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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日常管理及课表规定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条 课表是学校教学运行的指挥调度表,必须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兼顾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效率、学习效率。课表一经排定,不应随意变动,调停课异动率是衡量学校教学秩序稳定与教学管理水平的指标之一,应定期安排对教师的调停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课程授课计划必须经所在教学实施部门研究审定,报教务部门审核后执行。第十二条 学校应明确和规定课堂教学主要环节并加强管理。

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日常管理及课表规定

第九条 学校校历是用来规划学期的整体工作、安排教学、实施检查和督导的重要依据,也是学生了解学习安排的重要参考,学校应按学期进行科学规范的编制

(一)应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总体安排,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人才培养总要求,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编制校历,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合理;

(二)校历内容一般包括:每学期的起讫日期、教学活动周数、假期安排等具体时间,明确学生报到注册、新生入学、军训、校运动会、复习考试周、法定节假日等时间;

(三)校历由学校行政部门或教务部门牵头编制,校长办公会等机构审议后发布实施,校历一经发布,原则上不得变动,校内各单位必须按校历所规定的时间开展工作。

第十条 课表是学校教学运行的指挥调度表,必须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兼顾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效率、学习效率。课表由教务部门统筹组织编制。课表一经排定,不应随意变动,调停课异动率是衡量学校教学秩序稳定与教学管理水平的指标之一,应定期安排对教师的调停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一条 课程授课计划是任课教师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组织课程教学的具体安排,确定授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方式、考核评价等。课程授课计划必须经所在教学实施部门研究审定,报教务部门审核后执行。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应严格执行课程授课计划,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按程序报批后调整。学校教学督导部门应定期检查课程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学校应明确和规定课堂教学主要环节并加强管理。

(一)任课教师应当依照学校制定的教材选用管理办法选用教材;

(二)学校应当明确备课环节的质量要求,准确把握本课程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与作用,掌握课程标准要求,研究教材,做好学情分析,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因材施教,对课前、课中、课后进行一体化教学设计;(www.xing528.com)

(三)人才培养方案中涉及的所有课程,开课前任课教师均应编写教案,学校应明确和规定教案的基本格式和编写要求,教学实施部门组织审阅教案,合格后方可执行;课前教师应根据教学设计,做好教学资源准备,对学生课前学习进行安排和监督检查;

(四)任课教师应以学生为中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实施“有趣、有用、有效”的课堂革命,加强学习效果,提升课堂效能,提高学生的获得感;

(五)学校应当明确和规定课程考核与评价的基本要求,任课教师制定本课程的考核与评价方案,一般包括考核评价标准、内容和方式等,应考虑学生个性化学习量的核定;

(六)学校应明确和规定任课教师开新课和新开课的基本要求,要按照规范化程序进行审批和试讲,通过审批和试讲的课程方可开设。

第十三条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教学秩序,防范教学事故,保障教学质量;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应包括教学事故的分类与级别、教学事故的认定、教学事故的处理、教学事故的申诉和复议等主要内容;

(三)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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