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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视角解读:权力与机构运行社会学分析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认为,权力是下达命令和强使别人服从的力量。这种把权力视为一种强制、支配他人的力量的观点属于一种传统的权力观,在现实生活中也得到广泛的认同。随着时代的发展,暴力与控制逻辑下的权力观逐渐显得偏狭,难以概括经济社会繁荣富强的事实,财富、利益的力量也逐渐被纳入权力论者的视野。文明冲突的根源在于“利益”之争,其结果的决定在于不同文明间“权力”的大小。

权力视角解读:权力与机构运行社会学分析

如上所述,权力已成为“现代社会学理论中使用的最为重要但也是最成问题的概念之一”[10]。它是一种属性还是一种关系?是潜在的可能还是实际的表现?是一种能力还是能力的运用?是被行动者、结构还是系统占有或运用?它必须依靠或运用暴力或强制,还是可以靠制约或剥夺来威慑?冲突是否必须是公开的,还是说可以只是潜在的?它是一个行为概念还是一个因果概念?对此,马尔科姆·沃特斯也不得不感叹,“由于对权力的涵义及其来源存在着广泛的分歧,因此要对权力精确加以定位充满了诡谲和风险”[11]。但是,正因为充满了“诡谲和风险”,才使每一个研究者有了学术探险的可能性,有了学术探索的价值。如果每一位学者面对的都是当然的、唯一的不刊之论,那么也就没有学术进步了。

为了便于为我所用,似可将中西方学界所定义的权力概念归纳为以下常见的几种学说:“控制说”、“能力说”、“力量说”、“利益说”、“决策说”、“结构说”、“影响说”、“关系说”等等。但当静下心来深刻把握其概念背后的实质时,我发现这些概念可以用以下三个“学科之眼”来统领、观照。

一是政治学视角,它的核心词汇是“控制”,背后的涵义是力量(暴力)、能力等。政治学视角下统领的权力观是最古老的权力概念形态,建立在对社会现象最朴素的认识上。它主张权力是一种支配力量,而支配的主体拥有这一力量去强迫被支配的客体服从。它强调的权力,是一方居于主导地位,而另一方受指使、被支配,其鼻祖当属亚里士多德。他曾说,主人只是这个奴隶的主人,他并不属于这个奴隶;奴隶则不仅是其主人的奴隶,还完全属于其主人,主人能够“控制”奴隶,这就是权力。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把权力解释为若干预期结果的产生”[12],他把权力归结为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和预见效果的能力。根据这一定义,假定两个人有同样的愿望,如果甲完全得到预期的结果,而乙只得到预期结果的一部分,那么,甲的权力大于乙的权力。这一定义非常宽泛,几乎不可把握,但也阐明了权力的一部分涵义。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认为,权力是下达命令和强使别人服从的力量。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克特·W.巴克说:“权力是个人或集团的双方或多方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或价值冲突的形势下执行强制性的控制。”[13]

经典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阐释也具有同样的思维理路。他认为权力就是一种A迫使B实施B不愿去做但又必须去做的行动的能力,“是把一个人的意志强加在其他人的行为之上的能力”[14]。他认为,我们所理解的权力,就是一个或若干人在社会活动中即使遇到参与该活动的其他人的抵抗,仍然有机会实现他们自己的意愿。我国著名学者卢少华等定义为:“权力将表明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的能力和潜力,即在某种社会制度内对于其他人存亡所系的问题规定条件、作出决定,即采取行动的能力或潜力”[15],把权力看作是支配权力的主体驾驭客体并使客体服从自己的一种社会力量。法国著名的组织理论大师克罗齐耶直接把权力概括为“一方在与另一方的关系中获得对自己有利的交换条件的能力”[16],他的定义也指出了权力的“力量”特性,不过其范围的广泛度已经和罗素的概念不差上下了。

