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研究成果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分配机制下,高等职业院校的招生计划分配形成了注册制入学为主,招生配额制为有效补充的招生计划安排机制。高等职业院校的招生注册制模式成为绝对主导的招生计划分配模式。总体来看,德国专业性院校招生考试模式区别于学术性普通高等学校,但是,在专业性院校内部,其招生考试又有不同的形式。这是由德国专业性院校的考试招生权限决定的。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研究成果

从生源的选择性来看,高等职业院校依然是选择率比较低的一类院校。总体来看,德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模式是与其院校类型紧密相关的。除了遵循普通高等学校一般的招生模式以外,德国高等职业院校还体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多样化的生源构成。高等职业学院的生源构成多样,传统的高中毕业生依然是其主要生源。这两类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是应对适应高等教育人口的增加而产生的。早期生源构成主要是具有高中毕业文凭的学生。如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高中毕业生大幅增加,职业学院在过量的高中毕业生涌向普通高等学校的情况下,为向一部分进不来或不想进普通高等学校的高中毕业生提供与他们的教育程度相称的职业训练而设立一种职业教育机构。[3]德国专科普通高等学校也作了一定的限制,各州对于进入专科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要求必须文理高中或高级专业学校毕业。高等专科学校学业年限一般为3年,招收专科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入学,早期多数招收走读生。高等专科学校入学资格通常在学习12年后,在专科高中(学制中的第11级和第12级)获得。第11级主要用以进行专业实践教育,可以用职业教育替代。另外,还可以在接受了职业教育后,在其他种类的学校中获得(如专业学校)。总体来看,德国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包括职业学校文凭证书获得者、文理中学毕业生文凭获得者及其他职业能力测试结果凭证拥有者,如认知测试或学术性向测试。 [4]

第二,重视职业实践经历的考核。鉴于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中的职业性诉求,德国的技术(职业)学院和专科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要求中,“实践”经验是必备的基本条件,包括职业培训经历和工作经历。进入职业学院的学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具有升入普通高等学校的文凭,即文理高中毕业生或通过培训达到同等学力者;二是与某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学生必须持有参加职业学院联合培训的企业签订的接受职业训练的综合合同。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一个训练企业签订合同,职业学院的训练在学院和企业训练场进行。前者为理论学习场所,后者是实践训练场所。完全中学毕业生在接受培训期间既是职业学院的学生,同时又处于同某一企业或其他训练场所有合同保障的训练关系之中。一般情况下,整个训练期为3—4年。如巴登-符腾堡双元制大学录取的基本条件是学生和培训场所签订的培训合同。高等专科学校对于入学资格,除了学历要求之外,对实践经历还有特殊的要求,即为了突出人才培养的实用性,德国的专科普通高等学校对于未接受过职业教育的学生,主要是针对文理高中的毕业生,要求他们必须有一定的、与所申请专业一致的实践经历,一般要求3个月。部分州规定,高等专科学校要求入学新生有一个半月至一年的学前实习证明。体育艺术专业除入学资格证书外,还要求其他条件,比如艺术能力或音乐能力考试、体检证明。(www.xing528.com)

第三,比较灵活的高等教育机会分配机制,虽然德国高等职业院校高等教育机会供给数量相对比较充足,但是,在应对入学机会结构失衡方面,德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注册制基础上的“配额制”。通常意义上,德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配额制主要运用在学术型的精英大学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分配上,但是,对高等专科学校少部分热门专业来说,招生名额的分配也由多特蒙德学额分配中心分配。大部分专业的名额由求学者直接向高等专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择优录取。在此分配机制下,高等职业院校的招生计划分配形成了注册制入学为主,招生配额制为有效补充的招生计划安排机制。但是,高等教育机会供给增加与适龄高等教育人口的减少成为高等专科院校面临的主要问题。高等职业院校的招生注册制模式成为绝对主导的招生计划分配模式。

高等职业院校的招生在不同的院校有不同的形式。总体来看,德国专业性院校招生考试模式区别于学术性普通高等学校,但是,在专业性院校内部,其招生考试又有不同的形式。这是由德国专业性院校的考试招生权限决定的。不同类型的专业性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其招生类型属性与人才培养模式的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人才遴选机制设计。这也充分体现了考试招生制度的“选择性”与“教育性”特征,基本实现了考试招生制度服务于普通高等学校类型属性的基本功能定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