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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与新编大学生安全教育方案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旦发现学生因心理危机而可能出现严重性后果时,应通过观察当事人言行,利用掌握的危机预防与干预知识,迅速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并正确采取干预行动。只有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才可以进行自杀信息的询问和危机干预。对于自杀完成的学生在善后过程中,咨询师要进行自杀心理解剖,以进一步完善干预系统,做好自杀预防工作。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与新编大学生安全教育方案

1.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策略

(1)对干预队伍进行专业培训。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应在心理学临床心理学的基础上,遵循心理咨询和心理诊疗的原则,对校园四级心理健康网络开展培训工作,使他们了解大学生心理危机特点和来源,掌握对学生高危人群危险性的早期评估知识及干预技巧,以有效防范大学生突发事件的发生。

(2)评估迅速准确。一旦发现学生因心理危机而可能出现严重性后果时,应通过观察当事人言行,利用掌握的危机预防与干预知识,迅速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并正确采取干预行动。

(3)提供精神支持。首先,使当事人接受帮助,使当事人有足够的信心,坚信自己处理危机的能力,毫不犹豫地赞同当事人的决定,表明对他充满信心,有别于假安慰。

(4)给予宣泄的机会。处于危机之中的当事人,一般会心绪繁杂、思维混乱、痛不欲生。此时给当事人提供宣泄的机会,有助于释放其过度积聚的心理能量,疏导那些因愤怒、恐惧、憎恨等可能会造成自我毁灭的情感

(5)给予希望和传递乐观。选择恰当的时机使当事人看到希望,使他们对前途充满信心。但不能在当事人处于消极情境中、精神负担还没完全暴露之前给予其希望并向其传递乐观,应该先鼓励其诉说心中的真实情感,再给予其希望、向其传递乐观。

(6)有选择地倾听。弗洛伊德用千万次的科学实践向人们证明了一条真理:在与当事人交谈时,回答有选择性,就决定了有选择地倾听,以此来帮助当事人调整思路、改变认知、消除不合理信念,减轻其应激与焦虑水平。

(7)劝告、直接建议和限制。一般应避免直接的建议和限制,但许多心理危机者陷入困境情绪,思维很混乱,按实际情况提出劝告和建议,限制不利情况的发生还是比较合适的。但劝告和建议也要谨慎和深思熟虑,否则会因建议的消极后果,引起当事人责怪或直接反驳。

2.大学生自杀的干预

学生自杀是学生在知道自杀可以导致死亡的前提下,对自己采取结束生命的消极行为的过程。学生自杀干预就是对处于自杀危机中的学生进行的短期心理援助和长期的心理帮助,使其放弃自杀的行为与计划,积极投入学习生活中去的过程。

1)大学生自杀干预的基础

(1)自杀痛苦的共情。任何自杀者都可能面临着情感痛苦,并认为这种痛苦是无法逃避的、无法忍受的和永无止境的。心理咨询能够给予自杀学生足够的同情,缓解情绪痛苦。只有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才可以进行自杀信息的询问和危机干预。

(2)自杀征兆的识别。从学生产生自杀观念到形成自杀计划,再到最终实施自杀行为,通常是一个漫长和充满矛盾的痛苦过程,自杀者会感到无助、无望、孤独,希望结束痛苦,但另一方面求生的愿望也是非常强烈的,会有意或无意地以各种形式向他人求助。在这个过程中,会留下许多言语的或行为上的自杀线索,只要咨询师保持足够的敏感性,就很容易发现自杀征兆。(www.xing528.com)

(3)自杀信息的询问。当发现学生有自杀征兆时,可直接询问他们是不是想过自杀。世界卫生组织危机干预专家认为,这么做不但不会引起他们真的去自杀,反而能够挽救他们的生命。

(4)自杀风险的评级。自杀风险的评级是学校干预体系运行的前提和自杀信息询问的结果。根据学生自杀计划的时间、空间和工具的危急性,结合自杀既往史、家族史、疾病史,考虑情绪反应、认知歪曲、行为改变和躯体症状,迅速做出高自杀风险、中自杀风险和低自杀风险三个等级的评定。高自杀风险指学生已有明确的近期自杀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和拥有自杀工具;中自杀风险指学生已有明确的远期自杀计划或模糊的近期计划和获得自杀工具的渠道;低自杀风险指学生无自杀计划,仅有自杀观念或者意愿。

2)大学生自杀干预的程序

(1)自杀干预的前提:建立咨询关系。建立咨询关系作为自杀干预的前提,是关键环节之一。建立咨询关系是自杀风险评估的前提,决定了自杀干预的成功与失败。

(2)自杀信息的获得:随时评估测量。在心理咨询和自杀干预过程中,咨询师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随时收集自杀信息,随时进行自杀风险的评估和测量。咨询师可以使用心理测量工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寻找自杀关键信息,做出自杀风险的评级。

(3)自杀干预的应对:实施保密例外。无论咨询师评定学生是哪一类自杀风险,都需要立即打破保密原则,实施保密例外。咨询师需要告知学生的法律监护人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责任人,共同做好自杀干预工作,但在实行保密例外前,咨询师应告知学生保密例外原则的适用范围和原因。

(4)自杀干预的追踪:进行重点关注。某一次自杀干预的后果只有两种:一是学生没有度过危机而自杀;二是度过自杀危机获得短期心理成长。对于自杀完成的学生在善后过程中,咨询师要进行自杀心理解剖,以进一步完善干预系统,做好自杀预防工作。对于获得短期心理成长的学生,要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协同社会支持系统,共同做好长期帮助工作。

(5)自杀危机的解除:帮助心理成长。在重点帮助自杀学生的过程中,咨询师可以适时、主动邀约学生参加个体咨询、团体辅导或者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目的是保持咨询关系,帮助其长期心理成长。在咨询师确认学生没有任何自杀风险之前,自杀危机都不能解除。

3)在自杀干预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五要:①保持冷静、沉稳,对当事人随之而来的过激的情绪要有心理准备;②给当事人充分的机会倾诉,以便确定危机类型、诱发事件及严重程度,不要试图消解自己被当事人引起的沮丧感;③必要时询问客观问题,只要得当,可有镇静作用;④要直接面对事情,切勿涉及深层及潜意识原因(这些留待以后);⑤可向社区、医务、法律等机构求援。

十不要:①不要责备求助者或对其说教;②不要批评求助者或对他的选择、行为提出批评;③不要与其讨论自杀的是非对错;④不要被求助者所告诉你的危机已过去的话所误导;⑤不要否定求助者的自杀意念;⑥不要过急,要保持镇静;⑦不要分析求助者的行为或对其进行解释;⑧不要让求助者保守自杀的秘密;⑨不要把自杀行为说成是光荣的、浪漫的、神秘的,以防止别人盲目仿效;⑩不要忘记跟踪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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