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省药品检验所抽验11家制药企业69批次药品,结果全部合格

省药品检验所抽验11家制药企业69批次药品,结果全部合格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省药品检验所对长春市制药厂、农安制药厂、吉林市制药厂等11家制药企业6个品种69批次药品抽验,结果全部合格。同时检验报告书逐批上报省药品检验所备案。以上细贵中药材投产均由各市(州)县药品检验所监督投料,省卫生厅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要求加强生产、检验环节管理,杜绝生产不合格药品,售出的不合格药品按供货渠道追回。

省药品检验所抽验11家制药企业69批次药品,结果全部合格

1986年,省药检所抽查药厂41个,46个品种,共691批药品,不合格率8.4%。省医药管理局抽查11种产品,涉及66个企业299批产品,合格率仅为65.9%。

1987年5月,省卫生厅、省药检所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1490个,不合格率为0.35%,销毁价值20万元药品。嗣后,药品经营部门均做到无商标、无批准文号、无批号药品不进货,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制度和在库养护制度。医疗单位基本能完善制剂设备和检验仪器。

1988年,依照《药品管理法》,检查113家制药企业,药品合格率达到96.8%,比1987年提高14.4%。

1989年,全年共完成1451件药品检验任务。各市(地、州)药检所也按计划完成检验任务。省卫生厅于7月和12月分别发两期药品质量通报,公布全省部分厂家生产的药品质量。

1991年,对白城地区民族制药厂等30家制药企业7个药品品种查验,其中,四平红宇制药厂、延边敖东制药厂不合格药品另行处理。

1992年,全省加强药品抽验工作,重点是《中国药典》(1990年版)新增或者改变含量测定方法的品种、世界卫生组织要求调查质量品种以及重点企业、合资企业生产的品种。另外,新药、急救药、计划生育药、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等亦为抽验对象。省药品检验所对长春市制药厂、农安制药厂、吉林市制药厂等11家制药企业6个品种69批次药品抽验,结果全部合格。

1993年12月16日,根据《吉林省1993年药品抽验计划》,省药品检验所在全省范围内抽取土霉素片、安乃近片、克咳敏片、5%及10%葡萄糖注射液、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注射用抗乙肝免疫核糖核酸等6个品种,计12个药品生产单位、64个批次,检验全部符合规定,合格率100%。

1994年3月14日,省卫生厅在四平市的梨树县和公主岭市召开农村基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全省推广“一网多用”农村基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经验。7月,省药检所对长春市制药厂、吉林市制药厂、榆树华威制药厂、农安县制药厂等11家药品生产企业的正痛片、去痛片、硫酸庆大霉素等6个品种抽检,共50批,合格率100%。(www.xing528.com)

1995年,药品监督检验总检体数为26598件,合格率80.2%,抽验率为74.6%。

1996年,各级药品检验所共完成检体数33093件,其中抽检检体数25061件,抽检合格率82.39%,并及时下发通报。从检查结果看,中药材不合格率明显偏高,中成药不合格率位于第二,西药制剂明显好于中药,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单位药品不合格率依次为7.9%、18.3%和22.7%。

1997年上半年,对省内23家药品生产企业的“血栓心脉胶囊”等6种药品51批药品抽样检验,合格43批,不合格8批,合格率84.31%。长春市北华制药厂“颈痛灵药酒”,吉林省白头山制药有限公司、延边农学院熊业研究所、延边华龙集团养熊场联合生产的“熊胆粉”,吉林省珲春市制药厂“复方磺胺甲噁唑片”等8批不合格药品按劣药查处。

另外,全省市(州)级药品检验所共抽检药品56390件,合格率为84.69%。

1998年4月,省卫生厅《关于我省细贵中药材检验的有关规定》印发,规定豹骨、山参、血竭、引流熊粉、熊胆、牛黄、蛤蟆油、西洋参细贵中药材必须经过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麝香、鹿鞭、珍珠、人工牛黄由各市(州)药品检验所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同时检验报告书逐批上报省药品检验所备案。以上细贵中药材投产均由各市(州)县药品检验所监督投料,省卫生厅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年末,全省抽验药品34894批,合格率83.86%。对300批不合格药品的107家药品生产企业通报。同时要求加强生产、检验环节管理,杜绝生产不合格药品,售出的不合格药品按供货渠道追回。

2000年,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省、市两级药品检验机构和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加大药品抽验力度,全年共检验药品9022件,合格率为86.2%,对抽验不合格药品予以通报,依法处理80个品种288批次不合格药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