政治学视角下的各种权力说,其核心思想强调的是权力关系中的强制性,即权力的指向是单向度的,是一方的主观愿望拥有绝对的强制力,而另一方是绝对被动的,他的命运完全听命于权力的发出者;权力实施的效果决定于二者的对比落差和势能大小,权力强的一方如果力量远大于弱的一方,那么这种权力就正好像罗素把社会学意义上的权力比作物理学上的“能”一样,可以势如破竹、所向披靡,向着权力弱的一方“飞流直下三千尺”,毫无阻碍——或者丝毫不顾忌对方的阻碍,会得以贯通。它关注的是权力的主体,强调的是权力发出者的威慑性和目的性,权力的客体丝毫不在其考虑范围。这种思虑状态的权力发出者与权力受施者关系,恰正如亚里士多德论述下的主人与奴隶的关系一样。这种把权力视为一种强制、支配他人的力量的观点属于一种传统的权力观,在现实生活中也得到广泛的认同。但是,当把权力等同于强制、支配时,权力这个词就难免会带有一点恶意的气息,也难免意味着服从权力的人们要做某些不愿意做的事情,忽视了权力既可能是“硬控制”,也可能是“软控制”。

二是经济学视角,它的核心词汇是“利益”,背后的涵义是资源、禀赋等。

随着时代的发展,暴力与控制逻辑下的权力观逐渐显得偏狭,难以概括经济社会繁荣富强的事实,财富、利益的力量也逐渐被纳入权力论者的视野。特别是近代以来,“经济学帝国主义”向各个学科的渗透,使观测各种社会现象的学术之眼,都带上了“利益”的棱镜,挖掘各种社会行动背后的“利益”动机,成为研究时尚。在这个方面,无产阶级经典理论家马克思无疑是最突出的一位。马克思不仅将权力视为不同阶级和群体基于物质资源占有和垄断,围绕利益所有权的斗争,而且把这种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斗争”看做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断言“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把“利益”、“经济”权力之争提到了一个绝无仅有的高度,是我们的主流价值观所尊奉的解释,也是最经典、最正统的阐释,也是我们最为熟悉的理论。

美国学者亨廷顿也是此论的重要代表。他1993年在美国《外交》杂志上发表了《文明的冲突》,引起了国际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和争论。他认为冷战后世界格局的决定因素表现为世界现有的七大或者八大文明,即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西方文明、东正教文明、拉美文明,还有可能存在的非洲文明。冷战后的世界冲突基本根源不再是意识形态,而是文明(文化)方面的差异,是“文明的冲突”。文明冲突的根源在于“利益”之争,其结果的决定在于不同文明间“权力”的大小。文明间权力“是一个人或群体改变另一个人或群体行为的能力。行为可以通过指导、强制或者告诫加以改变,这需要行使权力者具有经济、军事、制度、人口、政治、技术、社会或者其他方面的资源。因而,一个国家或群体的权力通常通过衡量它所能够支配的资源同其试图影响的其他国家或群体所支配的资源的对比来估价”[17]。

从这里看,亨氏的文明“权力”实际上算是一种经济权力,与“实力”相类似,建立在以经济实力为基础的各种资源、禀赋的总体大小上。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笔者十多年前发出的论断,2017年发现在译者新修订出版著作中,已经将权力一词改为“实力”[18]。不过,实力往往是静态的,他谈的文明权力重要的还在于对静态实力的动态运用上,貌似以文明说话,实则还是以实力发言,虽然这种“权力”的出现不再以传统的“国家”为计量单位。

