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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管理通则:专业规划与学校发展相融合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九条 专业规划应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以内涵提升为核心、高质量发展为基本方向,以高水平专业发展带动高水平学校发展,专业发展目标与措施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与北京职业教育高质量、有特色、国际化的发展定位相契合。

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管理通则:专业规划与学校发展相融合

第六条 学校应在深入行业企业开展前瞻性调研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要认真研究分析行业发展新趋势、新业态、新技术、新岗位对职业人才的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优势及生源结构等,要充分考虑同类院校专业的布局与竞争态势,互补发展、错位发展、特色发展,确保专业的契合度、对口率和稳定性。

第七条 专业建设规划应当与新时代、新理念、新要求相适应,顺应创新型国家战略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及制造强国建设,顺应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变化。

第八条 专业规划应与职业教育的类型教育特征相匹配,从北京市职业教育的目标与定位出发,围绕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服务高精尖产业、服务城市运行与发展、服务高品质民生需求,注重结合自身的资源优势,重点发展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一致的专业。避免开设《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限的相关专业,对于已经作出区域限制和产业环节限制、不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的专业应及时撤销。

第九条 专业规划应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以内涵提升为核心、高质量发展为基本方向,以高水平专业发展带动高水平学校发展,专业发展目标与措施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与北京职业教育高质量、有特色、国际化的发展定位相契合。

第十条 专业规划的制订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展调研以保证科学规划专业发展,主要包括区域经济发展及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学校专业现状、同类专业对比、生源结构及专业发展的定位与可行性等;(www.xing528.com)

(二)调整学校专业布局、优化学校专业结构,确定专业集群及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等;

(三)规划学校中长期发展的专业集群、专业规模、培养目标、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明确专业发展目标;

(四)明确实施路径,包括建设内容、步骤与阶段、措施与方法、过程与要求、职责与分工等;

(五)建立健全保障措施,完善专业建设的质量诊断与改进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实施专业规划的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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