政一站式共救助507人,救助963474.7元。

二、惠民利民补贴

1984年,经德钦县人民政府同意,为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学习业务技术,不断进行知识更新,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同时结合德钦县属边疆艰苦地区,科技人员奇缺和知识老化等实际,对于图书费特作以下规定:第一,凡取得工程师级以上职称,含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农艺师等科技人员,每人每年在20元内报销;第二,凡取得助理工程师级职称含医师及各项助师的科技人员及大专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在17元内报销;第三,凡取得技术员职称的科技人员及中专毕业生,1966年以后的高中毕业生,每人每年15元内报销。同年,对知识分子生活待遇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1985年,羊拉乡干部职工福利待遇进行了改革,羊拉乡位于第四类区:首先,对于生活费补贴百分之五十;其次,恢复防寒装备补助费,羊拉乡每人每月补助5元,按月随同工资发给;再次,从云南省的实际出发,照顾边疆及广大农村的特殊情况,本着“服务收费、不服务不收费”的原则,对个体工商业户收费问题进行了相应调整。

1985年,羊拉区鲁茸米同志从事会计工作18年以上,故享受科技津贴每月13元,从1983年9月1日起发。同年5月,云南省政府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并结合云南省市级情况,作了关于以下补充规定:第一,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给生活补贴费的时间,从1985年5月起执行;第二,每人每月发放十元生活补贴费。

1988年,为了加强农田基本建设,促进羊拉乡农业生产,故以每亩50元的基本农田建设补助款计算发放。羊拉乡共有80亩,故发放资金总额为4000元;1998年入冬以来,部分灾民衣被十分困难,特别是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麻风病人,故补助羊拉乡4000元。(www.xing528.com)

2003年,羊拉乡农业税退库返还金额为46000元。

2004年,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统一了以下七个问题:第一,在承包土地内已实施了退耕还林的土地作为核定减少的计税面积;第二,对未经批准占用或已批准但多占的土地作为计税面积;第三,轮歇地和丢弃3年以上的承包土地作为核定减少的计税面积,作为退耕还林处理;第四,因灾情无法恢复的土地,经全体村民通过作为核定减少的计税面积;第五,因产业调整种植葡萄的土地,从种植年起3年内免征农业税,但测算时应计入核定的计税面积;第六,自留地和菜地不计入计税土地面积;第七,新开垦地、机动地经全体村民通过后,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计入核定的计税面积。同年,羊拉乡农村税费改革进行了试点:第一,取消乡统筹费,取消现行按民主上年人均收入一定比例征收的乡(镇)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修建乡(镇)村道路费,取消乡统筹费后,原由乡统筹费开支的乡(镇)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修建乡(镇)村道路费,由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安排;第二,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第三,取消屠宰税;第四,逐步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制度;第五,调整农业税政策。

2011年,共发放各类民政资金309.4079万元,其中,包括全年农村低保、各类救灾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特困户救助款、农村医疗救助、城镇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城镇低保等;发放救灾粮38吨;救灾物资200件(套)。

2013年,发放高龄老人健康生活补助3.12万元;兑现粮食直补款10.4万元;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款49.02万元。

2014年,前来办理住院费用减免的老百姓有658人,共发放民政“一站式”医疗救助资金105万元;孤儿生活保障款3.5万元。

2018年,为做好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全乡对109位高龄老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为下一步补贴工作奠定基础。

附表

表4-5-4 全州生活费补贴类区划分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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