作为国际知名的战略问题专家,亨廷顿一言既出,语惊四座,处于不同心态的各方“桃花源中人”便纷纷置评。其中源于第三世界特别是中国学者的激烈批评,使亨廷顿先生最不服气且委屈万分。中国学者注意并评论道,亨氏所言的诸文明中,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是以国家疆域为界的,而日本、印度早已被西方学术界判定是“民主社会”,“是和他们一伙的”,且印度文明实力悬殊,独独中华文明与其格格不入,被错误贴上“专制社会”、“极权社会”标签,且力量势头蒸蒸日上,所以,在“西方文明没落论”[19]的大背景下,亨氏此论是“为刚刚过去的‘冷战’再树新敌”;是因为美国作为唯一的超级大国,“处于没有敌手的焦虑与饥渴中,‘拔剑四顾心茫然’的猛士心态”的过度反应。我国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著名学者李慎之先生进而归纳了其论点的实质,“西方把现代化教会了世界,然而其人数却在世界总人口中的比例越来越萎缩,不但已远远被非西方的人口所超越,还有被淹没的危险”,是一种“数量优势下的恐惧”[20]。但是,2001年发生于美国的“9·11”恐怖事件及其影响证明,世界的走势似乎又“不幸被其言中矣”,所以亨氏此论急剧升温,是当今世界最为有影响力的文明“权力论”,不仅在经济学界、政治学界,而且在社会学界等各个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经济学视角下的权力论,均强调权力必须以占有可供支配的资源为前提,权力的目的指向是“利益”。它常常把权力的内涵分两部分来理解,即“权”和“力”。一般而言,唯有掌握了“权”,才能拥有“力”,“权”是“力”的前提。“力”的展开和呈现是建立在“权”的基础之上,而且,“权”还可以进一步放大“力”。而“权”的实质则是占据了资源,并且可以被自己运用。没有资源的“权”,则不是真正的“权”。一个人占据了一定的位置,并不能说他就一定有了“权”,因为他可以被架空,他也许只有名义上的级别和位置。因此,衡量是否掌握了“权”的标准,乃是看其是否具有为实现目标所需要的资源以及对资源的控制,最基本的资源是自然资源、技术、财产、权力等。自然资源分布是不均的,人们对技术、财产、权力资格的占有是不平等的。占有的不平等导致相互依赖,相互依赖的不对称格局导致服从。一个人或组织利用某种方式控制了另一个人或组织所需要的资源,就有可能获取对另一个人或组织的“权力”。“权力”大小的区别就在于可供支配的资源的多少。因此,有人认为,权力是各种资源中最易带来资源的资源,而获得资源的捷径就是获得权力。权力具有稀缺性,对它占有的不平等导致了人们的依赖关系和服从。这正如罗德里克·马丁所说的那样:“任何关系中的权力总量是由有关的依赖分配和是否有摆脱控制的出路直接决定的,假定其他情况相同,那么,资源不平衡愈严重,摆脱就愈困难,为获得资源所需的非利己活动总量就愈大,从而包含的权力总量也愈大。”[21]权力资源除了上述几种主要资源——组织、自然资源、科技、财富以外,还有武力、学识、身份、地位、职位、阶级或门第、同学、同乡、同事、亲戚或婚姻关系,父母或祖先的遗荫,策略、计谋、仪表、性格、机遇、意识形态、选票等等。认识到了“权力”与“资源”的关系,就在一定程度上把握了权力的本质特征,这样,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权力”就不是深不可测的黑洞了。

三是社会学视角,它的核心词是“影响”,背后的涵义不仅仅是资源,还有权威、魅力等更广泛的因素。

自19世纪上半叶,继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之后的一门关于社会现象的最复杂、最重要的学科——社会学创立以来,致力于建立一个秩序、公正、和谐的社会,一直是这个学科的最高追求,至于有没有这个可能性,倒居于从属的地位。经过霍布斯、伏尔泰卢梭、孟德斯鸠、孔德、迪尔凯姆等一系列思想家从不同角度和学科进行深入的探究,过去被当做“神和大自然意志”的社会关系,第一次有了像自然科学认识大自然那样的方法分析社会的需要和可能。自然而然的,过去作为话题中心的“权力”随即成为这道巨型“政治算术”[22]题的续求之解,被放置在更广泛的社会因素与背景中研究,政治学、经济学问题演变成社会学的问题。

社会学视角下的权力概念,核心词变成了“影响”。凡“影响”,可以捉摸出几个区别于以往的特征。一是交互性,二是对等性,三是细微性。影响学说认为,权力是“某一主体凭借和利用某种资源能够对客体实行价值控制致使客体改变行为服从自己,以实现主体意志、目标或利益的一种社会力量和特殊的影响力”[23]。《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也给出了这样的定义:“权力在最低限度上讲是指一个行为者或机构影响其他行为者或机构的态度和行为的能力。”[24]罗伯特·达尔在《当代政治分析》一书中也是通过对影响的研究来研究权力,他甚至还区分出显性的影响和隐性(潜在)的影响、积极的影响和消极的影响。美国社会学家达尔就认为:“影响力是行动者之间的这样一种关系:一个或更多行动者的需要、愿望、倾向或意图影响另一个或其它更多行动者的行动,或行动倾向。”[25]法国政治学家迪维尔热也毫不掩饰地认同这种看法,认为权力是一种影响。甚至一些现代政治学家认为对权力的研究也就是对如何影响他人的研究。

