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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文化研究:程頤的華夷辨析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視楚爲夷狄,始見於《公羊傳》和《穀梁傳》。以“失禮”、“從夷”爲准而退貶諸侯爲夷狄,是程頤《春秋》學華夷之辨中的一個論說重點。由此可知,程頤《春秋》學華夷之辨的出發點實不在於華夷秩序,而在於對“禮”所代稱的儒家倫理道德的維護和推揚。

宋代文化研究:程頤的華夷辨析

華夷之辨是《春秋》學中的一個傳統論題,程頤的《春秋》解說中也有許多這類論說。如他解隱公二年“春,公會戎於潛”條云:

周室既衰,蠻夷猾夏,有散居中國者,方伯大國,明大義而攘斥之,義也;其餘列國,慎固封守可也,若與之和好,以免侵暴,非所謂“戎狄是膺”,所以容其亂華也,故《春秋》華夷之辨尤謹。居其地,而親中國、與盟會者,則與之。公之會戎,非義也。[15]

可知,對於“猾夏”而散居中國的“蠻夷”,程頤認爲《春秋》是“攘斥之”的。但他根據國力大小及地位高低,將諸侯國對待這些“蠻夷”的職分又作了區分:“方伯大國”承擔攘斥之責,而“其餘列國”只須“慎固封守”。其中《春秋》分辨尤謹者,是諸侯國爲免除蠻夷侵暴而私自與之“和好”的舉動,程頤認爲這實質上是容許蠻夷亂華,《春秋》非之。對於“居其地,而親中國、與盟會”的蠻夷,程頤認爲《春秋》是“與之”的。

於此條,《公羊傳》無說,《左傳》敍說事實,認爲隱公會戎是“修恵公之好”,而《穀梁傳》僅從國君的條件和素質(“知者慮,義者行,仁者守”)上評判隱公這次出會。何休乃至孫復,皆從“古者諸侯,非朝時不得踰境”這一王權體制上爲說。[16]程頤卻從蠻夷對待華夏的方式和諸侯對待蠻夷的職分等方面,明確申說《春秋》的華夷之辨,顯示出他對夷夏關係的重視。其中關於《春秋》貶責諸侯爲求苟安而和好夷狄的認識,似乎反映出他對宋廷所持與契丹(遼)、西夏講和之國策的看法。牟潤孫先生認爲“北宋治春秋者好論內政,南宋治春秋者好論禦侮……可謂發明尊王攘夷之義爲宋人春秋學之主流”[17],這當是大概之說,因爲北宋孫復、孫覺及程頤等人的《春秋》解說中,夷夏關係說及攘夷之義已是一個自覺而重要的論題。

程頤所謂的“蠻夷”,除《春秋》經文明確標作“戎”、“狄”者外,還包括楚、秦及其它一些“失禮”的諸侯。視楚爲夷狄,始見於《公羊傳》和《穀梁傳》。如於莊公十年“秋九月,荊敗蔡師於莘,以蔡侯獻舞歸”條,《公羊傳》云:“曷爲不言其獲?不與夷狄之獲中國也。”《穀梁傳》云:“荊者,楚也。何爲謂之荊?狄之也。”此後一些學者繼承此說,程頤亦受其影響。如他解桓公二年春“滕子來朝”條時云:

滕本侯爵,後服屬於楚,故降稱子,夷狄之也。[18]

是認爲滕之所以由侯爵而降稱子,是因爲它“後服屬於楚”,而“《春秋》之法,中國而用夷道則夷之”[19],故其“夷狄之”之說,正反映出程頤視楚爲夷狄的看法,即視楚是一個偏遠的還未熟習華夏禮樂文化的夷狄之國。與之類似,吳、越等偏遠的諸侯國也常被《春秋》學者視爲蠻夷,然因程頤的《春秋傳》是部未竟之作,對於這幾個在《春秋》後半部分才記載漸多的國家,在其現存《春秋》學著述中未見提及,他對這些諸侯國的看法因此也就無從得知。

以夷狄貶責秦,始見於《公羊傳》《穀梁傳》對僖公三十三年經文“晉人及姜戎敗秦於崤”所作的解說。前者云:“其謂之秦何?夷狄之也。”後者云:“不言戰而言敗,何也?狄秦也。”所謂“夷狄之”、“狄秦”,可釋作視之爲夷狄、視秦爲狄,隱含的語意是秦本非夷狄。如《穀梁傳》就認爲,“秦之爲狄,自崤之戰始也。”此處爲何要視秦爲夷狄呢?《公羊傳》給出的理由是秦伯用詐襲遠、違諫棄師;《穀梁傳》的理由是“秦越千里之險,入虛國,進不能守,退敗其師,徒亂人子女之教,無男女之別”。質言之,是因爲秦國在這次軍事行動中道義全失,所以被退貶爲夷狄。可知,這是《春秋》的一種貶責手段,與視楚爲夷狄相比,性質完全不同。程頤對秦的看法,乃承此而來。如他解文公九年冬“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襚”條時云:(www.xing528.com)

書秦人,不云君使,以失禮夷之也,言其尚夷也。

解文公十年“夏,秦伐晉”條時云:

秦不顧義理之是非,惟以報復爲事,夷狄之道也,故夷之。[20]

是亦矚意于秦“失禮”、“不顧義理之是非”,遂以“夷之”爲貶責。

以“失禮”、“從夷”爲准而退貶諸侯爲夷狄,是程頤《春秋》學華夷之辨中的一個論說重點。再如前引文中的滕,以及杞[21],甚至晉[22],程頤認爲都曾因此而被貶責爲夷狄。他總論《春秋》的這一意旨云:

禮一失則爲夷狄,再失則爲禽獸。聖人初恐人入於禽獸也,故於《春秋》之法極謹嚴(原注:元本無故字)。中國而用夷狄禮,則便夷狄之。韓愈言“《春秋》謹嚴”,深得其旨。[23]

與傳統《春秋》學重視褒進夷狄說不同,程頤現存的《春秋》學著述顯示出他對退貶“中國”說尤多致意。在此,程頤道出了“中國”因失“禮”而降退的兩個等級,即由“中國”至“夷狄”,再至“禽獸”。如果說“中國”與“夷狄”的區別,還包含着國家或族群間的差別,那麼“中國”、“夷狄”與“禽獸”的區別,則只能體現在道德文明的差距上。尤其是“聖人初恐人入於禽獸”的認識,顯示出程頤對“人”的道德倫理的看重。由此可知,程頤《春秋》學華夷之辨的出發點實不在於華夷秩序,而在於對“禮”所代稱的儒家倫理道德的維護和推揚。這便統一於當時包括程頤在內的道學家的爲學目的——“通過重建道德精神來矯正社會的功利習俗”[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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