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人们之间的交互作用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合作、服从和冲突。合作、服从是典型的相互依赖,冲突是相互依赖的特殊表现形式,是服从与反抗的胶着状态,是从一种依赖向另一种依赖转变的斗争过程。因此,人类社会的关系和交互作用可以用相互依赖来表达,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可以用相互依赖来概括。社会交换理论的倡导者彼德·布劳就是这样总结,他认为“权力的定义应该被扩展为,通过威慑——以撤销有规律地提供的报酬的形式,或以惩罚的形式,因为事实上前者和后者都构成了一种消极的制裁——个人或群体不顾他人反抗,将其意志强加给他人的能力”[26]。(www.xing528.com)

不仅在性质上认定权力的“影响”特性,对权力的深层内涵的不同,思想家都作出自己的解释。尼采明确地提出了“权力”(power)概念,在他看来,“权力”一词并不等同于政治涵义上的权力。尼采所肯定的权力,不是外在的权力,不是表面的暴力、统治、禁止和镇压,而是内在的权力,是生命力的充溢、自我超越和意志的自律。而知识之所以是知识,不是因为它正确,而是因为它能够满足“权力意志”的需要,即知识是权力的工具,求知的意志依赖于权力意志。正如后期的尼采本人一样,这个德意志的哲学天才把权力描述成了所向披靡的“核子武器”,出现在他笔下的权力意志是一种“未来哲学”,几乎是难以捉摸、难以把握、难以理解的。

继尼采之后,福柯是对权力的论述在世界上产生最大影响的思想家。他采纳了尼采的“系谱学”名称,致力于“权力系谱学”的探索。叶澜教授曾对福柯的研究特色和理论精髓用了最精炼、最传神的一句话来概括,“边缘东西中心化,中心东西边缘化,算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历史的反动”。与尼采、弗洛伊德等思想家的行为古怪、难以为常人理解的情形类似,福柯对非常态社会、次生人群分外着迷,他的研究兴奋点一直聚焦于监狱、疯人院精神病、癫狂与非理性、自杀(福柯本人都有自杀倾向,有过一次不成功的自杀,最后以艾滋病迸发去世)等不入平常研究者法眼的群落,通过对知识、理性和性欲考古、调查、分析、研究,展开了他对权力问题的深入思考,权力构成了他的理论体系核心,并深深地与“知识”纠结在一起。所以,福柯的“权力”理论在文字上的表达几乎无一例外以“知识/权力”或者“权力/知识”[27]出现。

福柯从后现代性的理论立场上,采取了片断性、非连续性、多样性的方式,相对主义地解释了权力。他将权力视为一种关系、网络、场,认为权力是无主体的、非中心化的,强调权力的分散性、多元性。福柯反对纯政治观的权力观点,指出:

在权力这一力量关系的领域里,我们必须试图对权力机制进行分析。这样,我们将会避开长久以来迷惑政治思想的君主——法律体系。而且,若是马基雅维利真的是根据力量关系思考君主权力的极少数人之一——这正是他的“犬儒主义”臭名昭著之处,那么也许我们必须再向前迈出一步,绕过君主这个人物,从内在于力量关系之中的一种战略出发破译权力的机制。[28]

在福柯看来,权力就是某些人针对另一些人实施的行动方式,权力只存在于行动之中。实际上,能限定一种权力关系的,并非一种直接和当下作用于他人的行动方式,而是作用于他们自己的行动的行动方式。一种针对行动的行动,针对可能的或实际的、未来的或目前的行动的行动。权力就是一组对种种可能的行动施加的行动:它施加于行动主体所处的可能性领域。权力关系不同于针对物和身体的抑制和破坏性的暴力关系,权力关系要积极得多。

福柯也批判“经济主义的权力观”。他认为这种权力观实际上就是法律权力观的变种,包含有两种形式:法律—自由的权力观和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二者的共同之处就是坚持权力问题上的经济主义。前者反映在19世纪哲学中,把在法律上承认的法律主体间的契约当作社会合法权力关系的依据,认为权力在于法律主体的权利和能力,权力能像商品一样被拥有、交换和转让。福柯要摆脱契约论和权力让渡说的束缚,使权力分析脱离被规定的和合法的权力形式,从而指向包含在监禁、孩子抚养、治疗和教育等实践中的局部权力关系。后者虽然批判了有关权力的社会契约论和法律自由观,但仍然认为所有权力关系都归因于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的利益,最终都基于单一的经济关系之上。这种观点与马克思的理论有相当的交集,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实质上是包含有一种权力的经济功能主义,虽然仍然保留着权力分析的法律模式,只是用经济上的统治阶级取代了君主,用经济主体代替了法律主体[29]。

总之,福柯视野下的权力是一组在任何地方组织起来的和经过协调的实施着的关系,而非神秘的实体;权力以“微观政治学”的形式渗透到一切社会关系中,弥散到社会各个局部领域:权力“无处不在”,散布于整个社会;权力无时不在发挥作用,其效果绵延不绝。“一切事物似乎都围绕着权力这一核心。”[30]权力与抵抗共存,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抵抗;权力不仅是禁止的、消极的和否定的,而且更是生产的、积极的和肯定的;权力与知识密不可分,相互依赖,相互包含。这就是福柯对于权力的全部见解。

当福柯通过把权力看作由个体实施并影响个体的关系整体来谈权力产生个体时,这其实已经是一种泛化的、“平民化”的、无孔不入、无处不在的权力关系了[31]。这样,权力不仅存在于上级法院的审查中,而且深深地、巧妙地渗透在整个社会网络中。知识分子本身是权力制度的一部分,那种关于知识分子是“意识”和言论的代理人的观念也是这种制度的一部分。知识分子不再为了道出大众“沉默的真理”而“向前站或靠边站”了;而更多的是同那种把他们既当作控制对象又当作工具的权力形式作斗争,即反对“知识”、“真理”、“意识”、“话语”的秩序[32]。

参照上述三种界定,笔者认为:

第一,应当把权力限定在“有目的的影响”,必须以占有可供支配的资源为前提。如果把无意间产生的影响都视为权力的行使,会导致将整个社会系统简化为权力系统。对权力概念作过于泛化的理解,也就失去了权力概念的特定意义。

第二,权力是一种力量,拥有某种资格,具有一定影响力。力量不仅可以指蕴涵的能力品质,还可以指具备该品质的个人或群体所释放出的、造成某种特定局面和结果的能量。能力相当于潜在权力,力量既包含潜在权力,也包括实际表现出的权力。作为合法的权力主体必须处于一定的角色地位才能行使权力。权力是社会体制中职位的标志,而不是某个人的标志。当人们在机构中占据权势地位和支配地位时,他们就有了权力。一旦他们占据这种地位,不管他们有所作为还是无所作为,都会使人感到权力的存在。由于个人能力的差异,不同的人在扮演同一角色时所拥有的权力量是不相同的。

第三,权力行使的主体与客体都可以是个人、群体或更大的社会结构,基本要素是利益。利益既是权力的基础和根本内容,是权力的伴随物,又是权力的目标指向,行使权力的目的最终总是要达到某种目的,这种目的就是利益的显现。人类第一共同的“欲望”就是对权力不断的、无休止的欲求。人们通过追逐权力而达到利益,追逐权力只是第一步,获取利益才是最高原则。

第四,权力具有一定的场域限制,这种场域通常体现为某个组织、国家、区域等等。从宏观方面看,权力离开了特定的场域,便贬了值,甚至失去了它的功效。但从行使者方面讲,当权力没有了场域的边界时,它会被无限扩张、放大,“一切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33]。权力的两个极端构成了权力的场域和边界。

本书在上述综合意义上使用权力概念。由此,便可以给权力下一个一般性的定义,即权力就是社会主体依据一定资源,并在特定的场域,通过强制、支配、影响、权威、劝说、诱导等有目的对客体实施影响力,并达到实现利益的力量。简言之权力是一种使对象物的表现符合权力主体的意愿或利益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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